DB_36T1689-2022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实验室管理技术规范.docx
《DB_36T1689-2022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实验室管理技术规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DB_36T1689-2022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实验室管理技术规范.docx(19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DB36T1689-2022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实验室管理技术规范ICS13.020CCSZ00DB36江西省地方标准DB36/T16892022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实睑室管理技术规范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managementofselfmonitoringlaboratoryforpollutionsources2023 - 05 - 01 实施2022-11-17发布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目次前言II1苑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24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实验室基本要求25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实验室管理要求36自行监测过程要求5附录A(资料性附录)自行监测方案示例IO附
2、录B(资料性附录)自行监测年度报告样表13参考文献15DB36/T16892022A-刖百本文件按照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江西怡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彭刚华、高明、陈芬、欧阳涛、熊长保、张振欣、刘燕红、张慈敏、刘艳、李晓燕、陈会明、熊丽姬、吴雪强、孙志川.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实验室管理技术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实验室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管理要求
3、、自行监测过程要求等内容和管理规范。本文件适用于我省承担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的检测实验室管理,其他类型的环境检测实验室可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4883数据的统计处理和解释正态样本离群值的判断和处理GBf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f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T2747
4、6.1检测实验室安全第1部分:总则HJ/T8.2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规范环境监测HJ25.2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T47烟气采样器技术条件HJZT48烟尘采样器技术条件HJ/T55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75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6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91.1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91.2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HJ/T92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HJ16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8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订技术导则HJ194环境空气质量手
5、工监测技术规范HJ212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353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安装技术规范HJ354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验收技术规范HJ355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HJ356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HJ/T373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9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493水质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494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495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指导HJ608排污单位编码规则HJ630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
6、导则HJ706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噪声测量值修正HJ819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 1自行监测seIf-monitoring排污单位为掌握本单位的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等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由排污单位自行组织开展的环境监测活动。3.2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实验室seIf-monitoringIaboratoryforpoIIutionsources承担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的检测实验室。4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实验室基本要求4. 1质量体系4.1.1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实验室应建立覆盖承担自行监测活动所涉及全部场所的质量体系。4.1
7、.2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实验室应有序开展包括监测方案制定、样品采集和流转、样品分析、结果报出、相关记录的保存等监测活动。4.1.3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实验室应制定监测工作流程、质量管理与监督措施,确保监测质量,使质量管理工作程序化、文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4.1.4 自行监测包括以下两种形式:a)一是排污单位可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利用自有人员、场所和设备自行监测;b)二是排污单位自行委托其他仃资质的检测机构代其开展自行监测。注:第二种形式,排污单位可不建立监测质的体系,但应对检测机构的资质进行确认,并对自行监测结果负责.4.2机构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实验室应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及从事自行监测活动所需要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DB_36T1689 2022 排污 单位 自行 监测 实验室 管理 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