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_T1832.6-2023建筑工程施工工艺规程第6部分:木结构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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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地方标准DB编号:DB111832.6-2023建筑工程施工工艺规程第6部分:木结构工程ConstructionprocessSpeciflcationforconstructionengineeringpart6:timberstructureengineering2024-04-01 实施2023-12-27发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寸匕京市市场监督管王里局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工程施工工艺规程第6部分:木结构工程Constructionprocessspecificationforconstructionengineeringpart6:timberstructureenginee
2、ring编号:DB11T1832.6-2023主编部门: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北京城建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批准部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施行日期:2024年04月01日2023年北京前言根据原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京质监发(2018)20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相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程。本规程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基本规定;3方木原木梁柱、桁架制作;4方木原木梁柱、桁架安装;5木屋盖施工;6胶合木结构安装;7轻型木结构施工;8钢木屋架施工;9木结构防护施工。本规程由北京市
3、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管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归口并负责组织实施,由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至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北京市西城区广莲路1号,北京建工大厦A座9层906室;邮编:100055;电话:010-63965212;电子邮箱:143c)。本规程主编单位: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北京城建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规程参编单位: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城建十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万兴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城建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房地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东方雨虹防
4、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林绿碳(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王建明胡敬伟胡涛齐云轩陈航吕丹丹苏丽君王海跃李波马一方周一萌许宁吕燕柏赵坤李晨玮张应杰惠亮王健张朝阳杨广超毛林海金辉刘汝超胡建平杨朝王宇轩王旭王诚浩马岫云王宇崔晨张鹏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程峰王甦张显来吴吉明张海燕谢校亭高杰1总则12基本规定23方木原木梁柱、桁架制作64方木原木梁柱、桁架安装155jhl5L2*196胶合木结构施工247轻型木结构施工328I419木结构防护施工45附录A木桁架制作放样流程51本规程用词说明54引用标准名录55条文说明57CONTENTS1Generalprovis
5、ions2Basicrequirements3Manufacturingofbeams,columnsandtrussesmadeofroughsawnandroundtimber64Installationoftbeams,columnsandtrussesmadeofroughsawnandroundtimber1556789OnStrUStIOnOftllnIer*19Construstionofglulamstructures24Construstionoflightwoodframestructures32Construstionofstellandwoodtrusses41Prot
6、ectionoftimberstructures45AppendixAMoldIofttingprocessforlightwoodtruss51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standard54I-istOfstadarcls55AdditioniExplanationofprovisions581总贝!l1.0.1为加强木结构工程施工管理,规范工艺做法,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1.0.2本规程适用于北京行政区域内建筑木结构工程的施工,不适用于文物建筑和按文物管理的建筑木结构工程。1.0.3木结构工程的施工工艺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7、2基本规定1.1.1 要求2.1.1 木结构工程所用材料、构件和配件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2.1.2 木结构构件应具有产品标识,标识内容应符合标准规定。2.1.3 制作构件时,木材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应符合下列规定:1板材、规格材和工厂加工的方木不应大于19%;2方木、原木受拉构件的连接板不应大于18%;3作为连接件时不应大于15%;4胶合木层板和正交胶合木层板应为8%15%,且同一构件各层木板间的含水率差别不应大于5%;5井干式木结构构件采用原木、方木制作时不应大于20%;采用集成材制作时不应大于15%o2.1.4 在木结构中使用木基结构板、结构复合木材和工字形木搁栅,应符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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