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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部分合同条款1 .施工现场条件一1-2 .工作承包方式-3-3 .合同工期及考核-6-4 .工程质量-6-5 .合同工程造价确定及调整-8-6 .材料、设备供应-11-7 .设计管理及地工图和设计资料的交付-13-8 .引进合同、外事管理-14-9 .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14-10 .合理化建议J7-11 .工程管理-17-12 .除藏工程和重新检验-29-13 .无负荷联动试车及负荷试车超合服务-30-14 .交工晚收-30-15 .不可抗力-H-16 .争议解决-32-31-17 .附则-32-第二部分会同条款I1J批注ZhOUXWlJ:建议补充木工程的发/承包人负货人及监理单位的相关
2、内容。.施工现场条件1.1.本工程施工场地毗邻其他施工场地或生产区域,为保证施工质量、进度及生产需要,当施工与其他施工场地或生产发生矛盾时,承包人须与发包人密切配合,服从发包人的协调。1.2. 施工用电1.3. 1电源:10KV架空式进线,采用承包人取电制,发包人提供的取电点为红线附近施工主干道路上的IOkv架空线主干网。1.2.2变压器设置位置:变压器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设置在标段用地范围内,符合平面审批规定。1.2.3发包人负责IOkV架空线的跌落熔丝部分。跌落熔丝以下部分包括连接高压电缆、电缆连接附件、变压器及以下部分由承包人负责(含电表)。1.2.4施工用电费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按表计量
3、、收费。1.3.施工用水1.3.1.采用承包人取水制,发包人提供的取水点为红线附近施工主干道路边的施工用水主干管线。发包人负责接水“T”口(含第一阀门)及运行维护管理。第一阀门后的取水设施(含表计、阀门井)及标段区域内用水支管由承包人自行敷设,符合平面审批规定。1.3.2.发包人负责施工用水主干管(预留接口)的维护管理,承包人负责开梯水表的费用及维护管理。1.3.3.施工用水费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按表计量、收费。1.4. 4.施工通讯1.5. 1.由承包人按需求,经发包人确定线路路径后,直接向通讯服务商提出申请。并服从发包方的协调,负责施工期的移线、改线;1.4.2.电话机及通讯费用由承包人承
4、担。1.5.施工排水1.5.1发包人负责提供单元施工期平面临时排水汇集点。承包人在其标段施工现场负责设置并保持完善的排水系统,并与排水汇集点联通(包括联通沉沙井的设置)。1.5.2承包人按发包人1.6.1条划定的施工区域周边主干道路(含主干道区域内的主干排水通道)责任区域,负责维护、疏通,保持施工现场排水畅通。1.6.临时道路1.6.1.各标段施工区域与主干临时道路的连接段由承包人负责修建并维护,施工区域内临时道路由承包人自行设置,符合平面审批规定。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进行施工区域周边主干施工道路的日常维护保养、路面洒水、保洁,维护保养水包含在合同总价中。本工程责任区按发包人确定的各施工单元外
5、围排水、主干道路维护按发包人专用条款要求执行。1.6.2.承包人负责施工单元内的临时道路保养与维修。1.7.堆场及施工用地1.7.1土方、石方堆场1.7.1.1.承包人负责将开挖弃土送至发包人指定地点,并遵守相关弃土管理规定。在确保基坑安全的前提下,经发包人运输项目组及工程管理部审核批准后,承包人可在本工程区域红线内设置土方临时周转堆场,用于区域土方自平衡,余土由承包人负责运至发包人指定的土方堆场。1.7.1.2.开挖出的玄武岩石集中后,承包人负责集中统一送至发包人指定石料加工场,并遵守玄武岩回收利用管理办法(ZGZ21006)。1.7.2仓库和堆场设置详见湛江钢铁工程施工用地总体规划图。1.
6、7.3.施工用地按发包人单元项目施工条件移交管理办法办理。依据根据相关规定,发包人按现状进行场地移交,不再进行处理。地质情况等详见详勘资料。1.7.4.施工用地安排见湛江钢铁工程施工用地总体规划图。承包人的施工现场项目部、钢筋加工棚等设置在本工程用地范围内。1.7.5.设备仓储管理要求按合同附件四【建设项目设备仓检管理要求】执行。1. 8.场地标高及施工测量1.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标高。施工场地情况见地勘资料。1.8.2.发包人负责提供高程及平面测量控制点(测量控制网),施工平面控制网由承包人自行设置,布网方案报发包人审核,符合平面审批规定。1.9.承包人如需借用行车,可在行车实物交接后,与发包
7、人办理借用手续。承包人向发包人借用行车的具体规定及安全责任执行发包人有关管理要求并签订行车借用协议。借用期间行车的维修备件及维修由承包人负责。1 .10.本工程参观道由承包人在施工规划方案中明确,并报发包人工程管理部审批。2. .工程承包方式3. 1.本工程以施工图为依据实行土建、安装、调试、负荷试车运行服务及交工、竣工工作的施工总承包,按合同由承包人对发包人负责,即包合同投资、包建设工期、包工程质量、包安全。确保建设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安全,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2.2.承包人不准转包本工程。除指定分包及特殊专业工程必须外委分包外,本工程不准违法分包。(有关转包及违法分包定义
8、见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3.如承包人确需分包工程,须按发包人相关管理文件规定办理施工分包备案手续,但主体工程不允许专业分包。如发包人发现承包人有转包、擅自分包,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令其退出,并按分包工程款的20%索赔。承包人应将其与发包人合同约定的各项管理要求传递至分包单位。2. 4.消防、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防爆、房屋拆除、电梯安装等国家对施工资质有特殊规定的,施工单位的资质要相适应并在资质有效期内,其资质必须经过发包人确认后方可承担施工任务。2. 5.卷帘门(含卷帘门安装)由发包人工程设备部直接委托。3. 6.发包人指定分包工程及2.5.条款对应的施工内容
9、,承包人需承担总包管理工作及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实施进度、现场的施工协调、安全、质量等。4. 7.钢结构、管道的材料和制作等须按发包人关于甲控乙供相关管理办法的要求选择钢结构材料和制作单位。钢结构防腐要求按发包人GTS、设计文件及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其中需现场制作的室外钢结构、架空管道和非标构件等防腐施工采用半成品集中防腐由发包人通过招标指定的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负责,室外钢结构、非标结构防腐综合单价为718元/吨,架空管道55元/m2,集中防腐用油漆材料由承包人负责提供。宝钢广东湛江钢铁基地项目在湛江现场加工的室外钢结构、架空管道和非标构件等防腐施工集中防腐的费用包含综合单价中,结算时不再调
10、整。需集中防腐的钢结构由承包人负责至集中防腐厂的往返运输,集中防腐厂负责卸车及涂装后的配合装车(集中防腐单位只提供起重设备和起重司机)。集中防腐单位完成室外钢结构、架空管道和非标构件的预热除湿、抛丸除锈、底漆涂装与烘干、室内进行中间漆和除最后一道面漆外的油漆涂装;承包人负责完成上述构件的最后一道面漆和节点防腐处理等施工。承包人对湛江气候特征地区制作的厂房类建筑钢结构应按等同集中防腐的标准进行防腐处理。2. 8.承包人委托的钢结构制作厂必须经发包人工程管理部组织的资格评审,擅自实施钢结构制作分包的,一旦发现,首先处以5000元/次(项)罚款,再根据分包制作厂的具体情况,作进一步处理。如承包人擅自
11、实施钢结构制作分包,造成质量问题或形成影响施工工期等后果的,按分包合同的1(110万元/次(项)处以扣款,所制作构件由承包人负责质量整改。如经审核的钢结构制作单位符钢结构制作任务转包(二次分包)给其他单位制作的,按转包合同的l%(10万/次(项)处以扣款,并负责所有构件的重新制作。3. 9.承包人同意按发包人引进合同中施工指导专家人月数实行包干,超过合同人月数部分的费用由承包人自理。4. 10.承包人必须执行国家及地方与施工相关的保险规定。5. IL承包人必须执行国家、地方及企业的安全生产法及其相关规定,服从宝钢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协议见附件六。6. 12.承包人必须
12、执行国家、地方及企业项目建设廉洁的相关规定,签订并遵守建设项目廉洁协议,见合同附件七。3.合同工期及考核3.1. 承包人必须确保合同工期,并确保各个主要节点的实现。承包人应严格按照节点组织施工。7. 2.承包人必须在合同双方规定日期内开工、竣工及中间使用移交。否则,每推迟一天承包人将向发包方支付合同价的万分之一点五违约金(发包方原因除外)。4.工程质量4.1. 发包人承包人约定本工程适用规范、标准见附件一工程施工规范、标准库目录。招标文件工程施工规范、标准库目录。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时间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若使用国外标准,发包人
13、不负责提供中译本。4. 2.质量等级:本工程主体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100%,主要建筑工程和主体机电安装工程质量优良率达到100%,单位工程优良率达到85%以上。对工程质量不符合标准的,承包人必须立即返工处理至验收合格,损失自负。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其他工业安装工程执行国家、行业现行标准。4. 3.承包人须按照GBT19001-2000idt1S0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系列标准,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依法承担施工企业对工程质量的控制职责。4. 4.承包人须接受国家质监部门、发包人及发包人委托的监理的监督、检查,执行发包人
14、相关质量管理办法,按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宝钢内部技术标准、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设备制造厂商提供的安装要领书等有关标准进行施工,接受发包人委派和设备合同规定的现场施工指导专家指导。4. 5.承包人须聘用具有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做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不得兼职或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班子及施工队伍进场,需经发包人确认同意。承包人在完成交工验收前不得中途自行更换或撤消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班子,如需更换需书面申请并报经发包人确认同意,未经同意更换项目经理的每次扣款1万元。4. 6.本工程施工技术方案按发包人相关管理文件执行。工程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由承
15、包人项目经理部在项目开工前编制,由发包人组织评审。施工方案由发包人委托监理单位组织评审。专项施工方案(含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由承包人按规定编制和评审。4. 7.本工程实行按合同价预扣5%质量保证金制度。质量保证金主要用于交工、竣工后保修期内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返修处理费用和损害赔款。保修期内,经发包人确认属非承包人责任引起的返修处理费用,由承包人编制预算并报发包人审核后另行支付。8. 8.双方签订工程质量保修协议、宝钢广东湛江基地工程项目钢结构防腐施工质量保修协议实施工程质量保修相关工作。保修期内,承包人应设专人负责质量保修工作,执行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办法;保修期规定按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特殊情况由双方另行约定。工程质量保修协议(格式)详见合同附件三,宝钢广东湛江基地工程项目钢结构防腐施工质量保修协议(格式)详见合同附件十四。5.合同工程造价确定及调整9. 1.合同工程造价确定5.1.1.合同工程造价确定为:5.1.1.1,合同工程造价是指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承包范围、承包方式、工期和质量相应的建安工程建成总价。5.1.1.2.实物量清单工程造价是本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范围对应的合同工程造价,双方约定除合同工程造价调整条款规定可调整部分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