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全流程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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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宝安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全流程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为了加快推进宝安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以下简称“加装电梯”)工作,构建便捷申报体系,优化审批、验收、补贴发放程序,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深圳市关于促进消费的若干措施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奖励补贴方案深圳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攻坚克难全面精准推进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通知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联合审查和专项联合验收工作指引(试行)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指弓I。一、适用条件(一)本指引适用于宝安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申报、建设和管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宝安辖区内
2、具有合法权属证明,非单一产权,已建成投入使用且未设电梯的四层以上(含四层,不含地下室,含架空层)的单元式住宅;2 .加装电梯的意向和建设方案,须经加装电梯所在单元建筑物房屋专有部分占本单元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本单元业主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即“双三分之二”原则);3 .加装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需获得被占用专有部分业主的同意。(二)本指引适用于宝安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补贴申请、发放。补贴遵循“先建后补、事后审核、集中申领、统一拨付”的原则。补贴资金以加梯建设及后期运营为导向,具体分配方案由加装电梯本栋或本单元全体业主共同协商确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补贴发放需同时满足以
3、下条件:1 .在2025年12月31日(含当日)之前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取得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联合审查意见书(以生效日期为准)的宝安区加装电梯项目,包括本指引发布前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且未享受政府补贴的加装电梯项目。2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需按有关规定办理前期手续,完成专项联合验收(或已取得规划验收合格证),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并与相关专业机构签订了运维托管协议或合同。二、职责分工(一)深圳市宝安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专项工作小组(以下简称“专项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全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协调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疑难、共性问题。(二)深圳市宝安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加梯办”)
4、负责专项工作小组日常运作,组织开展加装电梯联合审查、专项联合验收、补贴发放工作;指导监督街道办事处受理、核实加装电梯工程申报、验收及补贴申领工作,反馈联合审查、专项验收结果及申请拨付补贴经费;协调专营单位做好管线迁移实施工作;委托专业技术顾问机构协助开展全区技术统筹、方案审查、施工安全抽查等工作。(三)区加梯办成员单位依职责开展下列加装电梯联合审查、专项联合验收和补贴申请发放工作:1 .区住房和建设局牵头组织加装电梯审查验收工作,组织开展质量安全审查和消防安全审查,开展消防验收备案;2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局宝安管理局负责开展加装电梯规划审查,出具规划意见;3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
5、可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协助区加梯办开展特种设备技术审查,出具审查意见;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出具已办理使用登记的核实意见;4 .区财政局负责强化经费保障,区牵头部门统筹各成员单位经费需求按程序报请审议后,由区财政局负责做好有关经费保障工作。(四)街道办事处负责设置“一站式”服务点,统一受理并核实加装电梯工程申报、验收申请、补贴申领、信访投诉等材料,向居民反馈审查、验收结果;可聘请专业技术服务团队,加强宣传引导,协助社区工作站核实加装电梯硬件条件、摸排协调居民意愿、为居民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协助开展方案设计,加强加装电梯全过程安全监管,指导居民开展竣工验收、管线迁移、落实后续运维管理;指导监督社
6、区工作站开展硬件条件摸底排查、居民意愿征集、协商沟通、方案公示等工作;复核、审议居民补贴申领资料,发放补贴。(五)社区工作站负责设置加装电梯咨询点,为居民提供申报、验收、补贴申领流程等咨询服务;会同街道专业技术服务团队开展硬件条件摸底排查、居民意愿征集、政策宣传引导、方案设计讲解等工作;建立协商沟通平台,属地化解矛盾纠纷;配合街道办开展加梯方案公示;核实、初审居民补贴申领资料。(六)电力、供水、排水、燃气、通信、广电等专营单位对涉及的管线迁移方案进行审查,组织开展管线迁移实施和验收工作。(七)本指引所称的联合审查,是指区加梯办牵头组织区住房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共同参与,针对
7、加装电梯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合规性,开展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八)本指引所称的专项联合验收,是指加装电梯完成后,区加梯办协调区住房建设部门、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三、宣传引导及意愿征集(一)意愿摸排街道办事处统筹社区工作站核实加装电梯硬件条件、摸排居民加梯意愿,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加装电梯宣传,引导鼓励支持具备加装电梯条件的小区(单元)加装电梯。(二)宣传引导符合本工作指引第一条第一款且有加装电梯意愿的单元业主可成立本单元加装电梯协调组(以下简称“加梯协调组”),在属地社区工作站的指导下征求本单元业主意见,条件基本成熟小区(单元)可上报街道办事处启动加梯程序。对
8、于加梯意愿强烈、具有成片连片加梯条件的小区(或社区),街道办事处可提前介入,会同街道专业技术服务团队就加装电梯的政策措施等相关事宜进行宣传引导,组织编制成片连片总体规划设计方案,推动整体加梯方案落地。(三)协商沟通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搭建协商平台,组织拟加装电梯小区(单元)业主就加装电梯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并出具见证文件,推动同意加装电梯比例达到“双三分之二”的法定同意比例。四、方案设计和公示(一)方案设计业主同意加装电梯的比例达到法定同意比例的,由街道办事处会同专业技术服务团队,组织开展建筑设计方案编制工作,建筑设计方案应达到接近施工图深度,满足工程规划、质量、消防、特种设备等审查要求。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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