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性超细纤维合成革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环评报告表.docx
《水性超细纤维合成革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环评报告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水性超细纤维合成革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环评报告表.docx(42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水性超细纤维合成革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建设单位(盖章):临邑大正特纤新材料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水性超细纤维合成革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代码2203-371424-04-01-311341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临邑县邢侗街道办事处天鼎丰路中段西侧临邑大正特纤新材料公司厂区内地理坐标(116度55分15.60秒,37度10分12.00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5塑料人造革、合成革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第53项、塑料制品业292中其他建设性质口新
2、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临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203-371424-04-01-311341总投资(万兀)450环保投资(万元)4.5环保投资占比(%)10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没口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15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规划情况2014年5月9日,德州市人民政府出具了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临邑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升级为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批复(德政字201448号);2017年5月31日,中共临邑县委出具了
3、临邑县人民政府关于一进步加强开发区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项目位于临邑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已开完审查会根据中共临邑县委临邑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开发区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2017年5月31日)开发区管理范围包括三部分,即西部经济开发区,临邑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北部大工业园区。其中临邑县高新技术产业园规划控制区范围:东起天鼎丰路东570米控制线,西至旭光路,北起迎曦东大街,南至东方大道。规划面积为5.3058平方公里。拟建项目位于临邑县高新技术产业园规划控制区范围内。临邑县高新技术产业园产业定位:在依托临邑县高新技术产业园现状产业基础上,园区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主要为环保装备
4、、物流装备、汽车及零部件等)、新材料产业(主要为环保新材料、建筑新材料、医疗防护新材料)、食品健康业、电子信息产业。同时,园区主导产业发展的准入控制级别表中将“292塑料制品业”定位主导产业。本项目为C2925塑料人造革、合成革制造,属于292塑料制品业,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因此,本项目符合园区准入条件。1、产业政策符合性项目为水性超细纤维合成革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的“C2925塑料人造革、合成革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国家允许建设的项目,同时,项目已取得了
5、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备案文号为:2203-371424-04-01-311341,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建设项目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临邑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内。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所在地水、电、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齐全,可以满足该项目建设与运营需要,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的建设不属于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范围。其他符合性 分析3、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要求,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
6、单符合性分析如下:(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1)19号)与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2年度更新内容(德环委办字20238号)要求,临邑县生态保护红线如下。表1临邑县生态红线区域信息表编号包含要素所在区县面积(km2)YS3714241110013德州红坛寺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临邑县5.13YS3714241110014利民水库临邑县1.20YS3714241110015马颊河临邑县0.56YS3714241110016徒骇河临邑县0.93本项目位于临邑县邢侗街道办事处天鼎丰路中段西侧临邑大正特纤
7、新材料公司厂区内,中心坐标:El16度55分15.60秒,N37度10分12.00秒,项目不在生态红线区域范围内,生态功能区红线区见附图4。(2)环境质量底线a.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本项目位于临邑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内,为塑料人造革、合成革制造,主要废气污染物为VOCs。VoCS废气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可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常规污染物PMioPM2.5年评价指标出现超标现象。故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本项目生产中排放的大气污染因子为VoCs,项目生产车间进行生产,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水性 纤维 合成革 关键技术 研发 产业化 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