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煤矿电气管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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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海煤矿电气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电气管理,进一步规范各级干部的管理行为和职工的操作行为,杜绝重、特大电气事故,避免一般电气事故的发生,确保电气设备安全、可靠、稳定运行,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井下三大保护细则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煤矿机电运输设备技术与管理规范及集团公司和集团公司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在机电副矿长的领导下,全矿井下电气设备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由机电管理科负责井下电气设备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由电管班具体落实,切实抓好电气管理工作。第三条:电气管理的责任主体是各使用单位,坚持“谁使
2、用、谁管理、谁维护”的原则,电管员监管。各单位要重视电气管理工作,单位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电气安全的第一责任者,同时各单位必须指派一名专责副职,分管井下机电管理工作,确保本单位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第四条:树立“跳电就是事故”的安全理念,加大机电事故问责力度,对每起事故都应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清原因、处理到人、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涉及多单位的机电事故,机电管理科参与组织追查。凡推诿扯皮、隐瞒事故的,按照事故性质分别给予高定一级处罚。第二章供电线路及设备的职责划分第五条:供电线路职责划分(一)井下高低压电缆,坚持“谁使用、谁领取、谁安装、谁维护、谁拆除原则。(二)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6kv电
3、源干线电缆由保供队负责,其余供电线路由使用单位负责。(三)几个单位共同使用一条供电电缆时,变电所至第一用户的所有电缆,由第一用户负责维护,第一用户到第二用户的所有电缆,由第二用户负责维护,依次类推,以后新增的供电线路由新增用户负责维护。(四)高压(6kV)的拆接火由保供队负责施工,高压接线盒的接地极埋设由供电线路敷设单位负责埋设。第六条:设备的职责划分(一)变电所及配电点内的变压器由保供队负责检修维护;变电所以外的移变变体及低压侧由使用单位负责检修维护;变电所以外的高防开关、移变高压侧、高压接线盒由保供队负责检修维护,保供队处理不掉的问题由机电修配中心配合指导;高压电缆出现故障时,由保供队负责
4、维修处理。(二)变电所以外高防开关、变压器高压侧故障处理所需备品备件由使用单位提供。(三)移变变体及高、低压侧均要挂检修责任牌、设备专责牌及完好牌。第三章一般规定第七条:井下电气设备、电缆及小型电器的防爆性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规定。有附件所描述的情况之一者,属电气失爆。(见附件1:电气设备失爆说明)第八条:所有的电气设备、电缆及小型电器实行建账管理。机电管理科负责电气设备建账管理,机电修配中心负责电缆和小型电器建账管理。第九条:电管班全面负责电气管理,行使“五大权力”,即:用电审批权、电缆审批权、现场检查权、电气事故追查权、停止威胁安全用电权;同时负责井下电气设备及小
5、型电器的防爆性能检验贴证工作。第十条:电气管理基础资料,电管班统一收集审查并妥善保管,各单位必须按要求及时报送。(一)各单位必须对使用的漏电保护、局扇自动切换、皮带机保护、风电闭锁、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每天试验1次。(二)漏电保护装置远端模拟跳电试验每月不少于1次。(三)每天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1次跳闸试验,影响专、备局扇及专、备抽采泵的检漏试验严禁同时进行。(四)保护接地电阻检测每季度不少于1次;新安装的电气设备投入运行前应测定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合格后方可送电投运。各单位应认真填写原始记录,经本单位机电负责人审查签字后,于次月7日前交电管班。第十一条:低压开关保护整定值由机电管
6、理科根据实际负荷进行计算,由施工单位现场落实。开关的保护整定值必须做到计算值、标识值、实际值、现场悬挂供电系统图上的整定值四相符。严禁擅自调整或停用电气安全保护装置,保护装置不合格、不齐全,严禁送电运行。第十二条:井下所有掘进工作面在用局扇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供电,机电管理科负责监管。煤巷掘进工作面、揭煤头面局扇实行“双三专”供电,并增加应急回路供电,其上级电源必须取自采区变电所的不同母线段。局扇使用单位每天要安排专人对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局扇自动切换开关功能进行1次试验,确保灵敏可靠。第十三条:“三专”供电系统要安设声光报警装置、带电指示灯,在用主、备局扇实行轮换工作制,周期为1个月;在
7、巷道施工结束或巷道贯通后,井下局部通风机供电系统所使用的设备、电缆必须升井严禁井下倒装。每台专用变压器最多可向4个不同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供电。第十四条:掘进工作面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提前3天向机电管理科提供巷道设计、设备布置图、通风部门提供的签字版通风设计,以及建议使用的设备类型、数量和容量(功率)等有关资料,以便提供合理的供电设计。第十五条:所有井下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必须设专人维护,挂牌留名,专责牌和检修责任牌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采用打印张贴的方式。五小电器编码牌应用AB胶粘贴在壳体上。第十六条:电气设备应台台上架,2件以上的小型电器应集中上板;零部件应齐全完整,同一部位零部件规格应
8、一致;禁止开关门盖朝帮或喇叭嘴朝上;入井或升井电气设备喇叭嘴必须用挡板封堵完好,入井电缆和井下闲置电缆的终端头必须进行防潮保护。第十七条:机电设备、电缆及小型电器的移交,由机电管理科牵头,交接单位参加,现场交接验收。自交接之日起或接收单位已进入施工使用的,所有设备、电缆及小型电器归接收单位或施工单位负责维护,1周内必须办完所有交接手续。交接时发现问题由交出单位限期完善并承担相应责任,交出后新出现问题由接收单位负责。第十八条:防爆设备每次入井前,必须检查防爆性能、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检查合格并贴证后方可入井使用。各单位领用防爆电器时,注明使用地点和用途,经电管员检验贴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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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矿 电气 管理 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