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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质量例会制度1-二、工程质量试验管理制度2-三、隐蔽工程检查制度3-四、质量检查、申报、签认制度4-五、质量资料管理制度9-六、质量管理教育、关键岗位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12-七、样板工程引路管理制度19-八、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20-九、质量考评细则26-十、工程质量奖罚29-十一、项目创优规划管理制度31-十二、优质工程评选标准33-十三、部优及国优工程的奖励及申报办法34-十四、质量保修、回访及后评估管理制度34-十五、特殊季节、条件施工时质量管理制度36-十六、纠正/预防控制制度38-十七、施工工艺流程设计、试验制度44-十八、质量信息管理制度47-十九、基础技术资料管理
2、制度49-二十、施工日志填写制度51-质量管理制度一、质量例会制度为保证对施工质量有较大影响,又具有一定难度的问题得到及时、圆满的解决,或传达相关方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质量方面的要求或指示,项目经理部、各分部、架子队要坚持一定的质量例会制度。1、项目经理部质量例会(1)对于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普遍存在的共性且难以解决的重大质量问题,由项目经理部组织召开专题质量工作会议,研究处理方案,提出解决对策。(2)在业主、监理单位及集团公司、有限公司组织开展质量大检查活动前,项目经理部组织召开专题动员会议,动员布置迎检工作。(3)业主、监理单位及集团公司、有限公司相关质量管理重要文件,需项目经理部专题会议传达落
3、实时,组织召开会议,传达布置质量工作。(4)在日常检查、定期检查或业主监理检查中,发现有重大质量隐患存在、质量隐患大量存在或同类质量隐患重复发生时,项目经理部召开质量工作会议,研究提出限期彻底整改的措施及处理意见。(5)项目经理部每月一次质量例会,研究布置日常质量管理工作。(6)项目经理部各类质量工作会议由项目部质量负责人主持,相关主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各项目分部经理、架子队队长、安全总监、安质环保部部长参加,由安质环保部做好会议纪录,并抓好跟踪整改验证工作。2、各项目分部、架子队质量例会1、各项目分部、架子队安全管理人员参加项目经理部质量会议后,必须及时准确地将相关会议精神向本项目部及施工
4、队传达,结合会议精神安排布置工作,对会议决议抓好落实。各项目分部、架子队定期(每月至少一次)组织召开质量例会,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隐患,研究提出并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发现险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隐患时,项目分部、架子队要立即组织召开紧急质量会议,剖析险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隐患的存在原因、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及处理意见等。对业主、监理现场检查提出的质量隐患,现场不能马上解决时,各分部、架子队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提出整改方案。必要时,提交项目经理部、队长协助解决。各分部、架子队质量会议由专职安全员负责整理并形成记录。二、工程质量试验管理制度1、检测人员必须对检测样品、试验环境、测试仪器设备、被测件
5、的安装方式、安装位置、联接方式等进行检查,确认其是否满足相关标准、规范及规程要求,并记录检查情况。2、检测工作应严格按检测规程实施细则进行,检测人员必须在熟悉相关规范、标准的前提下,从事检测工作,做到持证上岗。3、参加每项检测工作的人员一般不得少于两人(数据设有自动记录者除外),应有检测人员读数,记录人员复读记录,经防止数据在传递过程中发生差错。4、在检测过程中出现的边缘数据,凡能重复显示者,应重复测试三次。5、对因停电、停水而影响检验项目质量时,应重新进行该项目的检验,以上情况均应详细记录备查。6、因检测仪器、设备故障而中断试验者,可用相同等级满足测试工作要求的代用仪器重新进行检验,无代用仪
6、器、设备者,必须将损坏的仪器、设备修复,重新检定或校验合格后,才能继续试验。7、凡因检验工作失误或样品本身原因,造成检验样品损坏,无法得出完整检测数据者,所有检测数据作废,重新抽样试验,必须完成全部检测项目,检测报告以第二次检测数据为准,不允许用两次检测数据拼凑检测报告。8、检测过程中,如发生检测设备故障、被测件损坏、人身伤亡等事故时,应保护现场,同时向项目试验室主任报告,待妥善处理后再进行检验。9、检测工作结束,全部检测数据应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才允许对被测件做检后处理。10、对非破坏性检测样品,要标明“试毕”字样。需要保存留查的样品,要做好标识,无论破坏性样品或非破坏性样品均应保护好编号。
7、11、对不可重复性样品的检测,必须保证检测设备、检测环境完全符合要求,操作方法完全正确。检测时如仍发现结果异常,此时应暂停检测,通知送检单位(或有关部门),在检测负责人和有关单位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检测。此类检验不受理复测申诉。三、隐蔽工程检查制度1、隐蔽工程,就是上道工序完成后将被下道工序所覆盖。要确实保证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工程质量,就必须对每道工序的检验批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办理签证。2、分项、分部工程的隐蔽、验收、签证,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手续完备文字和影像照片资料齐全、完整、真实。3、由各分部质检工程师负责报检,提前24小时预约监理工程师,并严格执行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必须经过
8、检查、验收合格后,才允许转序的规定。4、要建立“隐蔽工程台帐”记录所有隐蔽工程的验收、签字、拍照、存档情况。使隐蔽工程处于受控状态,确保隐蔽工程质量。5、对所有隐蔽工程首先进行自检,合格后填写报检单、工程检查证、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及其它附件,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并办理签证。报检单一式两份,检查完毕各执一份,做为隐蔽工程台帐的资料登记在册,然后进行下道工序施工。6、如遇与设计资料不符的隐蔽工程,要及时报请监理工程师和设计单位负责人来现场检查确认,并进行拍照,留下变更的依据。待设计变更形成会议纪要,再做为变更资料存档。7、为保证隐蔽工程检测资料的准确性,所有检测仪器、试验设备、计量器具,必须按规定
9、经鉴定计量检测部门校验鉴定合格后使用。经检测不合格的各种仪器设备不得投入现场使用。8、要主动接受国家、地方和建设单位质监站的监督检查,并接受业主及监理工程师的随时抽查和重点检查,为之提拱必要的检查条件。四、质量检查、申报、签认制度(一)总则1、各级必须支持质量管理人员的工作,赋于质量管理人员“一票否决权”,质量管理人员在质量检查、验收和巡查过程中,对有关单位违规情况或质量问题可采取责令整改、返工、罚款、直至停工等措施,任何人不得干涉。2、严格控制施工工艺,加强检验检查,各相关单位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和相应素质的质检人员,实行三级检查制度,自检不合格不得报请监理检查,坚持上一道工序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10、不得转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对施工质量不合格不报验,努力提高一次验收合格率。3、施工人员必须接受质检人员的指导、检查和监督。质量安全部门对经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以及违反规程规范的作业和不合格工序实施“一票否决”,严格过程控制,严禁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确保施工工序质量和工程质量。(二)质量检查内容1、项目部质量检查主要内容(1)质量保证体系、质量计划书、质量控制程序、质量控制措施、创优规划是否齐全完整,是否具有可操作性;(2)质量管理机构是否健全,分工和责任是否明确;(3)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是否建立;(4)质量责任是否落实到人;(5)各项质量管理制度是否落实;(6)质量管理的内外业资料是否齐全真
11、实;(7)工程观感质量及实体质量;(8)检验评定结果是否真实准确。2、分部质量检查三个阶段主要内容(1)开工前检查主要内容:现场质量管理制度、施工技术标准、图纸会审及现场核对、工程复测和放样、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现场拌和计量器具设置、质量技术培训、技术交底、关键工序作业指导书、各种原材料检测试验报告、控制质量的预防措施等。(2)施工过程检查的内容:产品标识、过程标识(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检验批验收记录)、交底执行情况、工艺控制、施工工序质量控制、现场计量情况、现场实物质量以及其它与质量控制有关的质量记录等。(3)完工后检查的内容:实物尺寸和强度,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主要功能抽
12、查记录、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质量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可追溯性,完成数量和部位是否与设计相符。3、质量检查时,须填写质曷监督检作记录表及存在问题及处置结果记录表,必要时签发工程质量问题通知单限期整改,情节严市的,同时签发质量处罚通知单予以处罚。4、验工计量工程项目必须经质量管理部门检查签证,未经质量检查签证的工程项目和数量,不得予以计价和拨款。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验工质量签证:(1)工程质量不合格须返工或待处理者;(2)未按规定进行试验或试验报告不能判定其质量状态者;(3)由于施工错误造成返工或处理而增加的工程量;(4)缺少应有的检验批施工质量验收记录和验收不合格的;(5)成品、半成品和原材
13、料未经进货检验和试验合格的;(6)未办理变更设计手续,擅自变更设计施工的。(三)定期、不定期检查制度1、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质量大检查,项目分部每周进行一次质量检查,对现场质量管理、实物工程质量、关键项目、重点部位和技术资料(质量记录)进行综合检查评比,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对策,采取措施,限期整改。2、项目部、项目分部根据施工情况、上级和业主的质量检查安排,将进行不定期的质量大检查。(四)经常性检查制度项目分部质检人员经常深入施工现场,特别是对重点工程和关键部位,要认真检查,严格把关,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做到“跟踪检查、复检、抽检”,必要时派员实施旁站监督。(五)工序检查验收
14、制度1、工序质量控制是施工中重要的一环,是后道工序对前道工序的保护,通过工序质量检查验收,可以分清质量责任,避免发生纠纷。2、班组自控检查包括自检和交接检验:(1)自检:施工过程中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操作,该工序完成后,按照“谁施工谁负责质量”的原则,现场施工单位要对该工序质量的控制点进行自我检查,自检的结果要有记录并与施工记录和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一致。(2)交接检验:对于不能形成检验批的工序,在其完成后,完成方与承接方进行交接检验,未经检查或经检查不合格的工序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3、在班组自控检查的基础上,架子队施工技术负责人进行复检。4、架子队施工技术负责人进行复检后报项目分部,项
15、目分部专职质检员进行内部终检,内部终检合格后,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内部检查不合格,不得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特别是不同专业工序之间的检查,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凡是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的工序都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做好记录。(六)旁站监督检查制专职质检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对隐蔽工程、关键工序、特殊过程和重点部位的施工全过程进行旁站监督和检查,有旁站要求的施工项目,及时报请监理旁站监督。(七)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查、申报、签证制度1、按照验标规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按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查的顺序进行申报和验收。检验批的检查验收签证是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单元,也是其他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验收的基础。2、检验批质量合格、验收签证、主要取决于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检验结果,其实测值必须在允许偏差范围内,一般项目有允许偏差的抽检点,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其中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3、检验批的质量检查,以项目分部专职质检员(质检工程师)的检查评定为基础,并且由项目分部技术负责人、工程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申报给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证、验收。4、工程施工质量检查签证验收的程序依次为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签证验收工作按其所处阶段分别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