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2亿m3橡胶板和胶带扩建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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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天宇(山东)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2亿m3橡胶板和胶带扩建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天宇(山东)橡塑制品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二三年七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2亿m3橡胶板和胶带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306-371423-89-03-487404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庆云县尚堂镇双河工业园,三一绿筑以东,梁家村以北地理坐标(El17度25分35.320秒,N37度44分25.102秒)通讯地址山东省庆云县尚堂镇双河工业园,三一绿筑以东,梁家村以北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12橡胶板、管、带制造建设项目
2、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2、橡胶制品业291,其他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口改建0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口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总投资(万元)7000环保投资(万元)70环保投资占比()1.0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E)否口是:占地面积(n?)82666.7(约124亩)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1)规划名称:山东庆云经济开发区南区(庆云县尚堂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2)批准机关:庆云县人民政府,2014.6.9:(3)批准文件文号:(庆政字201424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1)文件名称:庆云县尚堂工业
3、园(山东庆云经济开发区南区)环境影响报告书;(2)召集审查机关:德州市环境保护局:(3)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德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庆云县尚堂工业园(山东庆云经济开发区南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德环办字2014191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庆云县尚堂工业园(山东庆云经济开发区南区),园区规划环评执行情况:本园区2014年12月编制完成了庆云县尚堂工业园(山东庆云经济开发区南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4年12月09日取得了德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庆云县尚堂工业园(山东庆云经济开发区南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德环办字2014191号)。园区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尚堂镇庆无路以
4、北、东堰村以东、梁家村以西、李家店沟以南约320米。北至六和饲料公司以北160米,西至景观大道西侧,东至梁家村西侧,南至庆无路,规划面积为224.57公顷。庆云县尚堂工业园(山东庆云经济开发区南区)是县级工业集中区。产业定位主要以发展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为主导产业、控制发展机械加工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和橡胶制品业。用地类型主要为工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绿化用地等。规划片区形成“两纵、三横、两片区”的基本布局结构。两纵为景观大道、云德路;三横分别指鑫泰路、工业路和庆无路;两片区分别指北部工业片区和南部工业片区。其中北部工业片区位于工业路以北,主要发展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和
5、机械加工业;南部工业片区位于工业路以南,主要发展农副食品加工业和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兼容发展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该项目位于开发区内规划的工业用地,符合开发区规划。该项目位于山东省庆云县尚堂镇双河工业园,三一绿筑以东,梁家村以北,符合庆云县尚堂工业园的橡胶制品业的产业定位。其他符合性分析(1)项目与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立项备案已审批,项目代码为:2306-371423-89-03-487404,备案证明见附件2.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所用的设备
6、均不在国家禁止使用的落后、淘汰生产设备之列,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综上,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情况如下: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2年度更新内容的通知(德环委办字20238号)及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年度调整报告(2023.7.7),表1-1中列出了庆云县的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分区,而项目厂区位置中心坐标为:东经117。25,35.320,北纬37o4425.102,不在德州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7、表IJ德州市庆云县生态保护红线区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类别所属管控分区管控要求本项目建设情况符合性生态保护红线区庆云县重要水体、林地两河三堤地方级湿地公园庆云水库(红线范围外部分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按照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发布的管理制度和保护性规划进行管理,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一般管控区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本项目位于庆云县尚堂镇双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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