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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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兜底性、基础性的制度安排。为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大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力度,进一步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单位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3)3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工作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2)10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完
2、善社会救助制度、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实现救助资源统筹衔接、救助信息聚合共享、救助效率有效提升,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困难群众,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基本民生底线。二、合理确定低收入人口范围(一)低收入人口范围低收入人口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成员,以及其他困难人员。(二)低
3、收入人口认定县级政府统筹负责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乡镇(街道)受县级政府委托,负责低收入人口认定的受理、审核、确认等工作。村(居)委会负责协助发现困难群众、主动告知困难群众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情况等工作。1.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等低收入人口的认定,按照洛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洛阳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洛民2022)3号)、洛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洛阳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洛民(2021)5号)、洛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洛阳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人口认定办法的通知(洛民2023)2号)规定执行。2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以乡村振兴局认定为准(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
4、突发严重困难户),不再重复排查认定,直接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范围。3 .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工作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2)103号)执行。4 .其他低收入人口。县区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或人员。5 .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按照洛阳市民政局等19部门关于印发洛阳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暂行)的通知(洛民(2022)1号)执行。三、做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工作(一)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依托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完善数据录入、数据共享、监测预警、数字监督、
5、转办推送等基本功能,尽快实现覆盖全省、统筹城乡、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对低收入人口开展常态化监测预警;深化拓展功能应用,科学设置预警指标,为快速预警、精准救助、综合帮扶提供支撑。民政部门要通过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医保、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分层分类开展救助帮扶提供信息查询、需求推送等服务支持。各相关单位原则上要依托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及时汇聚救助帮扶信息,通过平台作为中枢传输给民政部门,及时将救助帮扶信息反馈给民政部门,形成“一户(人)一条救助链”,避免救助遗漏或重复救助。(二)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各县区民政部门
6、要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通过申请人自主申报、入户走访、数据比对等方式,采集辖区内低收入人口相关数据信息并逐级上传,加强数据共享,做到定期更新、动态调整、不断完善。要畅通申报渠道,优化流程,方便申请人自主申报。要提高源头数据采集、核查、录入的准确性,确保信息完整、真实可靠。(三)加强动态监测各县区要充分发挥“大数据比对+铁脚板摸排”作用,线上线下相结合,及时、主动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加强线上跨部门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各县区民政局要定期将掌握的低收入人口数据与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保、残联等部门和单位掌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失业人员、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数据进行交叉比对,动
7、杰掌握低收入人口就业状况、家庭刚性支出、困难情形等变化情况。加强线下核查,县级民政部门要依托基层力量,组织动员乡镇(街道)干部、村(社区)组织工作人员、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社会工作者等经常性走访困难群众,发现家庭状况发生变化的,及时报告并将变化情况录入低收入人口数据库。积极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委托社会力量开展困难群众家庭状况随访、协助申请等工作。对已经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低收入人口,重点监测现行救助政策是否依法落实到位。对未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低收入人口,重点监测其家庭状况变化情况,民政部门对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推送的预警信息,由乡镇(街道)组织工作人员上门核查情况,告知其相关社会救助
8、政策;发现符合救助条件的,按规定及时启动救助程序。如有需要,可协助其提出社会救助申请。(四)分类处置预警信息民政部门发现社会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尽快按规定落实或商请相关社会救助管理部门落实救助政策;发现低收入人口未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但可能符合救助条件的,要根据困难类型和救助需求,将信息分类推送至相关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由相关部门依据职责提供专项社会救助或帮扶;发现困难情形复杂的,可适时启动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通过“一事一议”方式集体研究处理;发现低收入人口可能不再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核查或商请相关社会救助管理部门核查有关情况,对符合终止条件的按规定终止救助。四、做好分层分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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