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河湖、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征集活动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美丽河湖、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征集活动方案.docx(5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美丽河湖、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征集活动方案美丽河湖、美丽海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现河湖“清水绿岸、鱼翔浅底”,海湾“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美丽景象,建设美丽中国好经验好做法的集中展示和具体体现,是人民群众身边的优质公共生态产品。开展美丽河湖、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征集和推广宣传活动,有利于在全社会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深化水生态环境和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为各地编制实施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提供借鉴。为组织做好相关工作,制订本活动方案。一、基本条件美丽河湖、美丽海湾优秀案例是指,遵循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理念,通过采取有效措施系统解决当地水生态
2、环境或海洋生态环境问题,或保护当地优良生态环境不退化,使河湖保持或恢复“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美丽景象,使海湾实现“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美丽景象,让老百姓获得感、幸福感明显提升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本方案所称河湖,可以是完整的河湖,也可以是河湖具备一定生态完整性的重要河段或湖区;所称海湾,可以是完整的海湾,也可以是海湾具备一定生态完整性的重要区段。相关河湖、海湾原则上应设有省控及以上监测断面(点位)。(一)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水资源方面:河湖生态流量(水位)得到保障,具有稳定的补给水源(含再生水),水的流动性较好(或水文过程与当地自然条件契合度高),稳定实现“有河有水”
3、。2 .水生态方面:河湖水生态系统良好,河湖水域及其缓冲带生态环境功能得到维持或恢复,水生植被覆盖率达到适宜水平,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稳定实现“有鱼有草”。3 .水环境方面:河湖水环境优美,河湖流域各类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河湖水质实现根本好转或水质稳定达到优良,能够持续满足人民群众景观、休闲、垂钓、游泳等亲水需求,公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明显提升,稳定实现“人水和谐”。(二)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海湾环境质量良好:湾内各类入海污染源排放得到有效控制,海水水质优良或稳定达到水质改善目标要求,海岸、海滩长期保持洁净,海滩垃圾、海漂垃圾得到有效管控,稳定实现“水清滩净”。2 .
4、海湾生态系统健康:海湾自然岸线、滨海湿地、典型海洋生境和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海湾生态服务功能得到维持或恢复,稳定实现“鱼鸥翔集”。3 .亲海环境品质优良:海湾生态环境优美,公众亲海空间充足,海水浴场和滨海旅游度假区等环境质量优良,能够持续满足人民群众景观、休闲、赶海、戏水等亲海需求,稳定实现“人海和谐”。二、征集对象和流程自2021年起,生态环境部每年组织一次美丽河湖、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征集活动,具体如下:(一)3月上旬,生态环境部启动征集工作;(二)4月底前,各地级及以上城市将符合基本条件的案例报送至省级生态环境部门,一个城市每次报送数量不超过1个;跨行政区域的河湖、海湾经协商后,可由流域
5、、海域内相关地级生态环境部门联合报送。省级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协助做好组织工作;(三)5月底前,各省份选取不超过5个案例,报送至生态环境部;(四)6月,生态环境部对各省份报送的优秀案例在生态环境部网站上进行公示,征求社会意见。公示期一个月。公示结束后,生态环境部综合各方面意见,组织整理形成全国优秀案例,并进行集中展示。三、材料要求(一)美丽河湖应客观反映河湖水生态环境保护成效和开展工作,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先进性。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1 .水资源、水生态和水环境等方面(或其中特别突出的某一方面)治理成效,着重对比治理前后河湖及周边生态环境的重要变化。2 .采取的主要治理
6、措施、制度政策和长效机制等,以及对周边和上下游河湖区域等的良好促进效果。报送材料形式及要求:治理前后对比的代表性图片(不超过10组)、3-5分钟视频短片和概括性文字说明材料(不超过1200字),文字材料应突出重点和特色,具有较强可读性并尽可能使用量化数据。(二)美丽海湾应客观反映海湾生态环境保护成效和开展工作,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先进性。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1 .海湾生态环境和亲海空间状况,对于近期开展了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海湾,着重对比治理前后的海湾及周边生态环境的重要变化,说明治理成效。2 .采取的主要管理措施、制度政策和长效机制等,以及对相邻海域和海岸带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良好促进作用。报送材
7、料形式及要求:治理前后对比的代表性图片(不超过10组)、3-5分钟视频短片和概括性文字说明材料(不超过1200字),文字材料应突出重点和特色,具有较强可读性并尽可能使用量化数据。四、宣传展示(一)推出专栏在生态环境部“一网双微”,省级、地级及以上城市生态环境部门官网、主要新闻媒体等开设专栏,每年8月底前将本年度征集的全国优秀案例集中展出,让群众更直观地感受到治理成效、河湖海湾之美,让各地“学有榜样、行有示范、赶有目标”。省级、地市级可按照“边征集、边展示”的方式,每年自3月上旬征集活动启动之日起,即可对本级行政区域内征集到的优秀案例进行展示。(二)权威发布每年8月底前,发布全国美丽河湖、美丽海湾优秀案例相关新闻通稿,组织人民网、新华网等重点新闻媒体和网站予以刊发和报道。五、其他事项对展示的美丽河湖、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如出现河湖断流干涸、水生态破坏、水质恶化等情况,海湾自然岸线减少、典型生态系统退化、水环境恶化等情况,公众可通过“12369”举报热线反映问题或投诉,生态环境部及省级、地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将及时组织有关单位核实。经核实,如问题属实,将不再作为优秀案例展示,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近三年发生生态环境群体性事件或者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重大问题尚未整改完成的河湖、海湾,不得作为优秀案例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