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车辆租赁管理规定.docx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车辆租赁管理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车辆租赁管理规定.docx(4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车辆租赁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出行车辆租赁和使用,保障公务正常开展和有序运行,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辽宁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等相关规定,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加快建立新型公务用车制度,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有效降低行政成本,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车辆租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统一管理、安全规范、厉行节约、优质服务的原则。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车辆租赁。第二章租赁范围第四条可进行租赁车辆范围包括:(一)接待外省市来盘调研学习的;(二
2、)外事接待、大型会议和集体活动的;(三)参与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应对突发事件等;(四)其他公务车辆不能满足本单位公务出行行为的。第三章租赁管理第五条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车辆定点服务供应商,同时确定相关车型的百公里最高限价,各单位在不高于各类车型最高限价的前提下与供应商议定具体价格。第六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公务用车租车制度,按程序从严审批。各单位一般公务用车租赁应填报公务出行车辆租赁审批表,报本单位内部审批,单次公务租车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0天(含),超过10天的,须经单位研究同意;各单位执法执勤车辆租赁原则上须经市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同意后,由用车单位填写公务出行车辆租赁审批表方可对接租赁公司进行租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党政机关 事业单位 车辆 租赁 管理 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