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工作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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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工作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物业服务行业秩序,建立健全物业市场竞争机制,保障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XX省物业管理条例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建住房(2003)130号)以及关于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工作的指导意见(X建物字(2023)X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定义及适用范围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是指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前,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房屋和公共设施设备以及场地的维修养护、秩序维护、绿化养护、环境保洁等各类服务和管理项目一次性发包,由投标人通过竞标承接物业管理的活动。县住房和城乡
2、建设局是全县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管部门,负责全县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活动的监管工作。XX县范围内,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住宅小区业服务企业的,均应按照本细则组织实施。住宅及同一物业服务区域内非住宅物业实施前期物业服务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类型物业的建设单位、业主和业主大会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其有关要求和程序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二、招投标方式(一)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二)投标人少于3个,总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项目,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建设单位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三)建筑面积在20万平
3、方米以上(含20万平方米)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建筑面积在20万平方米以下3万平方米以上(含3万平方米)的项目,建设单位可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四)招标人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招标活动的,也可以自行组织实施招标活动。三、招投标工作程序(一)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招标邀请书),持有关材料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二)鼓励招标人使用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物业项目所在地进行交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XX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
4、公告,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公告时间不得少于7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符合要求的3家以上(含3家)的物业服务企业发出投标邀请书。(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投标人送达的投标文件。(四)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审核投标人投标资格。(五)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确定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六)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开标。(七)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评标委员会评标并按规定确定中标人。(八)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招标人确认(自行招标除外)。(九)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中标单位确定后,
5、将中标公告在XX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同时填写前期物业服务项目中标信息。中标结果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并应当返还其投标书。(十)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十一)招标人与中标人参照XX省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以书面形式订立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时限自交付之日起不得超过两年。四、招标工作完成时限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时限完成物业服务招标投标工作:(一)新建现售商品房项目应当在现售前30日完成;(二)预售商品房
6、项目应当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完成;(三)非出售的新建物业项目应当在交付使用前90日完成。五、招投标工作要求(一)招标1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提出与物业服务项目实际不符的资格要求。2 .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应当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划分登记的物业服务区域范围进行,招标人应按物业服务区域备案面积一次性招标,不得将依法进行招标的一个物业服务区域物业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投标。3 .招标人应当根据物业服务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招标前完成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2)物
7、业项目基本情况,包括物业名称、坐落地址、总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绿化面积、房屋类型、产权状况、房屋幢数、套数、建筑结构、营业用房及管理用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园林绿化、社区文化娱乐设施、物业档案(含施工或竣工图纸)、项目建设与竣工交付日期、业主入住等情况;(3)物业服务前期介入时间及相关要求;(4)物业服务的内容和标准,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公共绿化养护管理、公共秩序维护、车辆停放管理、消防等安全防范协助管理、装饰装修管理、环境卫生保洁、物业资料管理等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5)物业服务费用方式(包干制或酬金制);(6)物业相关设施的经营与管理,包括停车场、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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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XX 前期 物业 服务 投标 工作 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