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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妇女权益保障法讲座讲稿合篇妇女权益保障法讲座讲稿篇1各位姐妹:大家好,今天谈不上是什么讲课,大家在一起共同学习,新修改颁布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的保障,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如何构建有效的社会维权工作机制,把保障妇女权益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积极推进全社会的共同大维权。妇女权益保障法的颁布实施,为维护职工利益,特别是女职工的利益,提供了法律保证,它是维护女职工利益的法律武器,所以我们一定要拿起这个武器,知法、学法、懂法、用法,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尽管妇女法已经立法13年了,然而在我国,尤其是在农村,严重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案件仍屡屡发生,性骚扰案件
2、和家庭暴力案件,更是让许多妇女告状无门,无法可依。全国妇联以及各级组织对我们妇女的权益问题,都非常关心,今年又重新修改制定了新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下面我们就修改过程中的几个主要问题和大家共同探讨一下:一、首先讲修改的历史背景:(一)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的必要性:?92年颁布实施的原妇女权益保障法,在妇女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也为妇女维权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1)妇女权益保障法的颁布实施,顺应了当代世界妇女人权发展的潮流。1979年,在34届联合国大会上,制定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这也充分体现了在整个世界范围内对妇女的尊重和歧视。1993年,在维也纳世界人权大会上,提出了“妇女的权利是人权
3、”。1995年,在北京召开的第四次世界妇女代表大会上发表了北京宣言,行动纲领。2002年,在联合国特别大会上发表了,妇女的12个优先发展领域。2005年,“北京+10”纪念大会。95年召开的第四次妇女代表大会,2005年10周年,在这个纪念大会上,记者采访曾经参加过大会的代表,张海迪说,“我很痛苦,但我一样可以让别人快乐”她以惊人的毅力完成了30多万字的长篇小说绝顶。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主席,范徐丽泰:被称为“资深的教育家,政坛的黄飞鸿J“海尔一为创立中国的世界名牌而努力”这是海尔总裁杨绵绵的一句自理名言。这几位,都是中国妇女精英的杰出代表。以上都是妇女人权比较有影响的大会。辽宁有代表参加NG
4、O大会。NG。:是一种民间的非政府组织,比如说,在民政登记的各个学会,协会等等都算是NGo组织。在12个领域方面都有妇女的介入,妇女与教育,妇女与政治,妇女与经济等等各方面都有女性的参与。(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妇女权益保障的需要。?妇女权益方面,出现的问题,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普遍,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复杂,妇女对妇联组织的需要,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迫切。妇女对娘家一妇女组织的信任也越来越强,越来越迫切。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的愿望也越来越强烈,越来越迫切,越来越需要。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中的女代表比例仅为20、2%,比上届降低了1、75%,其中有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团中的女性代表比例出现
5、了不同程度的下降,下降面达71%。1995年,据世界议会联盟统计,中国人大代表中的女性比例在女议员比例的国际排名是第12位,但目前这一排名已经下降到42位。(三、)促进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需要党的16大确立的目标:到2010年,初步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立法制社会,必须有法律、法规做保证,让每个公民都有法可依,依法办事,同时也让法律来保护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1、现行妇女权益保障法存在的不足:内容上大多数重申其他法律的规定,(1)?适用上有缺陷,(2)可操作性不强,(3)配套规定不完善。新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在修改时,作了大量的细致的调研工作,更加完善,更加全面。二、妇女
6、权益保障法修改的过程;分四个阶段:工、2002年,提出修改建议,?全国人大组织开展了全国性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状况执法检查。2、吴仪副总理,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执行情况。3、李鹏委员长发表重要讲话,顾秀莲主席提出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建议。4、03年9、10届换届,纳入了立法计划。全国妇联副主席黄晴宜为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组长,办公室设在全国妇联权益部。5、2004年,开始调研、论证,提出修正案、草案,建议稿。开展全国性的调研、协调,论证。6、12月30日,全国妇联将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草案,建议稿提交国务院。交到人大后,就进入了修正阶段。7、2004年底成稿,2005年1月进行
7、征求意见阶段,国务院法制办再次征求社会意见,6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通过。6月28日上了国务院一次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17次会议二审通过,关于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法的决定。8、2005年8月28日以最高票、审议通过。9、05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号通过,12月1日开始施行。三、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的原则和思路:(一)修改的三项原则、:1.?以宪法为依据,注重与其他法律的协调统一2、?立足国情,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制建设的进步。3、?保持基本框架,在现有基础上,针对妇女权益保障法面临的突出问题进行修改完善。(二)修改的思路:1、通过修改,明确执法主体,强化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责任,增强
8、法的适应性。2、?突出妇女权益保护重点,增加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内容,增强法的针对性。3、?强化保障措施和法律责任,加大依法行政,依法维权的力度,增强法的操作性。4、总结和借鉴国内外妇女人权保障的成功经验,体现法的时代性。四、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的主要内容:从体例上看,条文由原文的54条,增加到61条,其中新增7条,删除6条,修改32条。一、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写入总则。1、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内涵:基本国策是国家为解决带有普遍性,全局性,长远性问题而确定的总政策,在整个政策体系中,处于最高层次。他规范和引导着各项政策的制定和实施。2、1995年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代表大会上,
9、我国政府对国际社会郑重承诺,“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J3、国家主席胡锦涛指出:“我们将坚持贯彻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纳入妇女法当中J4、第二条修改为:“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例如:在升学,招工和各种考试录用时,都应该不受男女比例的限制,应该一视同仁,公平竞争。“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各项制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歧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这个“歧视”是广义上的。“国家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J“禁止歧视、虐待、遗弃、残害妇女J其中增加了“遗弃”。这个歧视是
10、具体的。5第一条没改。6、增加一条,作为第三条:“国务院制定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纲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J“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妇女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J二、明确执法主体,强化政府的主导地位。1、对妇联组织的定位: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和各界妇女联合会代表和维护各族各界妇女的利益,做好保障妇女权益工作。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在建议重申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的同时,从”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三个层面,进一步明确了执法主体,强化了政府责任。第六条。第七条
11、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和加强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各级妇女联合会及其团体会员,可以向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推荐女干部。2、?妇联组织的维权手段:妇女联合会协作和配合做好有关解救被拐卖,绷架妇女的散后工作,妇女组织应当维护被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有权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依法查处,并予以答复。例如:前几年我市的一名女青年,被人贩子拐卖到了山西,并且被拐卖到了比较偏远的山区,卖给了一个四五十岁的老光棍,女青年多年与家里失去了联系,与那人生活了好几年,并且还生了两个孩子。后来女青年家里人多次找到妇联,我们市妇联权益部与市公安部门经过多方联系,终于有了
12、线索,我们来到山西偏远的山区,终于把那位女青年解救出来,但是当时那女青年的思想还很矛盾,当时大孩子已经34岁了,小的刚刚出生不久,带着小的出来,大的可能永远也没有机会见面了,因为尽管这是一段没有爱情基础的婚姻,但毕竟她已经成了孩子的母亲。这也是我们在打拐工作中,配合公安机关所作的一件比较有代表性案例。第五条改为第七条,修改为: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和地方各级妇女联合会,依照法律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代表和维护各族各界妇女的利益,做好维护妇女权益的工作。“工会、共青团,应当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做好维护妇女权益的工作J增加一条,作为五十四条:“妇女组织对于受害妇女进行诉讼需要帮助的,应当给予支持。
13、“妇女联合会或者相关妇女组织对侵害特定妇女群众利益的行为,可以通过大众传媒揭露、批评,并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第九条改为第十条,增加两款,“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对涉及妇女权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妇女联合会的意见J“妇女和妇女组织有权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妇女权益保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这次重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办公室就设在全国妇联权益部,由全国妇联副主席黄晴宜任组长,权益部副部长邓丽参与了大量的调研,修改和制定工作。3、?完善了妇女的政治权力:1、?第十条改为第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应当由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国家采取措施
14、,逐步提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妇女代表的比例。无论是国家、省、市、县(区)按照妇女发展纲要的要求,女同志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必须达到一定的比例。我市要求的比例为25%o2、?第十一条改为第十二条,第二款修改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培养、选拔和任用干部,必须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并有适当数量的妇女担任领导成员。各机关,团体也要有一定比例的女干部,目前,我市共有市级女干部6人,县处级女干部80人左右,科级女干部1200人左右。3、?第十二条改为第十三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一款: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和地方各级妇女联合会代表妇女积极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
15、主监督。“三、充实和完善了劳动保障权益:第四章章名修改为“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同时重点围绕防止就业中的性别歧视和女职工保健。1、对劳动合同进行了新规范。各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举个例子,无论是国有或个体或私营企业在用工时,都应该与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或劳动协议,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无论是男工或女工到用工单位时,都是先问每个月给多少工钱,而不是询问有没有保障或保险,或签一个保护自己有法律效应的合同。女农民工维权问题,在我市也存在,从全国调查来看,有近60%女农民工与用工方没签劳动合同,合法权益普遍受侵害,违法用工严重,基本社会保险普遍缺失,加强对女农民工保护是当务之急。其主要原因还是:政府职能部门对劳动合同的签订行为管理不到位,政府对劳动市场的管理不到位,女农民工由于文化素质不高,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不强。如果老板在用工时,违反规定或不履行合同规则,我们有权向老板提出,或向法院起诉。对照妇女权益保障法到法院起诉老板,在劳动中掌握主动权。市妇联还开展了“关注打工妹,维权献爱心”系列活动。受到打工妹的一致好评。第27条1款,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脯乳等情况,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