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共同富裕的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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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共同富裕的意见为进一步提升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民共同富裕,根据省关于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共同富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结合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和争先进位、勇争一流”的使命担当,践行新发展理念,持续深化改革创新,优化城乡资源配置,强化政策扶持,完善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径、新动能、新机制,持续士大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实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
2、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农民共同富裕。(二)基本原则。1.坚持党的领导,统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民共同富裕紧密结合。2.坚持分类施策,从实际出发,一村一策、因地制宜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3.坚持农民受益,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构建集体经济发展与农民增收的联结机制,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走向共同富裕。(三)目标任务。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体系日益完善、运行管理规范有效、经营能力持续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到2022年末,全市24个相对薄弱村集体收入300万元以上或人均年村级可支配收入1000元以上倒2023年末,实现“双达标;到2025年末,全市村均集体收入达1300万元
3、。二、重点举措1 .开展土地综合整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确保不低于5%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结合工改腾退低效集体产业用地,盘活土地资源,形成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除满足安置需求外,剩余的建新指标用于村集体发展一二三产融合项目,或通过土地增减挂钩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有偿交易获得土地收益。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对产生的补充耕地指标进行有彳尝调剂。(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高新区、临港开发区、各镇街)2 .大力盘活存量资源。加大对现有闲置或低效使用的办公用房、厂房、校舍等集体资产优化整合力度,帮
4、助村集体完善相关规划和给予安全生产指导,在符合规划、达到安全生产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提高存量资产的收益。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购集体土地上的企业自建厂房,实现集体建设用倾口地上建筑物所有权权属一致。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结合美丽农居建设,以出租、联营、入股等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农房及宅基地,用于发展乡村民宿、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特色经济,盘活零星、分散存量建设用地,通过入市或合作联营等方式开发利用。(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新区、临港开发区、各镇街)3 .挖潜资金使用效益。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选择经镇(街道)采取竞争性方式确定的收益相对较高、风险相对较低的
5、银行存放存量资金,有条件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在程序到位的基础上,选择风险可控的政府投资基金参与投资。巩固村级两清专项整治成果,严格执行农村集体资金投资和出借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集体资金投资风险研判和投资收益管理,落实集体资金先抵押、后出借原则,规范集体资金出借民主决策程序,确保村集体资金安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高新区、临港开发区、各镇街)4 .积极发展优势产业。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充分挖掘本地区位、特色产业、当地人文历史、特色种养殖业、生态环境等资源优势,通过资源开发、资产经营、劳务合作、为农服务、休闲观光等途径,积极发展农村一二三产融合项目。对生态资源丰富的,鼓励发展乡村旅游,开发
6、观光农业、休闲康养、特色餐饮等项目;对具有农业资源优势的,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统一流转,鼓励开展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发展优质高效农业。支持有产业基础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牵头利用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参与产地直销、网络直销等新型流通服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高新区、临港开发区、各镇街)5 .推进镇村联合发展。各镇(街道)组建镇村联合发展平台,以镇级财政资金为引导,统筹辖区内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自有资金、集体土地资源、农业要素资源开展实体化运行,可进行投融资,支持参与承建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跨村域的集体经济发展
7、项目,建立完善平台运行机制、镇村利益分配机制。鼓励镇(街道)将地理位置优、发展前景好的优质经营性资产委托或转让给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高新区、临港开发区、各镇街)6 .支持组建农业发展公司。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立集体农业发展公司,从事农业开发、生产经营、工程建设等。鼓励领办创办生产类、服务类、资源类等各类农民合作社,组建物业服务公司或劳务合作社,承接各类园区、安置小区、农贸市场等物业管理项目,提供农机、植保、土巴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以及多样化的劳务服务;整合散户农机具组建农机专业合作社,引导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土地经营权折股入社,推广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
8、社+农户”的经营模式,带动新型经营主体、4侬户共同发展。(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高新区、临港开发区、各镇街)7 .鼓励村村联建发展。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统筹财政资金、村级自有资金,在城镇区域、工业园区和专业集市等区位优势明显、产业基础较好的地段,依法依规联建或联购物业用房、租赁公寓、农贸市场、商铺等经营性资产,实现联合发展。建立健全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利益分配机制,联合发展的经营收益按股分红,投资形成的资产按比例折股量化到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高新区、临港开发区、各镇街)8 .深化村企共建发展。深入实施村企共发展、同奔现代化行动,加强村企双方资金、资产、技术、信息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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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 发展 壮大 新型农村 集体经济 促进 农民 共同富裕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