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白沙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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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白沙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7)1号)精神以及海南省教育厅对我省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要求,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巩固和提高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确保小学、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县中小学布局调整现状,现就我县2017年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招生对象今年我县小学秋季招收一年级新生的年龄为6周岁(即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凡不足龄的儿童不得招收入学;初一年级新生为2017年应届小
2、学毕业生。二、小学招生(一)县城以外各乡镇、农场社区适龄儿童,按户籍或居住地就近进入所在乡镇、农场社区所在小学就读。其招生计划、生源调配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等由各乡镇中心学校、农场社区所在学校组织实施。白沙学校招收牙叉镇志针村委会户籍适龄儿童。(二)县城地区以县城南叉河为界,以户籍为依据,分为桥北、桥南和白沙农场牙叉片区等3个片区。在县城有自有房产的(包括祖屋,购房或建房并入住的)本县户籍人员子女,在县城有自有房产或租房户的非本县户籍人员子女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父母或监护人现居住地为准,划片对口入学。县城地区小学原则上不招收片区范围外户籍在本县农村的儿童。1.白沙县第一小学一年级新生
3、招生范围:招收户籍(非农业户籍)或居住地在县城桥北地区以及牙港村委会、临高村、浪崖村、牙利村户籍的适龄儿童。2 .白沙思源实验学校一年级新生招生范围:招收户籍(非农业户籍)或居住地在县城桥南地区以及南仲村委会、九架村委会、方亮村户籍的适龄儿童,协调接收牙叉海旺老村、什莫老二村户籍的适龄儿童。3 .牙叉实验学校一年级新生招生范围:招收户籍或居住地在白沙农场牙叉片区以及牙炳村委会、探扭村委会、对俄村委会户籍的适龄儿童,协调接收牙叉海旺老村、什莫老二村户籍的适龄儿童。4 .居住地在桥北的非本县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以石油路及延长线为界,石油路及延长线以东的属于白沙县第一小学招收范围;石油路及
4、延长线以西的属于牙叉实验学校招收范围。5 .如果非本县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借读人数多于片区接收学校学位空缺数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关小学借读。(三)县城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登记所需材料。1 .具有桥北、桥南非农业户籍、白沙农场牙叉片区户籍以及片区范围内村庄户籍的一年级新生需要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及入学新生的户口簿(含子女与父母随祖辈同户口簿居住)。2 .在县城有房产的本县户籍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及入学新生的户口簿;房产证或县政府发给的安置证或父母(法定监护人)购房协议或证明拥有房产的有效材料。3 .非本县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借读所需材料:父、母(或其他
5、法定监护人)及入学新生的户口簿;房产证或父母(法定监护人)购房协议或在县城地区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需提供房主的房产证查验)及其租房居住证明(由所属居委会出具,落款时间应为2016年7月31日前);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暂住证(落款时间应为2016年7月31日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应提交就业单位主要领导签名和单位盖章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自谋职业的,提交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等证明。4 .县城地区一年级新生入学登记和提交入学材料时间为6月15日-7月15日,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学校要对新生入学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核查、公示,并于7月30日前报县教育局中招办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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