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5上海市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评定内容及及检查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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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印发上海市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评定内容及检查要点的通知沪食药监药械流(2015)786号各市场监管局:为强化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和指导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工作,根据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总局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食药监械监2015239号)(以下简称指导原则)、上海市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组织制定上海市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评定内容及检查要点(以下简称检查要点),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一、适用范围检查要点适用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含变
2、更和延续)的现场核查,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后的现场核查,以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各类监督检查。二、检查内容检查要点与实施细则相对应,设置编号依据总局规范、实施细则的章、条、款设置,共六位数字,其中第一第二位为总局规范中章节编号,第三第四位为总局规范中条款编号,第五第六位为实施细则条款编号。检查要点检查项目共88项,其中*为关键项,计31项,其它为一般项计57项,关键项检查内容与指导原则保持一致。现场检查时,应当按照检查要点中包含的检查项目和所对应的重点检查内容,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实施实施细则情况进行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可根据其经营方式、经营范围、经营品种等特点,确定合理缺项项目,并书面说
3、明理由,由检查组予以确认。三、结果判定(一)行政许可1、通过检查在对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含变更和延续)的现场核查中,经营企业适用项目全部符合要求的为“通过检查”O关键项目全部符合要求,一般项目中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数/10%的为“限期整改”。企业应当在现场检查结束后30天内完成整改并向原审查部门一次性提交整改报告,经复查后,整改项目全部符合要求的为“通过检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审查情况,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2、未通过检查有关键项目不符合要求或者一般项目中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数10%的为“未通过检查”。“限期整改”的企业在30天内未能提交整改报告或复查仍存在不符合要求项目的,为“未通过检
4、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审查情况,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二)监督检查在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各类监督检查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后的现场核查中,经营企业适用项目全部符合要求的为“通过检查”;有项目不符合要求的为“限期整改”。检查中发现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应依法依规处理。说明:本指导原则所指的一般项目中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数比例=一般项目中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数/(一般项目数总数一一般项目中确认的合理缺项项目数)X100%。检查组检查结束后登录“上海市食品药品行政检查管理系统”填写统一格式的现场检查表。附件:上海市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评定内容
5、及检查要点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12月15日附件:上海市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评定内容及检查要点第一章总则编号笫一章总则评定内容及检查要点(57+31X)OlOlOl第一条为加强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管理行为,保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评定内容: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是否始终按要求执行本实施细则要求。检查要点:现场核实企业是否在经营全过程中始终按要求执行本实施细则的要求。010202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是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适用于本市从
6、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应当在医疗器械采购、验收、贮存、销售、运输、售后服务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保障经营过程中产品的质量安全。评定内容:企业在医疗器械采购、验收、贮存、销售、运输、售后服务等环节中是否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保障经营过程产品的质量安全。检查要点:访谈采购、验收、贮存、销售、运输、售后服务等岗位人员,了解企业在各个经营环节执行本实施细则的情况。010303第三条企业应当按照所经营医疗器械的风险类别实行风险管理,并采取相应的质量管理措施,风险管理措施应当符合国家法规规章规定。评定内容:企业是否按照所经营产品的风险类别、经营风险点实行了风
7、险管理。检查要点:风险管理措施在企业的质量管理制度、规定、操作规程、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执行和落实情况。010404第四条企业应当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企业提供的资料应当客观真实、不得隐瞒、编造。无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六十四条、六十五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从业的情形。在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检查时,应当予以配合。评定内容:企业是否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无任何虚假、欺骗行为。检查要点:1、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与现场检查实际情况是否一致;2、无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禁止从业的情形;3、在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检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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