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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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目的对物料、半成品、产品、设备等采用适当的方式进行标识,防止物料、产品被混用或误用,明确产品在各阶段的识别和状态,以便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原材料进厂、贮存、生产过程、产品进仓、产品出厂的全过程的标识与追溯管理。3 .定义标识:以指定的方式提供用以区别产品状态的标识。可追溯性:通过有记录的标识,对某个物品经过、应用情况及所处的位置或阶段进行追溯的能力。4 .职责:4.1 仓库:对库存的物料、产品进行适当的标识和维护。4.2 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中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标识及产品可追溯性的具体实施,并负责保护标识在中转过程中的完整、有效性。当发生需要追
2、溯时,能做到追溯工作的进行和控制。负责设备的标识与可追溯性工作。4.3 品质部:负责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检验状态的标识及产品可追溯性的控制;确定产品标识/标记的形式;确定所有物料、产品的编码命名。5 .程序5.1 标示和可追溯性控制流程图见附件一。5.2 产品的标识5.2.1 产品标识的各类可分为:产品识别标识、产品状态标识。5. 2.2产品识别标识: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或图号)、客户名称、工号(批号)和数量等。5.2.3产品状态标识:合格、不合格。5. 2.4品质部在产品设计开发或转换外部资料输出时确定产品标识形式和方法。5.3 物料的标识5.3.1 3.1对于外部供方提供的物料或产品,
3、供应商按要求对物料或产品在适当的位置进行标识(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工号等),主要材料要求供方提供材质检验报告来作为该物料标识的依据。5.3.2 供方送货到仓库,仓管员依送货单与订购单核对所送物料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工号等标识是否一致。一致后将物料摆放至指定区域,仓管员将供方送货单提供给质检进行来料检验;质检员对来料进行检验;检验合格,质检员在供方送货单上签名确认。5.3.3 仓库按检验判定结果将物料放置在相应的区域内,“合格”的物料放置于合格品区;“不合格”的物料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实施。5.3.4 仓库在存放好物料后均需建立存卡,正确填写物料的编码、名称、规格、数量及进出日期、结存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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