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社会福利中心养老服务基本服务收费标准调整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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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桃源县社会福利中心养老服务基本服务收费标准调整方案(意见征求稿)一、基本情况桃源县社会福利中心是隶属于县民政局的事业单位,是政府投资兴办(公办)的养老机构,主要发挥保基本、兜底线作用,着力保障特困人员和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2022年底,由县民政局牵头,财政专项拨款,对桃源县社会福利中心进行整体提升改造,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作用。目前,改造工程已全面完工可正常投入使用,拟对桃源县社会福利中心养老服务收费标准予以调整,以便后续中心正常运行。二、调整依据1.湖南省定价目录(湘发改价调规(2023)125号)2.湖南省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3)118号)三、
2、成本监审情况我局聘请第三方价格评估咨询机构对桃源县社会福利中心2020-2022年度养老服务定价成本进行成本监审,根据湖南省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3)118号)有关规定,核定床位费三年平均成本分别为:单间649.69元/床/月、双人间504.51元/床/月、多人间431.93元/床/月;护理费三年单位平均成本分别为:自理老人373.56元/月、介助老人480.15元/月、介护老人840.59元/月。四、价格方案根据公益普惠原则,综合考虑常德各县市区公办养老机构收费标准,兼顾财政补贴、群众承受能力以及县福利中心实际运营等情况,拟调整桃源县社会福利中心养老基本服务收费标准如
3、下:(一)床位费基准价(单位:元/床/月)类型单间双人间三人间四人间价格650450400350(二)护理费用基准价(单位:元/床/月)护理等级费用备注三级350自理老人二级450介助老人一级800介护老人特护双方协议价专护老人五、其他事项(一)伙食费按照非营利原则据实收取,据实结算,按月公示,有结余的自动滚存使用,不得转入利润。(二)风险评估情况。结合桃源县社会福利中心养老服务价格成本监审情况以及周边县市区福利院的护理费和床位费,我县定价标准相对较低。综合评估,本方案无风险。(三)以上价格可以在基准价基础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自2024年月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执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以上级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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