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远程教育中心大楼和实验(实训)楼管理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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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远程教育中心大楼和实验(实训)楼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远程教育中心大楼、实验(实训)楼管理,树立学校良好形象,创造安全、整洁、舒适的教学、工作及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远程教育中心大楼包括主楼、西附楼、学生食堂、学生浴室、地下车库及人防室、大楼前后大院及楼宇附着设施,实验(实训)楼包括主楼、学生食堂、地下室、楼前及楼宇附着设施。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全体师生员工。第二章管理基本原则及职能分工第四条管理基本原则坚持服务第一、管理从严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强化服务职能,丰富服务内涵,面向教学、面向教师、面向学生,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提供优质、周到、及时的服务。坚持成本
2、核算、开源节流的原则。公用设施设备使用均纳入成本核算范围,计入使用单位成本,防止或制止损失、浪费现象的发生。第五条管理职能分工教学大楼管理中心是大楼统一管理的职能单位,负责大楼管理的各项工作。按照“谁使用、谁主管”的原则,各驻楼单位协助完成有关大楼管理工作。教学大楼管理中心:负责公用教学设施管理和日常安全管理;负责培训用房的管理;负责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管理;负责学生食堂的管理;负责学生浴室的管理;负责地下车库及地下室的管理;负责水、电、暖、门、窗、锁等公用设施的维修;负责锅炉、消防、电梯、监控、高低压配电室等公用设备的维护、运行;负责远程教育中心大楼前后院的绿化。各驻楼单位:负责所属办公用房的
3、安全和卫生管理;负责所属学生管理;负责教学场地及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和卫生管理。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六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节假日期间实行封闭管理。第七条坚持检查制度。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大楼;禁止学生携带酒类饮品进入大楼;禁止学生携带国家规定的管制类刀具等进入大楼。第八条携带大件公物出大楼,应出示携带者所在部门的证明及工作证(或本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出门。第九条按时开、关大门。每天22:00至次日6:00为大楼锁门时间。大门锁闭后学生凭学生证登记后方可进入,其他人员禁止入内。第十条坚持早晚巡查制度。下晚自习玲响后,学生即离开教室,在巡查确认学生均已离开教室后方可锁闭教室门。学生
4、就寝后,保安要对重点部位和监控死角加强巡查。第十一条严格用电管理。厉行节约,做到人走电断。教学场所、学生宿舍早上6:30统一送电,晚上10:30统一断电。严禁在大楼内私搭乱接电线、安装大功率电器。学生宿舍不得使用电炉、电热器等。第十二条加强对办公、教学场所的管理,每日下班要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紧水龙头,关窗锁门。第十三条不准在教学楼大厅、走廊、楼梯口、前后院等公共场所停放摩托车或自行车,不准在走廊、楼道、消防柜周围堆放旧仪器等杂物。第十四条保安人员对清查、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合理措施,遇到重大问题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汇报,作好防治事态进一步恶化的预防准备工作。第十五条按照“预防为主,防
5、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落实责任人,定期进行消防安责教育培训。建立完善防火安全检查制度,日常进行定期检查,重大节假日、特殊情况下随时检查,重点检查。第十六条凡不遵守安全管理,经说服教育仍不改正者,由相关单位批评教育,若因管理人员思想麻痹,严重失职而引起火灾被盗等事故,造成严重损失的,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第四章环境卫生管理第十七条驻楼各单位要加强对教职工和学生的教育及管理,不得在教学楼内大声喧哗、嬉戏打闹、乱涂乱画、随意张贴宣传广告;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第十八条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学校批准,不得在大楼内外进行与教学无关的活动。需在大楼内外摆放、张贴的宣传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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