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发展引导员保教师行业企业评价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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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婴幼儿发展引导员(保教师)行业企业评价规范1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婴幼儿发展引导员(保教师)1.2 职业编码4-10-01-011.3 职业定义定义:婴幼儿发展引导员是指从事03岁婴幼儿(以下简称“婴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引导,并对婴幼儿看护人提供辅助咨询服务工作的人员。保教师是指在婴幼儿家庭和照护服务机构中,为婴幼儿提供回应性照料和早期学习支持,促进其在体格、运动、语言、认知、情感与社会性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专业人员。主要工作任务:(1)实施适宜的回应性照料,确保婴幼儿身心健康;(2)提供适宜的早期学习支持,促进婴幼儿全面发展;(3)规避生活风险,识别常见疾病,开展保健护理,保障婴幼儿的安全和健
2、康;(4)实施观察评估,了解婴幼儿发展水平,完善照护服务;(5)提供科学育儿指导和咨询服务,建立家庭、社区共育支持环境;(6)开展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提升从业人员业务素养。1.4 职业技能等级本职业共设两个等级,分别为: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1.5 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外,常温。1.6 职业能力特征人格健全,身心健康;热爱和尊重婴幼儿,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以婴幼儿健康发展为中心,保教融合;有一定沟通能力和组织能力;观察力敏锐,照护服务机构:包含托育、早期教育、妇幼保健服务、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婴幼儿家长咨询服务、儿童社会福利等机构。身体灵活,反应灵敏;能进行有效的自我情绪调节;具备
3、反思能力,坚持自主和终身学习,持续提升专业能力。1.7 普通受教育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1.8 职业技能培训要求1.8.1 培训期限晋级培训期限:四级/中级工120参考学时;三级/高级工150参考学时。1.8.2 培训教师培训教师应具备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3年及以上;或中级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8.3 培训场地设备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4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并配备投影仪和音、视频播放设备。技能操作培训场所应具有满足实习、实践要求的场地,具有必要的婴儿模型,喂养用具,烹饪器具,流动水源,日常保健用品,婴幼儿睡眠、就餐、活动等用具或图书玩具等。室内卫生通
4、风条件良好,光线充足,设施安全。1.9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1.9.1 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2)取得技工学校(或以中级以上知识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院校)本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3)取得技工学校(或以中级以上知识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院校)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且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参考学时:完成本职业等级基本要求和工作要求所需的培训学时数。学时数仅作培训参考,培训单位可据实调整,不与晋级条件挂钩。50
5、min为一个学时,下同。本专业:包括早期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妇幼保健医学、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护理(学)和保育等,下同。相关专业:高职高专相关专业包括医学卫生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具体包括预防医学、公共卫生管理、临床医学、中医学、食品营养与卫生、健康管理、医学营养、心理咨询、心理健康教育;普通高校相关专业包括教育学、艺术教育、体育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基础医学、预防医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中医学、康复治疗学、听力与言语康复学等,下同。相关职业:包括幼儿教师、儿科医师、儿科护士、孤残儿童护理员、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保健护理师、健康管理师、育婴员、保育员等,下同。工作:每天4h及以
6、上、6个月不少于500h、每年不少于100Oh的连续工作,下同。(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以及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或以高级知识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且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1.9.2 评价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笔试、机考等方式进行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模拟操作、现场操作、面试或笔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
7、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1.9.3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15,且每个考场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技能考核采用模拟操作、现场操作或面试等时,考评人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每组考评员人数不低于3人;技能考核采用笔试时,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15,且每个考场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1.9.4 评价时间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90min;技能考核时间:笔试考核时间不少于90min,模拟操作、现场操作或面试等考核时间不少于45mino1.9.5 评价场所设备理论知识考试应在标准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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