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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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关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的修订说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9年修订版)(中施企协字201916号,以下简称办法)实施后,对国家优质工程奖的评选工作起到了良好的指导和规范作用,是开展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工作的准则和依据。本着与时俱进,突出导向性、提升权威性、增强先进性、提高适应性的原则,对办法中的“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范围、评选条件和参评规模”的内容进行规范、完善和调整,使得更加适应当前评选工作的需要,提高了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更好地体现出工程建设行业整体质量提升趋势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更好的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修订具体内容如下:(一)评选范围第二章“第八条”国
2、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包括下列工程:工业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通信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和绿色生态工程七大类。修订后,一是规范工程类别,将“市政园林工程”更名改为“市政公用工程”;二是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绿色发展,生态优先,把对生态环境起到良好改善或修复作用的工程,如自然保护、湿地修复、绿色小镇建设等纳入评选范围,增加第七类“绿色生态工程二(二)评选条件第三章“第十条”第四项,工程质量可靠,按工程类别获得所在地域、所属行业省(部)级最高质量奖,见附录2;未开展评奖活动的行业,应获得该行业最高工程质量水平评价,见附录3;申报国家优质工程奖,工业、交通(公路除外)、水利
3、、通信和绿色生态类工程,认定各行业协会颁发的最高质量奖。市政公用、建筑工程和公路工程,认定工程所在地建筑业(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最高质量奖。为了保证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于暂时无法提供有效质量奖设立证明文件的行业,在推荐国家优质工程奖时,可由该行业协会出具推荐意见和行业最高工程质量水平评价,作为参评国家优质工程奖的质量认定依据。(三)附录1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范围为了适应行业发展现状,制定与创优相适应的规模标准和评选指标,对附录1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范围进行调整,主要内容为:1 .工业工程冶金工程中的“焦化”规模修改为“碳化室高度7米以上”;有色金属工程的“氧化铝”规模修改为“年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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