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右旗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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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阿拉善右旗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实施方案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和重大制度性安排,是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确保农村经济稳中求进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农业区域布局的重大举措,也是完善农业调控、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效途径。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17)131号)(以下简称通知),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
2、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主体功能区规划和优势农产品布局规划为依托,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细化落实到具体地块,优化区域布局和要素组合,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产品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二、目标任务我旗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L7万亩,全部为玉米,没有安排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任务。结合我旗主要农作物优势区域布局和各苏木(镇)现有耕地面积、地力水平、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划定
3、作物种植面积等因素,确定了各苏木镇的划定任务(见附件)。各苏木(镇)要综合考虑当地资源条件、发展潜力等因素,及时将划定任务逐级分解细化到嘎查村。按照国务院“三年划定,五年建成,永久管护”的统一部署,2018年全面开展划定工作,2019年底前全部完成上图入库、建档立册,并逐级汇总,形成上下衔接、规范统一的信息系统。三、划定依据(一)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7)99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
4、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17)131号)规定和要求。(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全国第二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国有农场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成果,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成果等。(三)阿拉善右旗国民经济发展、现代农牧业、土地利用、水资源利用、城乡建设、交通等相关领域“十三五”期间的发展规划。(四)农产品种植传统和生产能力情况,近三年主要作物种植面积、产量。四、划定要求和标准(一)划定要求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必须做到“三个必须”、“四个优先”、“四个禁止”。三个必须:必须是永久基本农田;必须是优质地块;必须是四大作物种植优势区。四个优先:优先选择基础设施
5、配套的耕地;优先选择生产潜力高的地块;优先选择已经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优先选择粮食种植优势区。四个禁止:禁止将退耕的地块划入;禁止将生态条件脆弱的地块划入;禁止将污染严重的地块划入;禁止将设施农业用地划入。(二)划定标准1、耕地基础条件好,四至清楚、相对平整(坡度15度以下)、地力稳定。划定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地块要求相对集中连片,相对集中连片面积原则上不低于500亩。2、具有明显区域优势,生态环境优良,产品产量高,品质好,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近3年内播种面积基本稳定的集中连片耕地。3、21(TC的年积温在2300度以下的区域不得划入玉米生产功能区。五、划定方法(一)制定方案。划定工作由
6、农牧业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统筹谋划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分解划定任务,制定全旗工作方案,并以苏木镇为主体推进此项工作。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生产实际和资源条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各苏木镇划定工作方案于2018年3月底前报农科局、国土资源局、发展和改革局备案。(二)严格按照规程要求组织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采取内业、外业相结合的方式,在摸清区域地块情况的基础上开展划定工作。1、图件制作。搜集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资料、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及其他相关内容的文本、图件、数据资料。委托专业机构以永久基本农田划定
7、成果、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和耕地地力评价成果为基础,叠加相关规划成果,通过人工判读和综合分析,初步确定粮食生产功能区片块和地块边界,制成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底图。2、实地勘查。根据制成的工作底图,进行实地勘查,查清粮食生产功能区片块和地块空间位置、数量、边界,以及粮食生产功能区片块内农牧业基础建设状况。工作底图标注信息与实际存在偏差的,核实无误后予以修改,确保划定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图、数、实地一致。3、公告公示。公示材料由苏木镇、嘎查村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涉及的苏木镇、嘎查村进行张榜公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苏木镇、嘎查村签章确认。4、建立数据库。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的基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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