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2023年度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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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黔江区2023年度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和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V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供发2023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供销系统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情况,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中的独特作用,围绕服务粮食
2、安全生产,解决“谁来种地”“地怎么种”问题,大力开展土地全托管和多环节托管服务,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拓展经营服务领域,服务乡村产业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农业强国建设;围绕服务强村富民综合改革,不断提升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能力,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促进农业节本增效,增加村集体和小农户收入;围绕全区供销系统力+7+N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搭平台、建体系、树品牌、强服务、增效益”的工作思路,积极稳妥推进供销系统上下联合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二)基本原则一是聚焦服务保障粮食安全。试点工作围绕保障粮食安全这条主线,坚持把稻谷、油菜、玉米、豆类、薯类等粮油
3、作物生产服务作为重点;二是聚焦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试点工作主要支持耕、种、防、收全托管服务或三个环节及以上的生产服务;必须坚持把全程生产托管作为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主要方式。三是聚焦提升为农服务能力。试点工作旨在提升供销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必须在供销合作社系统内闭环运行,确保服务主体是供销合作社持股三分之一以上的社有企业和基层供销社;四是聚焦为小农户提供服务。试点工作要围绕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提高小农户生产组织化程度,必须坚持把小农户作为主要服务对象,让小农户最终受益,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三)任务目标。全区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
4、服务试点工作绩效任务2万亩,其中,供销系统负责组织实施1.8万亩,市农资集团鑫穗丰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0.2万亩。二、资金安排(一)资金补助范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资金151万,重点用于粮食和大豆油料作物托管服务补贴,主要包括稻谷、油菜、玉米、豆类、薯类等,重点放在集中连片50亩以上的区域,推动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购买设施装备、建设平台等非服务环节的事项。(二)资金补助标准。试点资金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资金主要补助开展的耕、种、防、收等全程托管服务或三个环节及以上托管服务,不具备全程托管服务条件的作物,可选择农作物秸秆还田、仓储烘
5、干、病虫害统防统治等环节,确保开展三个环节及以上托管服务。根据我区地形特点,本次资金原则上财政补助比重不超过亩均服务价格的40%,单季作物亩均各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30元,服务小农户的资金或面积占补助资金总量的比例不得低于60%o与农业农村部门社会化服务交叉补助不得超过上述补助标准总量,且开展的服务地块和面积不得多头重复计算,不得重复申报财政补助资金。某一环节服务不能实施的,补助金额=实际完成/总费用X补助标准(具体作物补助标准详见附件2)o(三)资金补助方式。项目实施周期为2023年度。资金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支持方式,即服务主体先完成服务,得到服务对象确认,经区级验收合格后,由区供销合
6、作社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相关服务主体,服务主体不得再收取服务对象(小农户或规模主体)该部分补助资金。(四)试点实施范围。全区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供销系统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在30个乡镇街道涉农村(社区)开展,为区域内的小农户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重点倾向规模化种植粮油作物、连片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乡镇街道。(五)服务主体申报原则。本次服务主体选定将按照公平、公开、择优、规范原则,由区供销合作社持股三分之一以上的社有企业、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基层供销社及市农资公司进行自主申报,鼓励有实力、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经验及基础的主体积极参与,区供销社将选定的服务主体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承担供销合作
7、社任务的服务主体不得重复申报农业农业部门组织实施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不得将自身流转土地纳入补助范围。申报的服务主体应当具备一定的服务能力且在农民群众中有较高认可度同时需在“村村旺农服通”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登记注册(具体登记流程详见附件3)o原则上未在“村村旺农服通”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登记注册的服务主体不享受补助资金。(六)推动适度规模经营。依托乡镇街道充分发挥村“两委”作用,将有托管需求的农户组织起来,盘活得荒地、小地块,推动土地集中连片耕作。要充分尊重小农户意愿,支持小农户在不改变土地经营权的情况下,采取生产托管方式,将耕、种、防、收全程托管服务或三个以上农业生产服务环节委托给供销合作社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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