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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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稳妥有序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71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聚焦科技创新、产业焕新、城市更新重点任务,进一步盘活存量、培育增量、提升质量,以国土空间规划为统领,以政策机制创新为支撑,推动各类低效用地再开发,实现城市功能完善、产业转型升级和资源资产质效提升,促进国土空间布局更合理、结构更优化、功能更完善、设施更完备,打造一批具有带动引领作用的再开发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
2、的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和制度机制,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益,降低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实现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双提升,为促进城乡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提供土地制度保障。二、重点任务(一)建立完善认定标准。制定天津市低效用地调查认定指南,针对低效工业用地、低效城镇用地、低效村庄用地等类型,明确调查范围、调查内容、技术步骤和数据来源,提出认定的原则要求。各区可结合自身实际,分区域、差别化细化完善认定标准,作为本区开展低效用地认定的依据。(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各区人民政府)(二)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各区以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为基础,以宗地为单元全面
3、调查土地、建筑、经济等信息,分析评价低效用地的规模、结构、分布和潜力,针对存在问题和盘活诉求,系统梳理影响低效用地再开发的难点堵点,形成“两库一清单”(低效用地数据库、历史遗留用地数据库和问题清单),夯实项目实施和政策创新基础。(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等市级部门,各区人民政府)(三)强化规划策划统领。各区依据调查认定成果,明确低效用地再开发重点区域,划定低效用地再开发空间单元,开展空间单元规划策划。补齐详细规划空白短板,探索同步编制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空间单元内实施层面控制性详细规划,探索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审批新机制。按照“成熟一批、推动一批”的原则,各区
4、每年编制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计划,明确开发主体、实施内容、进度时序等,推动项目有序实施。(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各区人民政府)(四)聚焦盘活四类资源。聚焦推动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通过“正向激励+反向倒逼”,提高产出效益,实现“腾笼换鸟”和提质增效;聚焦盘活低效城镇用地,绘制区级生产力地图,强化招商引资和产业导入,深入挖掘商业服务业设施办公楼宇载体特色,推进产业升级焕新,促进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空闲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等服务水平;聚焦整治农村零散低效用地,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途径,实施农村零散低效用地复垦复绿,引导建设用地向城区、园区、镇区集中;聚焦妥善处理历史遗
5、留用地、历史遗留围填海问题,探索分类处置方式,进一步拓展国土空间,实现存量资源向增量资产的转变。(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税务局、市国资委等市级部门,各区人民政府)(五)加强政策机制创新。探索建立不同产业类型和再利用路径的政策体系,加强规划统筹、完善收储机制和征收补偿办法、探索资源资产组合供应、完善土地供应方式、优化地价政策工具、完善收益分享机制、健全存量资源转换利用机制、鼓励科技创新、创新落实财税金融政策、健全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机制,充分激发低效用地再利用的内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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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天津市 低效 用地 开发 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