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接受捐赠管理办法.docx
《图书馆接受捐赠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图书馆接受捐赠管理办法.docx(3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图书馆接受捐赠管理办法第一条入藏原则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图书将被纳入馆藏(一)、正式出版物;(二)、适合本专科及以上程度读者阅读及教学科研工作需要;(三)、为本馆缺藏,或本馆需增加复本之图书,复本2-4为宜。二、下列图书不予入藏(一)、违反著作权法规定的图书;(二)、破损图书及内容陈旧图书;(三)、内容不健康、不符合核心价值观的图书;(四)、内容已失时效性,不具学术或参考价值的图书;(五)、本馆已有馆藏,且不适合再增加复本的图书;(六)、其它不符合本馆馆藏要求的图书。非正式出版物,除具有学术价值和历史留存价值外,一般不予收藏。第二条图书捐赠一、所赠图书,一经接收后,其所有权归本馆所有;入藏图书
2、加盖捐赠图书专用章,捐赠人也可在图书扉页上签名、赠言或铭章,以示纪念。图书馆由专人编制受赠图书书目,适时在图书馆网站上公布捐赠者名单及书目。对大量及珍贵图书捐赠,本馆将根据需要组织专门的捐赠仪式及宣传活动,并对捐赠人颁发捐赠证书。二、*学校师生、校友捐赠的个人著作(含著、编、译、作品等)将专题收藏,并予以永久保存。其它图书将根据其内容分类入藏相关藏书区,供读者使用。三、凡属于不符合馆藏要求的图书,图书馆将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第三条其他捐赠捐资等其他形式的捐赠,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图书馆可根据捐赠人的意愿购置图书或进行图书馆馆藏建设。第四条受赠方式一、到馆捐赠:捐赠者可将图书直接送到图书馆采编部。联系电话:;联系人:二、邮寄捐赠:三、捐资购书:*学校特设账户:户名:账号:开户行:(备注请注明“捐资购书”)第五条受赠回执所捐赠图书一经接收,我馆将当面或以函件等形式及时向捐赠者出具受赠回执。捐赠者请在捐赠时留下联系方式。第六条本办法由*学校图书馆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图书馆 接受 捐赠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