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docx
《诸暨市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诸暨市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docx(68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诸暨市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进一步规范我市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推进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认证工作进程,促进妇女儿童健康,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规范(2021年版)的通知(浙卫办妇幼发函(202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一)总目标。提高人群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识,全面、规范落实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服务,最大程度减少因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改善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二)具体目标。至20
2、25年底,实现以下目标:1 .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达98%以上,孕期检测率达90%以上,孕早期检测率达80%以上。2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抗艾滋病病毒用药率达98%以上,所生儿童抗艾滋病病毒用药率达98%以上。3 .梅毒感染孕产妇梅毒治疗率达98%以上,所生儿童预防性治疗率达95%以上。4 .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首剂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达95%以上,乙肝免疫球蛋白及时注射率达95%以上。5 .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至2%以下。6 .先天梅毒报告发病率下降至15/10万活产以下。7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儿童12月龄内乙肝表面抗原检测阳性率下降至1%以下。8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分娩儿
3、童3月龄早期诊断检测比达90%以上。9 .逐步提高暴露儿童随访比例。二、工作内容按照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规范(2021年版)的通知要求,完善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防治体系,加强信息管理与数据分析,为育龄人群、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消除母婴传播相关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如下:(一)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性病防治、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等时机,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相关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和咨询指导。提高青少年、育龄妇女特别是孕产妇及其家人对消除艾梅
4、乙母婴传播的认知水平,增强其“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促进健康行为。帮助感染妇女及配偶/性伴侣选择安全的性行为方式,指导其正确避孕和使用安全套,以减少非意愿妊娠以及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传播。(一)孕产妇检测与咨询服务1.孕产妇检测与咨询。为所有孕产妇(包括流动人口)尽早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与咨询服务,提高孕产妇孕早期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在初次产前检查时,告知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相关信息及免费服务政策,提供适宜、规范的检测,依据结果提供后续服务(附件1)。对所有孕产妇(包括流动人口)在孕晚期(建议32周)再次进行检测。对临产时才寻求孕产保健服务的孕产妇,要尽快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
5、与咨询;对分娩前未能明确感染状况的孕产妇,原则上按照感染者处理,及时实施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并为其提供安全助产服务。市疾控中心对艾滋病筛查复检试验或快速检测有反应的孕产妇开通“绿色通道”,及时进行补充试验。各医疗机构对初筛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阳性或明确梅毒感染的孕产妇,应通知其前往市妇幼保健院或市人民医院进行定期复检并进行相应治疗处理。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的孕产妇在孕24周前需完成HBVDNA检测并获得结果,对明确需要抗病毒治疗的孕产妇,及时转诊至市妇幼保健院或市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和专案管理。不具备HBVDNA检测条件的机构,尽快将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的孕产妇转诊至市妇幼保健院或市人民医院进行
6、HBVDNA检测,确定是否需要进行抗病毒治疗。2,孕产妇配偶/性伴侣检测服务。在产前保健、临产/产时以及产后,对所有孕产妇的配偶/性伴侣进行宣传教育,动员其接受筛查检测;为艾滋病、梅毒、乙肝感染孕产妇配偶/性伴侣提供咨询检测服务,对于发现的感染配偶/性伴侣提供咨询和转介治疗(附件2)o(三)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保健服务严格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将符合条件的感染孕产妇纳入“紫色妊娠风险分级,及时转介到市妇幼保健院或市人民医院落实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加强孕期全程随访,提供规范的孕产期保健服务和安全助产服务。同时为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提供健康管理服务,监测感染症状和体征,按时进行相关检测。强化儿童生长
7、发育监测、喂养指导、计划免疫等常规保健服务(附件3)。(四)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按照消除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干预服务技术要点要求,提供相关干预服务(附件4)。1.消除艾滋病母婴传播干预服务。市妇幼保健院和市人民医院为本市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定点助产医院,为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提供分娩及终止妊娠服务。基层医疗机构或其他助产机构若发现孕产妇艾滋病补充试验阳性的患者需及时转诊至市妇幼保健院,根据感染孕产妇抗病毒治疗时机、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lV)载量检测结果等情况,将感染孕产妇分为母婴传播高风险孕产妇和普通风险孕产妇,进行抗病毒药物应用,并提供安全助产服务。为所生儿童根据高暴露风险儿童和普通暴露
8、风险儿童抗病毒用药方案进行抗病毒治疗,开展感染状况监测、婴儿早期诊断的血标本采集及转运、提供定期随访与检测等服务和干预措施。给予科学、适宜的婴儿喂养指导,提倡人工喂养。及时为确诊儿童进行治疗或提供转介服务。对于从未接受过孕产保健服务、急诊艾梅乙筛查阳性又需立即接产的孕产妇,各助产医院需提供安全助产服务和规范的抗病毒治疗,同时将相关信息报市妇幼保健院保健部。若该产妇经确诊为HIV阳性,助产机构需立即联系“市工作专家小组办公室”,在“信息管理与质量组”专家指导下进行抗病毒药物治疗。2,消除梅毒母婴传播干预服务。市妇幼保健院和市人民医院为本市梅毒感染孕产妇保健服务定点医院,为基层转诊的梅毒筛查阳性孕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诸暨市 消除 艾滋病 梅毒 乙肝 母婴 传播 工作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