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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电物业承包合同(33篇)发包方:承包方:法定代表人:双方根据合同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所投资经营的某某物业公司交由乙方承包经营所涉及的双方权利和义务,达成如下协议:一、承包金交纳总额为下述方式中的一种:1、固定数额,每年万元2、逐年递增,第一年万元,第二年万元,第三年万元,。每年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o二、承包期限自一年月日起至一年月日止,共年。三、乙方承包金交纳时间为下述方式:1、每年上打株交纳,半年一给,第一次月交元第二次月交元2、每年上打株交纳,一年一给,在一月交元。四、债权债务处理:承包前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承包期内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2、五、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管理好物业公司资产,监督乙方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合同。2、甲方在乙方因经营管理不善,在时间内完不成上交承包金,或严重违法经营,或的情况出现时,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解除通知要以书面方式送达乙方,并立即生效。3、甲方应当支持乙方行使正常经营管理权利,协助乙方搞好与各方协调工作。4、甲方应当将所承包企业的一切帐目、资产和资料交给乙715、其他:o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的经营者是企业在承包期内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负有全面责任。2、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乙方有权建立以经营者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3、乙方必须
3、遵守国家法律,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指标和任务,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正圈理企业内部的分配关系。4、乙方应无条件将所承包企业的一切帐目、资产和资料在承包期满后完整无缺的返还甲方。否则除乙方正常交纳承包金外,还要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赔偿方式如下:帐目丢失,赔偿2万元资料丢失,赔偿5万元资产损坏,赔偿修复损失。5、其他:。六、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或非法干预,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相应调整当年上交承包金或延长承包期限。2、乙方完不成上交承包金指标,除由乙方按合同规定赔偿外,延期支付的还要承担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3、其他: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包他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不退还乙方
4、所交纳当年剩余承包金。乙方还应当承担违约金万元。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乙方在承包期间内,发生不可抗力和其他所有不利于经营的任何事件甲方违约除外,乙方无权主张减少承包金,盈亏均与甲方无关。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某某人民起诉。九、本合同自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两份。甲方:签字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签约地点:水电物业承包合同篇17发包方:承包方:发包方与承包方经协商一致,并经发包方公司会议同意,现将房安物业公司经营权在本合同期限内发包给承包方以供经营,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承包经营期间,公司独立核算,依法纳税,自主
5、经营,自负盈亏,税收渠道不变。第二条承包期间,承包方必须在本公司的法定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第三条承包经营的期限为2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第四条承包经营的方式为:发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将公司经营权提供给承包方。第五条承包期间,承包方鄢海军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行使经理的.职权。具体权利如下:1、有权聘任各部门成员组成本公司的管理机构,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机构即告解体。2、有权决定公司的机构设置,制定规章制度,人事聘用、任免和奖惩。3、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资产和办公用品。第六条承包方有权在承包期内使用公司公章、支票等财务凭证。第七条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尽义务如下:1、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
6、定,按期如数缴纳的各种税费等。2、在承包期间,应保证公司各项资产的完好(合理损耗除外)。3、在现有管理小区范围内(西苑小区、东山苑小区、惠丽佳园小区等),承包期间保证按照中房公司现有标准按时发放现有三名职工工资及劳保福利。4、因前任经理管理不善造成西苑小区住户不满物业公司管理,如西苑小区业委会以后自行管理,物业公司退出西苑后,则不保证第3条的承诺。第八条要合同生效后即具法律约束力,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随意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后,方可解除。第九条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经发包、承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附则:在前任经理管理期间
7、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及一切责任,与本合同承包人无关。发包方:承包方:签订日期:水电物业承包合同篇18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古蔺县葫芦山小区业主委员会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承包给乙方)对古蔺县葫芦山小区实行相对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座落位置:四川省古蔺县古蔺镇金兰路7号(国税局对面);占地面积:约25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8800平方米;其中住宅:约6300平方米;物业类型:低层商住楼。第二条委托管理事项(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
8、管理。房屋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基础等)、户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房屋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道、落水管、水箱、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供气线路、照明、消防设施、绿化、道路等。(三)公共环境卫生。公共环境卫生是指公共场地、房屋共用部位的生活垃圾、灰尘、淤泥等的收集、清运。(四)治安防范。1、内容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小区的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消防的监控等),对进入本小区的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和盘查。2、责任(1)制止本小区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发生,制止无效的,应立即通报政府相关部门处理
9、;(2)制止本小区内危害公共安全和个人安全的行为发生,制止无效的,应立即通报政府相关部门处理;(3)协助政府部门调查处理本小区内火灾、盗案、和人身伤害等突发事件。(五)交通秩序和车辆停放。1、对车辆的行驶和停放秩序实施有效有偿管理;2、对本小区内乱停乱放的车辆实行统一规划管理;3、有权对不遵守本小区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和认为有危险的车辆谢绝停放。(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业主的房屋装修及小区内的各项与房屋结构和涉及公共部位、公共设施的大小施工或项目,应立即通报甲方,甲方认可后方能与第三方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办理相关施工手续,再开始施工。工程完毕后,需通知甲方共同检查认可后,第三方才能使用。(七
10、)每月抄水电表,计算、开票并代业主转交水电费。搞好物业管理、收集、保存好物业管理的相关档案、资料。(八)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由物业管理公司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保管好由乙方代收的房屋维修养护基金(简称维修金),与乙方议定年度管理计划、管理目标、年度费用概预算等。2 .合同签订起的前两月,由甲方派人指导物管抄电表、水表,并做好各项费收的核算,收缴工作。但需接受业主的监督。3 .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追诉权。4 .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
11、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通知、解释、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5 .委托乙方按规定画出停车位,先满足业主停车,有剩车位方可考虑适当的外来停车,停车一律收取适当费用,用于补贴本小区物业管理费用。6 .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按相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物管房),由乙方在管理期间无偿使用(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7 .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8 .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9 .协助处理、协调非
12、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10 .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2 .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3 .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与甲方议定后由乙方
13、组织实施。4 .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5 .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或有劳动能力的个人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6 .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7 .每月定期向小区缴纳300元承包管理费,作为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日常必须开支积存;协助业主委员会及时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小区收支民主账以及需业主分担的大型维修民主账。8 .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
14、门批准后方可实施。9 .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10 .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11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12 ,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第五条物业管理服务目标。1、房屋共用部位、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及时,不拖延。(尽量减少给业主带来的不便)2、公共环境卫生、治安秩序良好,大部分业主满意。(楼道地面每天扫、拖;扶手每天擦;楼道的天然气表箱、窗台,地面顽固污渍
15、等每周至少彻底清扫1次;楼梯每天早上7点后清扫,小区的车辆停放处待车辆开出后清扫,要确保车辆停放处及院子内的卫生彻底并保持好)3、管理人员(保安)态度端正,与业主和谐相处。(对业主提出的合理的意见和建议进行采纳,对业主的有关疑问进行耐心的解释)4、保安工作制度上墙,24小时在岗值班。5、适时组织对绿化带进行浇水、除草,确保花草长势良好。6、适时组织对楼道进行粉刷、适时组织对化粪池进行清理。(墙壁粉刷和清理化粪池的费用由从小区维修基金内支出)7对易造成管道堵塞的店面,特别是餐馆的排污管道进行检查、指导,并落实责任。8、对业主的客人、朋友来访做好及时登记,严禁业主及业主的客人、朋友以外的嫌疑人员随便进入小区。9、小区的楼道、墙壁严禁粘贴广告,大型广告牌需征得业主委员会同意后才能定制。10、管理小区内车辆的停放,要求整齐、规范,不影响行走、应急通道,并关掉警报器。安全通道内严禁停车。11、居民休息期间,严禁有人在小区内高声喧哗、吵闹、开警报声、放鞭炮、烟花等。第六条管理服务费用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在政府规定的标准范围内,由甲乙双方协商,按住户0.4元/平方米,业主摩托车20元/月费用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