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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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林口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保障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依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处置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1.4 工作原则预防为主、以人为本。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
2、以预防崩塌、滑坡为主,以预测预报为主,以灾前避让为主的三为主方针和“防治结合,群专结合,单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相结合”的三结合原则。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乡镇、属地分级管理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2.1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县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县政府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负责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指挥和部署。其组成如下:总指挥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应急局、发展改革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
3、局、卫生健康局、交通运输局、工业科技信息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气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水务局、教体局、武警中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自然资源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自然资源局分管地质环境工作副局长担任。2.2 职责任务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分析、判断成灾或多次成灾的原因,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地区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协调各相关部门迅速参加抢险救灾;处理其他有关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的重要工作。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汇集、
4、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救灾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组织灾害现场应急调查、处置工作;协调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并督办各项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承担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3突发性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机制3.1预防、预报、预警信息县自然资源局要在汛期前按照气象部门区域内全年降雨预测,结合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及地质灾害分布图,划分全县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区域、主要地质灾害点(段),制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当年的全县汛期防治预案,报县政府批准后公布。对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的范围,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情况进行预
5、测,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与专业监测网络,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32预防预警行动3.2.1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年度降水分布趋势,制定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预案要说明辖区内灾害点的分布、危害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制订具体有效的防治措施,确定监测、预防责任人。322发放“明白卡”为了提高群众的防灾和避灾意识,县政府根据已查明的和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层层落实群测群防工作,建立群测群防体系。由县自然资源局向灾害隐患所在镇人民政府发放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明白卡
6、,向受灾害隐患威胁的群众发放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明确防治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撤离路线、避灾地点等。镇人民政府再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明白卡发放至村民委和村小组负责人手中,从而做到职责明确,层层负责。323地质灾害险情巡查汛期是地质灾害的易发期,我县的地质灾害多在这一时段发生。因此,每年汛期到来之前,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要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检查,部署汛前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线路,并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紧急时,应强行组织避灾疏散。324建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制度县自然资源局
7、、气象局要加强合作,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并将预报预警结果及时报告县政府,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县政府要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群众,各单位和当地群众要迅速做好防灾和各项准备工作。3.3地质灾害速报制度3.3.1地质灾害发生地的镇政府为信息上报的责任单位,要求情况准确,上报迅速,续报完整。332速报程序及时限要求(1)发生中型、小型地质灾害,县自然资源局应在5小时内速报县政府和市政府及市自然资源局,同时可直接速报省自然资源厅。(2)发生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县自然资源局应在1小时内速报县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局,同时速报省自然资源厅
8、。3.3.3速报内容负责报告的部门应根据已掌握的灾情信息,详细地说明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时间、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伤亡和失踪人员、可能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灾害体规模及危害程度及以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4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小型、中型、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4.1 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IV)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人数在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4.2 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In)受灾害威胁需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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