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职工住房清理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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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怏白新娄办公室文件市委办发(2015)51号中共白银市委办公室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市级党政机关地级及以下干部职工住房清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县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白银市市级党政机关地级及以下干部职工住房清理实施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各县区按照属她管理原则,参照本办法制定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于2015年8月31日前完成住房清理工作,工作结束后具体情况报告市委、市政府。白银市市级党政机关地级及以下干部职工住房清理实施办法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V甘肃省省级党政机关地(厅)级及以下干部职工住房清理实施
2、办法的通知(甘办发(2015)19号)要求,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住房管理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清理范围市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上述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地级及以下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购买的房改房、公有住房和其他带有补贴性质的住房面积(夫妻合并确认)超出控制标准上限部分。市属国有企业参照执行。二、面积控制标准住房面积控制标准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1998)72号)相关规定执行。即:地级和正教授级高级职称知识分子120150平方
3、米;县处级和副教授级高级职称知识分子90120平方米;科级和中级职称知识分子7090平方米;一般干部、职工6070平方米。三、住房认定(一)住房类型的确认1.房改房:按照国家房改政策出售给个人的公有住房。2 .购买公有住房: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3 .购买其他带有补贴性质的住房: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导价购买的集资合作建房等。(二)住房面积确认清理的住房按夫妻双方现任职级较高一方的住房面积控制标准上限执行。购房时的职级与此次清理时的职级不一致的,按其购房以来最高职级确认。住房面积按房屋所有权证书上标明的建筑面
4、积确认;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按购房合同标明的建筑面积确认。(三)超标面积确认除商品房以外购买房改房、公有住房和其他带有补贴性质的住房建筑面积超过本办法住房面积控制标准上限的,超出部分确认为超标面积。四、超标面积处理原则住房清理由各部门(单位)按照人员归属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负责组织核查确认,对超标面积按以下原则处理。(一)购买房改房、公有住房和其他带有补贴性质的住房因职级调整等原因补差形成两套住房且合计面积超出控制标准上限的,超出部分能腾退的予以腾退,难以腾退的按购房时当地市场平均价补交房款;超过两套(不含两套)合计面积超出控制标准上限的,按当地市场平均价补交房款或退房。市场平均价标准以市政
5、府或主管部门发布的市场指导价为准。在购买时已按当时市场价补交超标面积房款的,经核查确认后不再另行补交。(二)购买房改房、公有住房和其他带有补贴性质的住房已出售的,超标面积按交易时当地市场平均价补交差额。(三)个人补交的超标面积购房款由房屋原产权单位或现主管单位负责上缴国库。(四)腾退的住房交由原产权单位或现主管单位负责接受登记造册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收入在退付个人购房款、手续费、税费等费用后上缴国库。(五)腾退住房的装修、改造等费用不予补偿。五、实施步骤住房清理工作于2015年8月31日前完成,分三个阶段实施:(一)登记申报(5月28日一7月20EDo各部门(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如实填报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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