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科技副总”选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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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省“科技副总”选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以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为旗帜性抓手,深入落实人才兴皖工程,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优势互补、协同创新,加快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推动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任务围绕我省“336614”科技创新战略布局,省市县三级联动,从省内外高校院所选派一批科技人员担任科技型企业“科技副总”,其中省级层面首批选派百名左右高层次科技人才,各市、县(区)根据本地区实际选派或邀请科技人才,逐步建立千名“科技副总”队伍,与“双链融合专员”服务行动、“高校理工科教师赴企业挂职实践计划”等呼应联
2、动,形成万名科技人才赴企业热潮,推动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科技研发平台、开展产业技术协作攻关、联合培养实用人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增强企业整合创新资源、组织技术攻关、优化创新管理等能力。二、资格条件(一)科技副总1.应为省内外高校院所正式或签订三年以上聘用合同的科研人员;2 .在相关学术领域有一定影响,对相关行业有深度研究,具有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的能力;3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国家级人才及上期科技副总聘任期满考核优秀续聘者,可放宽至60周岁。4 .优先支持备案入库的“双链融合专员”和“高校理工科教师赴企业挂职实践计划”选派人员。(二)接收企业1.应为安徽境内注册企业,不得为申报人及所在高校院所创办
3、、入股的企业;5 .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企业为科技领军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等。6 .优先支持建有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的企业。三、职责要求(一)科技副总1 ,帮助企业制定创新规划,系统梳理企业创新需求,完善创新组织管理机制,为企业转型升级、技术创新、产业布局等进行咨询建议。2 .帮助企业针对关键技术难题开展联合研究攻关,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促进科研成果在企业转化,指导企业申报科技计划项目。3 .指导企业建设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引进培养创新人才(团队),推动对外科技合作交流,开展创新能力培训等。(二)派出单位1.支持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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