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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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1违法行为发布虚假广告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笫五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医疗机构有前款规定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除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处罚外,
2、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吊销诊疗科目或者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部门暂停广告发布业务、吊销营业执照。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有本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条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
3、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笫二十八条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4、三)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裁量阶次具体标准减轻广告主:处广告费用3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没收广告费用,处广告费用3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从轻广告主:处广告费用3倍以上3.6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20万元以上44万元以下的罚款;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3倍以上3.6倍
5、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20万元以上44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般广告主:处广告费用3.6倍以上4.4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44万元以上76万元以下的罚款;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3.6倍以上4.4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44万元以上76万元以下的罚款。从重广告主:处广告费用4.4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76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4.4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76万元以上100万元以
6、下的罚款。裁量因素减轻情形:1 .及时改正,主动消除危害后果,未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无社会影响。从轻情形:2 .及时改正,主动减轻危害后果的;3 .危害后果或者社会影响轻微的。从直情形:1 .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2 .造成群体性事件,或在国内外被广泛报道造成恶劣影响。备注广告主: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
7、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部门暂停广告发布业务、吊销营业执照。2违法行为广告内容违反国家禁止性规定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一)发布有本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广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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