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关于按照实地现状认定地类规范国土调查成果应用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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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按照实地现状认定地类规范国土调查成果应用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部机关各司局: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10552019)等,按照实地现状认定地类,全面掌握了全国国土利用状况,形成了统一的底数、底图、底版,支撑了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耕地保护等各项工作。“三调”完成后,自然资源部每年组织开展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按照统一标准对地类变化情况及时进行更新,保持国土调查成果现势性和准确性,支撑自然
2、资源相关管理。根据当前各地反映和关注的涉及地类调查认定和调查成果应用中的有关问题,现通知如下:一、国土调查要按照统一调查标准,依据调查时点国土利用现状认定地类。凡是发现国土调查成果与实地国土利用现状不一致的,无论是调查时点后新发生变化的,还是“三调”或历年国土调查错漏的,均应及时通过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更新或纠正调查成果,确保调查地类与实地现状保持一致。涉及管理急需的,可通过日常变更机制报部“即报即审”。二、卫星遥感影像是国土调查的工作底图,但不得仅以卫星遥感影像在内业判定地类。国土调查必须按照调查规程要求,依据实地现状核实地类情况。如,水田因季节等原因,影像特征疑似水面,在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中
3、经实地核实用途没有改变的,仍应按水田认定地类,在监测图斑属性表“未变更原因一栏中说明实际情况即可。三、国土调查要严格按照标准查清耕地现状,确保耕地“实至名归”。耕地是指利用地表耕作层种植粮、棉、油、糖、蔬菜、饲草饲料等农作物为主,每年种植一季及以上(含以一年一季以上的耕种方式种植多年生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休耕地),以及直接利用地表耕作层种植的温室、大棚、地膜等保温、保湿设施用地。如,耕地上套种树木已达到林地标准的应变更为林地。四、实事求是更新耕地坡度级。对因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或因数字高程模型(DEM)现势性不够等技术原因,导致耕地实际坡度与坡度图结
4、果不一致的,可按照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问答(第三批)(国土调查办发(2020)9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在经济发展用地要素保障工作中严守底线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90号)相关要求,以实地照片或卫星遥感影像进行举证,或通过更新DEM或利用其它测绘方法测定高程、计算坡度,经省级测绘质检部门认可后,据实更新坡度级。补充耕地未超过25度且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允许报备用于耕地占补平衡。五、坚持从实际出发,做好地类变化的举证工作。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中,要按照统一技术要求,对地类疑似变化地块做到应举尽举,确保实地核实了现状,佐证地类认定符合标准。对于人工拍摄困难(含因季节性原因无法到达进行人工拍摄)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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