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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鑫岳集团一号煤矿物资管理制度全文名目第一节总则I第二节机构设置及职责I第三节物资方案管理2第四节物资选购管理4第五节物资入库管理5第六节物资仓储管理6第七节物资的发放管理7第八节物资用法管理7第九节物资回收管理8第十节物资跟踪管理10第十一条责任追究Il第十二节附则14附件:物资管理流程图、物资方案归口管理表14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物流管理工作,使物资管理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达到节支降耗,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矿全部物资的方案提报、选购、入库、保管、领用、回收再利用以及报废处理等全过程管理。第二节机构设置及职责第三条成立物资管理领导小组,矿长任组
2、长,经营助理任副组长,成员为矿助理以上领导以及物资管理科、审计科、劳资科、物资选购科、生产科、机电科、矿办等单位负责人,办公室设在物资管理科,负责矿用法物资全过程管理的具体事宜。第三节物资方案管理第四条物资方案的提报与审批(一)方案的提报方案提报实行网上提报,依据资金卡类别确定提报权限。资金卡分为专卡和分卡,实行分卡管理的材料方案由各用法部门提报;实行专卡管理的材料方案由用法部门提出申请,归口管理部门提报。工区及归口管理部门的月方案应在每月25日至月底期间集中提报。(二)方案的审批方案审批权限;(见物资方案审批流程表)o(三)方案的变更与撤消因实际工作需要,方案需要变更或撤消时,可由方案提报部
3、门通知物资管理科,物资管理科方案员予以更改或撤消;同时,物资管理科方案员有权依据生产需要对各部门提报方案进行合理更改。若物资方案已平衡到物资选购科,变更或撤消方案,需经物资选购科负责人签字同意,物资管理科方案员方可予以变更或撤消。第五条方案提报的要求(一)各单位提报方案要遵循节省、确有需要的原则,依据生产实际需要及库存数量,合理确定方案提报数量,充分利用物资管理系统中的“相关信息”,不得多报、重报。(二)各单位方案员提报方案时,要本着超前考虑的原则,考虑物资的审批和选购周期,提前确定的时间提报方案,避开影响生产。(三)各单位提报方案应具体注明物资名称、用途、用法地点、用法时间。不注明用法时间的
4、方案由归口管理部门或物资管理科令提报单位注明或发回重报。(四)严格掌握急方案的提报,各单位提报的急方案不能超过当月正常方案数量的3虬(五)因生产实际需要,急需购买,按正常程序提报方案可能影响生产的物资,可由用法部门写出书面申请(具体注明型号、规格、数量、用途、时间要求等),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经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后,报经营助理矿长签批。(六)若提报物资在物资管理系统中找不到相应的物资名称和编码时,用法部门要列出物资清单,注明用途、数量,提交给物资选购科,由物资选购科调研确定物资规格、型号、价格,然后通知物资管理科方案员,物资管理科方案员据此在物资编码表中加入该物资的规格、型号、价格。
5、第六条方案审批的要求(一)物资管理系统中审批路径上的各级审批人员,对于提报的物资方案应于2天内审批,最长不得超过3天。因不符合物资提报要求或其他缘由需发回重报的方案,审批人员要准时电话通知方案提报单位,以便其准时调整。(二)物资管理科方案员接到方案后,应在3天内进行方案平衡,生成选购方案移交物资选购科。物资选购科应在3天内对需调研物资进行市场调研,确定厂家、价格、规格、型号等,并生成申购方案提报给审计科。审计科应在3天内对申购方案进行全面审查,确认后报经营助理、矿长审批。第四节物资选购管理第七条矿所需物资均由物资选购科选购。其他单位无权选购。第八条物资选购方式(一)全部物资选购均实行招标、比价
6、的方式进行。由矿招标办公室组织招标、比价。(二)每批次、台套选购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物资,必需进行招标选购;5万元(含5万元)以下的物资实行比价选购,由物资选购科会同招标办公室其他成员进行调研比价(厂家调研至少应3家以上)。(三)经过招标、比价,有条件进入物资超市的物资,纳入物资超市管理,由物资选购科通知厂家送货;没有条件或无法进入物资超市管理的物资,物资选购科要进行市调研,确定厂家、价格等相应要素,经审计科全面审查后,报矿领导批准,方可选购。(四)物资选购科要严格依据用法单位所注明的用法时间通知厂家送货,不得过早或过迟送货,一般状况下可提前10天或延后10天到货。可分批送货的物资,物资选购科要
7、通知厂家分批送货,不得一次性送货,以免造成物资积压。延迟到货时,物资选购科选购员应与方案提报单位准时沟通,以免影响生产。用法单位因生产急需而用其他物资代用或提报方案物资不用时,应准时与物资选购科选购员联系,取消购买事宜。并要与物资管理科方案员科联系撤消选购方案。第九条物资选购价格管理(一)物资选购价格实行最高限价制度。由审计科会同招标办公室其他成员共同进行市场调研,确定物资的最高价格。以此为标,作为物资选购价格的最高限价。(二)审计科、物资选购科应会同招标办公室其他成员定期进行市场调研,对物资价格依据市场行情进行合理调整,列出物资价格清单,经经营助理签字批准后,由物资管理科方案员进行调整。(三
8、)对于存在价格疑义的物资,物资选购科应会同招标办相关成员重新进行市场调研,确定合理价格。(四)矿招标办公室应于每年年底对超市物资进行一次重新招标,重新确定物资价格,同时将信誉度差、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供货商家赐予淘汰,终止合作关系。第五节物资入库管理第十条物资入库实行验收制度。第十一条厂家送货后,物资管理科保管员依据申购单,对物资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以及相应的资质证书进行查实,核实无误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第六节物资仓储管理第十二条库房管理(一)物资存放实行“四号定位”。即物资按库架层位依据类别规格分别存放,对号入库,并且每件物资都要有标签标示物资类别、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等。(二)物资摆放实
9、行“五五摆放”。即库内物资数量上要按五五标准摆放,达到横看成行,竖看成线。特殊物资摆放要合,要达到正面整齐。(三)物资仓储管理要做到帐、物、卡相符。物资管理科保管员收发物资时,要准时拨动标签,保持卡物相符,卡帐相同,以正确显示库存动态。(四)库存物资要妥当保养。物资管理科保管员要实行有效的防锈、防腐、防霉等防护保养措施,保证物资的完好。(五)库房要做到卫生清洁。做到库房地面清洁卫生,无烟头纸屑等杂物。货架和物资表面无灰尘,通道无杂物。(六)防火设施齐全。库房内严禁烟火,要配备齐全防火工具,并准时更换灭火药物,严禁失效。(七)库房严禁长明灯等各种铺张现象,要做到人走灯灭。第十三条物资的盘点(一)
10、每月月底,物资管理科保管员必需对收、发物资进行全面清点;无收、发状态的物资可按50%的比例进行抽查,并做好盘点记录。(二)每季末,由物资管理科组织人员对每个库房的物资按50%的比例进行抽查,并可依据工作需要进行不定期抽查。(三)每年年底,由审计科牵头,组织财务科、物资管理科等有关单位对全部库存物资进行全面清点,并做好记录,填写盘点清册,送经营助理、矿长批阅。(四)通过盘点确定的盈亏物资,物资管理科必需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缘由,明确责任,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准时处理。第七节物资的发放管理第十四条全部物资的发放,均要以物资管理系统批准的方案为依据;无方案,物资管理科不准发放物资(办公用品除外)。各类物
11、资原则上不能超方案发料,特殊状况需经矿分管领导批准。第十五条物资的发放遵循收旧利废制度。凡属交旧领新范围的物资,物资管理科必需先收旧后发料,并建立明细台帐,做好相应记录(交旧领新清单:各种电煤钻杆、电煤钻头、风钻杆、风钻头、麻花钻头、煤铳、煤镐、截齿、漆包线、轴承、铳杠、镐把、抬杠、塑料管等,按70%交旧。手电筒、水桶、割嘴、焊嘴、塑料桶、各种锁、拉线开关、墙壁开关、插头、插座、打气筒、电铃、地排车、各种车轮内外胎按90%交旧)。第八节物资用法管理第十六条各单位所提报方案物资,必需在物资到货后的2个月内领用。逾期不领者,物资管理科要对其方案物资进行强行出库(在出库单注明超期不领即可),并通知方
12、案提报单位3天内领取,仍旧不领者,该物资纳入调剂物资管理,由物资管理科调剂给其他单位无偿用法。无偿用法调剂物资的单位,必需将调剂物资马上用法到现场,严禁库存。第十七条各工区仓库只允许存放备用物资,严禁积压库存物资。从物资管理科领取的物资,在工区仓库存放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超过一个月不用法者,由物资管理科将其收回,列入调剂物资管理。各工区仓库保管员要建立物资出入库台帐,具体记录物资出入库状况,做到帐物相符。第十八条各工区严禁存放公私兼用的物资。如确属生产必备物资,只许留有更换一次、最多两次的数量。第十九条由企管办牵头,组织物资管理科等部门,每月月底对工区仓库进行清查。对于查出的问题,要写出书面报
13、告报经营助理、矿长审批。第九节物资回收管理第二十条矿全部用法物资均在回收管理范围(低值易耗品等到不行回收物资不在此列)。第二十一条归口管理部门回收管理职责(一)生产科负责回收归口管理范围内的物资。(二)机电科负责回收归口管理范围内的物资。(三)后勤科负责回收全矿办公桌椅、沙发、茶几、橱子等办公用品用具;以及两堂一舍、洗衣房内可回收的公用设施等。(四)科技信息中心负责回收各单位所用微机、文印设备、通讯设备及配套设施等。(五)车管科负责回收报废车辆等。(六)物资管理科负责回收各单位交旧领新物资及外修设备的报废件及旧件等。第二十二条物资的回收处理(一)全部物资均由物资管理科负责最终回收与存放,其他单
14、位无权存放任何回收物资。(二)用法单位所用物资,需回收的,由用法单位向归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归口管理部门盖章后,用法单位方可将物资交到物资管理科。无归口管理部门盖章,物资管理科不得接收任何回收物资。(三)回收物资的鉴定:由物资管理科会同企管办、归口管理部门、物资选购科、审计科等部门对回收物资进行鉴定。(四)回收物资的处理:回收物资分为可再利用、可修理保养、需报废处理三类。可再利用物资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安排用法。需修理和需报废处理的物资,由归口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有关程序进行处理。(五)全部物资的回收处理均需办理出、入库手续。修理的物资无出、入库手续,外修物资不予付款;机厂修理物资不拨付计件工
15、资。第十节物资跟踪管理第二十三条矿全部出库物资均在跟踪管理范围。物资管理科负责对出库物资的跟踪管理。第二十四条出库物资实行编码跟踪管理(编码规章见附件)。第二十五条方案提报单位领取物资时,要到归口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跟踪物资信息表(见附件),归口管理部门盖章后,支物资管理科领取物资(跟踪物资信息表)一式三份,用法单位、归口管理部门、物资管理科各一份)。第二十六条领取物资时,领料单位要将跟踪物资信息表交给物资管理科编码人员,由其对物资进行编码(编码规章见附件),物资管理科保管员任编码发放物资。无编码者,保管员不得发放物资。第二十七条物资管理科要建立物资编码台帐,并具体注明相关信息。第二十八条编码牌由归口管理部门制定并发放。用法单位领取物资后,要到归口管理部门领取编码牌,填写编码并标识在跟踪物资上。第二十九条原有未编码物资,由归口管理部门依据编码规章制定编码牌,安排用法单位标识。归口管理部门将物资编码报物资管理科备案,物资管理科要做好相应台帐记录。第三十条实行跟踪管理的物资凡用法地点、状态(在用、待用、被拆分、待修理、修理、待鉴定、报废处理等)、用法部门发生转变时,用法单位要马上通知归口管理部门,并填写跟踪物资信息表,归口管理部门盖章后,用法单位要在3天内将信息表准时反馈到物资管理科。第十一条责任追究第三十一条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