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安办[2014]3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机械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防控重特大事故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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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渝安办(2014)3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机械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防控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有关中介机构:2014年8月2日7时37分左右,江苏省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截至目前已造成75人死亡、185人受伤。初步调查分析,事故由铝粉尘爆炸引起。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马凯副总理立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做好伤员救治,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依法依规实施问责;举一反,汲取血的教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措施,坚决遏制此类事
2、故再度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习近平总书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的指示,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江苏省昆山市“8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4)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进一步深化机械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堵塞漏洞、排除隐患,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三个必须”要求,严格落实“五个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三个必须”指示,界定了工贸行业相关管
3、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要按照涪陵会议要求进一步明确工贸行业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属地监管、综合监管、行业监管、企业主体责任的“五大责任体系”,切实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坚决纠正一些行业监管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淡薄、危险性认识严重不足、危险因素辨识严重不到位、防范措施严重不落实、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治理不到位、安全常识培训及针对性监管存在严重盲区等问题,切实形成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齐抓共管、分级负责”的良好格局。二、深化“百日攻坚”行动,开展粉尘爆炸危险作业防爆专项整治按照“百日攻坚”行动部署要求,结合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治理“回头看和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从即日起至1
4、1月30日,在全市开展粉尘爆炸危险作业防爆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铝镁制品机加工等粉尘爆炸危险作业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排查,辨识危险危害因素,建立完善基础台账。各区县政府、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和企业要将执法检查与工作调研、整改隐患与行政执法相结合,组织工贸行业现场检查、技术管理和主体责任方面专家,摸排政府监管、行业监管和企业生产、技术及现场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并对检查出的问题按规范要求进行整改,实行闭环管理”,对超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坚决给予行政处罚。(一)专项整治范围: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等七大行业涉及粉尘爆炸危险作业的场所。(二)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详见附件1卜(三)专项整治分四个
5、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即日起一8月15日卜各区县人民政府要明确各行业粉尘爆炸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单位,结合本地企业特点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组织行业部门、园区、乡镇政府开展培训。第二阶段:自查自改阶段(8月16日一10月20日b各级各部门和企业要坚持分级负责和企业自查、乡镇(街道)检查、区县(自治县)行业主管部门专项检查、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综合督查的原则,严格按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X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GB/T17919-2008)等标准规范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和督促整改,充分运用基层力量和专家队伍,开展有针对性的排查摸底工作,建立完善基础台账。明
6、确粉尘作业场所所属行业、所在位置、工作人数、危险因素等情况,切实采取有效的防尘、防爆、池爆措施,及时彻底清理生产中产生的粉尘,防止爆炸事故发生。第三阶段:督促检查阶段(10月21日一11月10日卜各级各部门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对摸排出存在严重隐患的粉尘作业场所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督促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各区县和市级相关行业部门将防爆专项整治情况书面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第四阶段:执法验收阶段(11月11日-11月30日卜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各单位防爆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抽查验收,重点检查各单位粉尘防爆隐患整改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对专项隐患整治工作不认真、走过场,对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执法处罚并责令
7、延长专项整治期限;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要约谈诫勉,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三、开展交叉检查行动,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各级各部门要将粉尘防爆专项整治与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治理“回头看和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有机结合,按照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统一部署,开展交叉检查行动,巩固专项整治成果。交叉检查由各区县安办和中央在渝及市属国有企业分管领导牵头负责(详见附件2.3),检查时间:11月11日一11月25日,具体检查时间由检查单位和被检查单位协商。届时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择期派员参加。每个检查组原则上不少于2名专家,至少由3个专业组组成。一是现场监察组,主要针对电气防爆、设施设备及各项安全制度、
8、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二是技术监察组,随队专家原则上需要具备(副)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工作经验,主要是对各项技术设计、方案、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制定、论证及审批情况进行检查;三是责任监察组,主要对企业职责分工、机构设置、专业技术人员及制度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束后各组于11月30日前将交叉检查情况书面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四、强化风险和责任意识,结合标准化创建工作建立长效机制要将液氨整治、有限空间作业和粉尘爆炸危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及其“回头看”工作中。中央在渝和市属国有企业及大型民营企业要通过产业链延伸,促进中小微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可以把标准化建设作为供应、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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