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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1民事诉讼法在线作业单选:第1题(5分)王某和郑某均为甲市人,双方于1998年底在乙市登记结婚,1999年2月郑某在丙市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001年2月王某将户口迁到丁市,并提出与郑某离婚之诉,对此案享有管辖权的法院是()oE甲市U乙市C丙市c丁市单选:第2题(5分)民事诉讼中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原法人因合并而消灭的,由合并后的法人参加诉讼,这是()oC变更当事人E更换当事人U诉讼权利义务的承担C追加当事人单选:第3题(5分)乙在得知丙已准备好建筑材料,将在他们共同的小院内搭一间厨房后,立即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禁止丙的行为。该诉讼属于()。C变更之诉E给付之诉C形成之诉C确认之诉单选:第4
2、题(5分)外国公民或组织在我国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的,同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诉讼权利和义务。E同等的C不同的C平等的C对等的单选:第5题(5分)赵老汉夫妇去世后,长子赵甲以自己尽义务最多为由独占全部遗产,幼子赵丁起诉要求分割遗产。次子赵乙、三子赵丙既不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法院受理此案后,正确的做法是()。C追加赵乙、赵丙为被告E追加赵乙、赵丙为原告C推定赵乙、赵丙放弃继承权C视为赵乙、赵丙放弃继承权单选:第6题(5分)从我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履行()程序才具有效力。C经该国驻我国使、领馆公证E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e经该国驻我国使
3、、领馆签证C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鉴证单选:第7题(5分)丁由贵于前年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其妻袁风娇起诉离婚,县法院以什么程序处理?()E普通程序c简易程序C特别程序C执行程序单选:第8题(5分)人民法院收到债权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此时支付令效力卜口何?()E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起诉C自行失效,债权人可申请复议一次C自行失效,债权人即为原告人,债务人即为被告人,法院按普通程序继续审理C暂不失效,待审查书面异议后,人民法院再作出恢复或终止支付令效力的裁定单选:第9题(5分)王大与王二系亲兄弟,王大独身无子,王二提出将他的三儿子王钢过继给王大,王大未置可否。事后王大仍然独
4、立生活,王钢也从未对大伯尽义务,也没有在一起生活过。当王钢准备结婚时,向王大要钱盖房子结婚。王大不肯给,王钢不甘心,于是发生争议,王大诉请法院判决他与王钢不存在继父子关系。关于本案的叙述,正确的是:()U王大与王钢的诉讼为变更之诉C王大与王钢的诉讼为消极给付之诉E王大与王钢的诉讼为消极确认之诉C王大与王钢的诉讼为形成之诉单选:第10题(5分)诉讼中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的回避分别由谁决定?()E人民法院院长;审判长C审判长;审判员c审判委员会;审判长C审判委员会;人民法院院长简答:第1题(10分)答题要求:对本题目的回答不能低于50字。申请公示催告应具备什么条件?答: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公示催
5、告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申请主体申请主体必须是依法享有票据权利的最后持票人。最后持票人又称失票人,是指丧失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签发票据的发票人是否可以作为公示催告申请人,我们认为应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发票人签发的票据未交付受款人之前遗失,应当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因在这种情况下的发票人,也是该票据的合法权利人,不应把他理解为债务人。如果发票人签发的票据已交付受款人后遗失,该发票人已是票据债务人,不能申请公示催告。(二)申请原因申请原因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除此之外的原因,不能申请公示催告。(三)利害关系人处于不明状态在公示催告程序中利害关系人处
6、于不明状态,是申请公示催告的前提条件。因为。如果与票据上的权利有利害关系的人是明确的,这就不需要申请公示催告,可按一般的票据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谓利害关系人不明,是指与申请事项有权益关系的人有无不明,或者该利害关系人是谁不明。(四)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论述:第1题(15分)答题要求:对本题目的回答不能低于100字。如何理解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答: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平等,彼此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是中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诉讼权利是保护民事权利的手续,没有诉讼权利的平等,民事权利平等就不可能实现
7、。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诉讼当事人双方的诉讼地位完全平等。无论当事人的个人出身、社会地位、经济状况,也无论是法人还是公民,是原告还是被告,纠纷是发生在公民之间、法人之间,还是发生在公民与法人之间,当事人都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承担平等的诉讼义务,不允许任何一方享有诉讼上的特权。原告和被告享有的诉讼权利平等,具体表现在双方都有权委托代理人、都有权申请回避、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都有权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原告有起诉权,被告有反诉权;原告有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的权利。(二)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在诉讼中,人民法院有责任给双方当事人提供行使诉讼权利的均等机会,一视同仁地告知双方当事人享有哪些诉讼权利,承担哪些诉讼义务,以及实施或不实施某种诉讼行为的后果,给他们创造便利行使诉讼权利的条件。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既适用于公民,也适用于法人和其他组织;既适用于中国当事人,也适用于在中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的外国当事人。但是,如果外国当事人所在国法院对中国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加以限制,人民法院将根据对等原则,对外国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同样加以限制。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任何人不能限制或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