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大全:可执行财产范围、可限制行为清单、强有效执行措施.docx
《执行大全:可执行财产范围、可限制行为清单、强有效执行措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执行大全:可执行财产范围、可限制行为清单、强有效执行措施.docx(22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执行大全:可执行财产范围、可限制行为清单、强有效执行措施“老赖”,即失信被执行人,是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抗拒执行”等法定情形,从而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为解决执行难的问题,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一系列强制执行措施,各地也陆续出台诸多限制“老赖”的措施。强制执行的范围包含什么?对失信被执行人有何限制?有哪些方便快捷强有力的执行举措?详见下文。一、强制执行的范围(一)一般财产的强制执行凡被执行人名下之财产均可执行(特殊情况、特殊标的除外):不动产;机动车、船舶、航空器等运输工具;机器设备等动产;股权;股票,包括境内上市公司股票(特别是可流通股票)
2、,代办股权转让系统(俗称“三板”)股票;存款;仓单、提单对应财产;基金份额;债券等其他有价证券;金银等贵重金属;矿产权益;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应收账款;到期债权、法院裁判权益;其他有较高变现价值的财产。(一)部分特殊标的的强制执行1 .执行唯一住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符合条件,唯一住房可被执行。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
3、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案例:江苏宿迁市沐阳的刘某某因涉及民间借贷纠纷,其唯一住房被法院拍卖81万余元,考虑到他今后的家庭生活必需,法院从拍卖款中扣除5万元留给刘某某,即相当于当地6年左右的
4、租房费用。2 .执行无证房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的通知(法(2012)151号),无证房产可被执行。法条链接: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建法函(2012)102号)一、对已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予以办理。二、对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在完善相关手续后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向人民法院书面说明情况,在人民法院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前,房
5、屋登记机构暂停办理登记。三、房屋登记机构依据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3 .执行登记在他人名下之房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八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因继承、判决或者强制执行取得,但尚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查封,执行法院应当向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被执行人取得财产所依据的继承证明、生效判决书或者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由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办理查封登记。对被执行人未办理过户的房地产强制过户后进行执行
6、。4 .执行在集体土地上未经批准建造的房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的通知(法2012151号),可以进行“现状处置”。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的通知二、执行程序中处置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时,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依法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载明待房屋买受人或承受人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由房屋登记机构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原则上进行“现状处置”,即处置前披露房屋不具
7、备初始登记条件的现状,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房屋的权利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5 .执行在租赁的集体土地上建造的厂房及厂区内的办公楼、宿舍等财产。在不改变租赁合同前提下,在处置前告知集体经济组织后可不征得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进行“现状处置二6 .执行在国有建设用地上建造的无证房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的通知(法20121151号),对于国有建设用地上建造的无证房屋可以处置。执行法院应就该房屋是否可转化为有证房屋征求行政机关意见,并作为确定无证房屋价值的参考。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住房与城乡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执行 大全 可执行 财产 范围 可限制 行为 清单 有效 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