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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下商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地下商场消防安全办理规定为加强全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变乱的发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办理规定、北京市消防条例及相关消防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IoOo平方米以上的商场、超市;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地下商场、超市;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家具城、建材城、灯具城、汽配城和其他各类批发市场等(以下简称商(市)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均适用本规定。小于上述规模的商(市)场应参照本规定执行。第二条商(市)
2、场的法定代表人或不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报酬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应认真履行下列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办理规定、北京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法律法规及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二)建立消防安全组织,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办理本能机能部门,设置专职或兼职消防办理人员;(三)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i肖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四)保障本单位的消防设施维修维护、设施检测、消防安全教育等经费;(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
3、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相关问题;(六)建立专职或义务消-防-队,并按期进行教育培训;(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八)按期组织对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第三条商(市)场应当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第四条商(市)场应当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建立健全符合本单位情况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内容应包罗:消防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记、火灾变乱照明等疏散设施办理;消防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办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
4、安全办理;配电室安全办理;内部装修工程的办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办理;灭火和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巡查和办理;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等。第五条商(市)场的新建、改建、扩建和内部装修工程须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须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或开业。未经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内部装修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不改动防火分区、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防排烟等消防设施,并且装修材料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要求的非高层建筑,可不报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由商(市)场负责安全的部门审核、备案。第六条每层建筑面积超
5、过3000平方米的商(市)场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每层建筑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或总建筑面积超过9000平方米的商(市)场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筑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地下商(市)场,以及高层建筑内的商(市)场,均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消防防烟、排烟设施。第七条商(市)场内柜台、货架应合理安插,主要疏散通道应直通疏散门或疏散出口,并包管主疏散通道宽度不小于2.4米;辅助通道宽度不小于1.5米。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超市应在收银台两侧(建筑面积小于3000平方米的超市可在收银台T则)设置宽度不小于1.5米的无障碍疏散通道,且应包管两个无障碍通道的问距不大于25米,
6、并设置明显标记。柜台的设置不应遮挡、圈占消火栓、灭火器材以及其它消防设施。超市应按照营业区疏散通道的面积限定购物车的数量。疏散通道的面积与购物车的数量应包管100平方米不超过10辆的比例,并及时清理停滞在营业区内的购物车。第八条商(市)场安全出口的疏散门应向疏散标的目的开启,并应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下列行为:(一)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间及前室、消防电梯前室设置流动售货车、临时摊位或堆放货物等;(二)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三)在安全出口处两侧1米范围内设置人体模特、广告牌等,或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变相当作库房;(四)将防火卷帘两侧设置的平开疏散门占用或堵
7、塞。第九条商(市)场的营业厅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其它主要疏散线路的顶部、地面或靠近地面1米以下的墙面,应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灯光疏散指示标记。安全疏散指示标记的间距不应大于20米,并包管疏散指示标记明显、连续。天津市商场消防安全办理规定(97修订)2016-01-1521:51|#2楼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商场消防安全办理,庇护国家财产及公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商场,除遵守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外,还应遵守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商场是指经销百货、服装、五金交电、日杂本地货、副食、粮油、书刊及其他商品的室内场所。在本
8、市举办展览展销活动,参照本规定执行。第四条市公安消防局是商场消防安全的监督机关。市和区、县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商场消防监督检查、火灾原因调查和处理。第五条商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依法对其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其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二)组织制定、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三)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宣传教育,组织消防知识培训I;(四)组建专职、义务消-防-队,按照本商场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方案,按期进行演练;(五)组织维护、办理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六)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整改火险隐患;(七)组织职工扑救火灾,庇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
9、因;(八)按照营业场所规模及经营商品的火灾危险性,配备专(兼)职防火人员,并向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第六条商场的电工、焊接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工、专(兼)职防火人员、仓库保管人员及从事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的办理、操作人员应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培训I,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第七条商场应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并达到下列要求:(一)了解本岗位火灾危险性、防火办法,掌握灭火基本方法;(二)发生火灾时,能及时报告火警,正确使用消防器材扑救初期火灾。第八条商场营业场所必需遵守下列规定:(一)设置明显禁止吸烟标记;(二)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记,不得妨碍其正常使用;(三)柜台售货区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
10、3米,次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四)柜台外不准堆放商品;(五)敞开售货区应保持疏散通道的畅通;(六)疏散楼梯间、地下商场应选用不燃材料进行装修;其他允许使用可燃材料进行装修的,应做阻燃处理;(七)楼梯间、消防电梯前室、防烟楼梯间前室、疏散通道和防火卷帘门的下方,不准设置柜台或堆放任何物品;(八)安全疏散门、楼梯、通道应设有安全疏散标记和应急照明设备,应急照明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九)每日停止营业后,应对营业场所进行防火检查,做好自查登记;(十)值班人员应进行消防安全巡逻检查;(十一)不准留宿无关人员。第九条商场出租场所、柜台或从事联销活动应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消防责任。第十条商场经营
11、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在明显位置悬挂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禁止无证经营。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售货区与经营其他商品的售货区之间,应设置防火分隔。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商品不准同柜台出售。第十一条商场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办理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电气设备应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人员安装、检查、维修;(二)电气设备选型和安装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三)商场的照明线路与营业性线路应别离设置,商品的测试、维修的电源必需是营业性电源,禁止超负荷用电;(四)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庇护装置;(五酒己电设备下方不得存放可燃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可燃物品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05米(六)未经商场有关负责人批准
12、不得使用电热设备;(七)霓虹灯的变压器、日光灯的镇流器及高温灯具应设置在非燃结构上,并采取隔热、散热庇护办法;(八)停电或停止营业后,应切断营业性电源。第十二条商场内临时安装电气线路,应由商场负责人批准,必需采用绝缘套电缆,使用完毕应及时拆除。第十三条商场营业场所禁止吸烟和动用明火。需动用明火的,须经商场负责人批准。用火前应清除周围可燃杂物,配备灭火器材,有专人监护。用火后应清理用火现场,清除火灾隐患。第十四条商场的配电室、木工室、办公室等非营业场所,应按照火灾危险性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办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各项安全办法。第十五条商场应按国家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备相应种类、数量和有
13、效的灭火器材,并放置在明显易取的地方,禁止挪作他用。第十六条商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消防给水、火灾报警、自动灭火、防火门窗、防火卷帘、防排烟等设施,并按期检查、维修。第十七条违反消防办理规定的商场,应按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下达的消防监督检查通知书或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如期消除火险隐患。第十八条违反本规定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由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对责任单位和个人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一)对非经营性活动的,处100o元以下罚款;(二)对经营性活动无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有违法所得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最专业的安全生产办理-风险世界网)第十九条对违反本规定造成火灾变乱的责任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第二十条违反本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地下商场消防安全办理规定】相关文章:1 .地下商场消防安全制度2 .工地消防安全办理规定3 .公寓消防安全办理规定4 .公司消防安全办理规定5 .校园消防安全办理规定6 .车间消防安全办理规定7 .工厂消防安全办理规定8 .机关消防安全办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