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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配电站室超细干粉灭火装置技术规程1适用范围1.1 本技术规程规定了超细干粉灭火装置的总体要求、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选用原则及安装要求、包装、运输、存储、使用说明及试验等要求,包括悬挂式干粉灭火装置和壁挂式干粉灭火装置。1.2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开关站、配电室、分界室电缆夹层超细干粉灭火装置的选型、设计、采购、建设(或改造)、运维、验收和检测工作。2规程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50(所有部分)压力容器GB190危险货物包装标
2、志GB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16806-1997消防联动控制设备通用技术条件GB4066.1干粉灭火剂第1部分:BC干粉灭火剂(ISO7202)GB4066.2干粉灭火剂第2部分:ABC干粉灭火剂(ISO7202)GB50166-2007消防联动控制设备通用技术条件GB5100钢质焊接气瓶GB/T8979纯氮、高纯氮和超纯氮GB9108工业导火索GB12463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A13-2006悬挂式气体灭火装置GA61-2010固定灭火系统驱动、控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GA578超细干粉灭火剂GA602-2013干粉灭火装置GB16668-2010干粉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GB
3、25972-2010气体灭火系统及部件CECS322:2012干粉灭火装置技术规程DB35/T1153-2011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干粉灭火装置固定安装在保护区域,能通过自动探测启动或控制装置手动启动,由驱动介质(气体或燃气)或机械能驱动干粉灭火剂实施灭火的装置。3.2 喷射剩余率灭火装置喷射干粉灭火剂,装置内压力降至环境大气压力后,装置内剩余灭火剂质量与原充装干粉灭火剂质量的百分比。3.3 控制启动组件能接收火灾报警信号,至少具有报警、显示、故障检测功能,并控制灭火装置启动的组件。4总体要求4.1灭火装置的工作温度范围应为-
4、4050C;灭火装置工作环境相对湿度不应大于95%o4.2 当工作环境温度范围和相对湿度超出上述范围时,应在灭火装置的明显部位永久性标出,相关要求和试验方法也应按实际范围作相应调整。4.3 灭火装置的外表面应平整,无明显机械损伤或凹凸不平现象。表面涂、镀层应均匀,无明显流痕、划伤等缺陷。4.4 在灭火装置的明显部位应设置清晰、耐久的标识,其内容应符合GA602标准中铭牌内容的要求。4.5 灭火装置的启动方式应为感温自启动和机械式(撞击器)启动两种方式。4.6 灭火装置应具备无电自启动功能,感温元件为玻璃球,在无火灾报警系统的区域能自动感应火灾并启动灭火装置进行灭火。4.7 灭火装置具有故障反馈
5、、释放反馈信号输出能力。4.8 灭火剂应为宽温带型灭火剂,可在-40+90环境中长期贮存使用,灭电缆火效能200(g113).4.9 灭火装置应具有消防权威部门的检测报告,要求符合GA602-2013干粉灭火装置要求。5功能与性能要求5.1 强度性能灭火装置按GA602标准中7.3规定的方法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各部件应无渗漏、宏观变形或损坏等缺陷。试验压力为灭火装置最大工作压力的L5倍,压力保持时间为5min.5.2 密封性能贮压式灭火装置按7.4规定的方法进行密封试验,各连接部位应无气泡泄漏。试验压力为灭火装置最大工作压力的Ll倍,压力保持时间为5min.5.3 贮压式容器性能贮压式灭火装置的
6、容器应符合GB150、GB5100的相应规定,其公称工作压力不应低于灭火装置最大工作压力。5.4 灭火剂充装质量偏差干粉灭火剂充装质量偏差应为灭火装置型号中标称充装量的5.5 喷射性能5. 5.1喷射剩余率:喷射剩余率不应大于5%。6. 5.2喷射时间:灭火装置喷射时间见表L表1灭火装置喷射时间表干粉灭火剂充装量Mkg喷射时间SMW555M10101016不应大于生产单位使用说明书公布值5.6环境适应性能5.6.1灭火装置温度循环性能按GA602标准中7.7规定的方法进行温度循环试验,试验期间不应出现误动作;试验后压力损失不应大于充装压力的L5%,灭火装置喷射性能应符合本规程5.5的要求。5
7、.6.2耐湿热性能灭火装置耐湿热性能按GA602标准中7.9.1规定的方法进行湿热试验,试验后灭火装置喷射性能应符合本规程5.5的要求。6 .6.3抗振性能按GA602标准中7.10.1规定的方法进行振动试验,试验过程中不应出现误动作,不应出现零部件连接松动、破裂、显著变形、灭火剂泄漏、压力下降等现象,试验后灭火装置喷射性能应符合本规程5.5的要求。7 .6.4耐盐雾腐蚀性能按GA602标准中7.11.1规定的方法进行外部盐雾腐蚀试验,试验后外壳体应无明显龟裂、脱落等缺陷,能正常喷射。8 .7联动性能具有探测、报警、启动功能的灭火装置按GA602标准中7.13规定的方法进行联动性能试验,在生产
8、单位规定的各种启动方式下进行联动性能试验,应能正常启动,状态显示应准确。相同规格的灭火装置同时进行联动试验时,其喷出干粉灭火剂的时间差不应超过2S05.8灭火性能全淹没灭火性能:灭火装置应在喷射结束后60s内扑灭明火。灭火装置喷放结束继续抑制10min后,试验室空间进行通风,木垛不应复燃。9 .9信号反馈输出要求灭火装置故障和干粉释放时,应分别提供无源硬接点输出信号给站室其他监控设备。信号反馈装置触点接触电阻不应大于0.1Q,动作试验和腐蚀试验后不应大于0.5.10 10超细干粉灭火剂主要技术性能表表2主要技术性能表序号项目技术性能1粒径(m)平均粒径W5.0;90%粒径W20.02松密度(g
9、ml)0.530%3含水率(%)0.254吸湿率(%)3.05斥水性无明显吸水,不结块6抗结块性(针入度)/(mm)16,07耐低温性(三)5.08电绝缘性(kV)4.09灭B、C类火效能(gma)W150.010灭木垛火效能(gm3)W150.011灭聚丙烯火效能(gm3)150.012灭电类火效能(gm3)200.05.11安装支架10.1.1 火装置的安装支架应能承受5倍的灭火装置重量;10.1.2 灭火装置喷射过程中悬挂支架不得产生变形或脱环、脱落等现象。6试验项目及要求1.1 测试仪表要求试验用测量仪表的精度应符合下列要求:a)温度测量仪表:精度不低于2%(如果采用热电偶进行温度测量
10、,热电偶应为K型,直径不大于InIm)。b)秒表:分度值0.1s;c)称重仪器:精度11I级。1.2 外观和标志、工作温度范围、材料检查6. 2.1外观和标志采用目测检查灭火装置与部件的外观及标志的内容和固定方式。7. 2.2工作温度范围检查灭火装置铭牌和产品使用说明书给出的工作温度范围。6.2.3材料检查对照样品、设计图样和相关技术文件资料,检查灭火装置和部件的材料。6.3其他实验水压强度试验、密封试验、喷射性能试验、充装质量检验、灭火装置温度循环试验、灭火装置温度循环试验、湿热试验、振动试验、振动试验、盐雾腐蚀试验、热引发器试验、感温玻璃球的试验、信号反馈装置性能试验均按照GA602-20
11、13标准执行,超细干粉装置应具备消防相关权威部门的检测报告。7选用原则7.1 超细干粉装置应安装在北京地区IOkV开关站、小区配电室、分界室的电缆夹层,支持自动启动灭火后将报警信号上送到站室其他监控主机。7.2 按照全淹没灭火要求,根据配电站室电缆夹层体积应选择5KG、IOKG、12KG不同型号的超细干粉装置。8安装要求超细干粉灭火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1 超细干粉装置安装需按照相关的设计安装图纸统一安装;1.2 超细干粉装置要有整齐、统一的编号,点位编号及位置要与站室监控布置图中装置编号一一对应,安装位置要求固定在站室夹层顶部附近,便于观察、巡视。8. 3超细干粉装置不应安装在下列场所或位置:a.临近火源、热源处;b.经常受到振动、冲击的位置;c.容易被雨淋、水浇或水淹处。9. 4超细干粉装置的安装a.灭火装置的安装灭火装置有丝杆和吊环固定两种方式,安装应保证灭火装置垂直于地面。灭火装置固定应确保压力表和压力巡检装置便于检修和视觉观察。安装时,按设计图纸规定的位置,将膨胀螺钉固定在保护区上方,锁紧配套的六角螺母,要求具有一定强度的支撑力。b.引发装置和安全自检系统电引发器:灭火装置固定好后,将电引发器插入快速接头内,紧固不能拔出。9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说明书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说明书均按照GA602-2013干粉灭火装置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