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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摘要随着我国老龄化人口的增多,我国的养老服务事业也在不断发展。养老机构不断地增多,为无人照料的老年人提供了一系列的日常服务。但是部分养老机构在日常服务中会出现侵害老年人权益的事件,由于各种原因老年人在自我权益维护方面的能力尚且不足,所以容易导致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另外,我国监管部门对养老机构的监管、责任规定等较为宏观概括,而且关于老年人权益方面的法律救济的规定不够完善,对于养老机构的风险没有进行管理导向,这就容易出现监管不力现象,解决纠纷时没有可以直接依据的具体法律条款,使得养老机构中的老年人权益受到侵害后难以得到法律救济和经济赔偿。因此,就需要我们对这些问题作出思考,以便更好地保障老年人
2、在养老机构中的合法权益,使他们能够安享晚年。关键词:养老机构,老年人,老年人权益,法律救济ABSTRACTWiththeincreasingagingpopulationinChina,theelderlycareserviceindustryisalsoconstantlydeveloping.Thenumberofelderlycareinstitutionsisconstantlyincreasing,providingaseriesofdailyservicesforelderlypeoplewhoareleftunattended.However,someelderlycareins
3、titutionsmayencounterincidentsofinfringingontherightsandinterestsoftheelderlyintheirdailyservices.Duetovariousreasons,theelderlystilllacktheabilitytomaintaintheirownrightsandinterests,whichcaneasilyleadtotheirlegitimaterightsandinterestsbeingviolated.Inaddition,Chinasregulatoryauthoritieshavearelati
4、velymacrooverviewofthesupervisionandresponsibilityregulationsofelderlycareinstitutions,andthelegalremediesfortherightsandinterestsoftheelderlyarenotperfectenough.Thereisnomanagementguidancefortherisksofelderlycareinstitutions,whichcaneasilyleadtoinadequatesupervisionandthelackofspecificlegalprovisio
5、nsthatcanbedirectlyreliedonwhenresolvingdisputes,Makingitdifficultfortheelderlyinelderlycareinstitutionstoreceivelegalremediesandeconomiccompensationaftertheirrightsandinterestsareinfringedupon.Therefore,itisnecessaryforustoreflectontheseissuesinordertobetterprotectthelegitimaterightsandinterestsoft
6、heelderlyinelderlycareinstitutions,sothattheycanenjoytheirlateryearsinpeace.Keywords:Pensioninstitutions,Theelderly,Theelderlyrightsandinterests,Legalrelief摘要IABSTRACTII1典型案例及其涉及的法律问题分析11.1 相关案件概述11.2 案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12养老机构中老年人权益保障的理论基础22.1 老年人权益和养老机构的定义22.1.1 老年人22.1.2 老年人权益22.1.3 养老机构22.2 老年人权益保障的理论基础32
7、.2.1 人权保障理论32.2.2 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42.3 我国关于养老机构中老年人权益保障的立法现状43当前养老机构内老年人权益保障面临的困境53.1 养老机构的监管机制不健全53.2 相关的法律救济制度不健全63.3 养老机构中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尚未完全建立63.3.1 保费负担机制不统一73.3.2 意外伤害保险等级层次不明确73.3.3 部分养老机构的投保意愿不强73.3.4 保险公司对养老机构的风险参与不足84完善养老机构中老年人权益保障的对策探讨84.1 健全我国的养老机构监管制度84.1.1 实现养老机构的设立条件具体化84.1.2 建立有效的养老机构监管制度94.2 建立养老
8、纠纷的法律救济机制94.2.1 构建老年人虐待通报制度104.2.2 完善老年人法律援助制度104.3 构建和完善养老机构中意外伤害保险制度114.3.1 制定统一的保费负担机制114.3.2 建立不同等级的保险形式114.3.3 确立强制参保模式114.3.4 引导保险公司对养老机构进行风险管理12参考文献13致谢151典型案例及其涉及的法律问题分析1.1 相关案件概述案例一2006年9月,夏女士与江西XX服务院签订入住协议,将父亲夏老先生送到老年公寓进行寄养服务。2007年11月20日中午时分,夏老先生在老年公寓食堂用餐后返回途中,由于过道与地面的距离不同,加上没有护栏、警示标志等安全防护
9、设施,造成夏老路过时不幸踩空而摔骨折,后被送往当地的市医院进行抢救。一审法院认为,被告老年公寓与原告夏女士签订了服务合同,其公共设施上存在安全隐患。老年公寓没有对原告夏女士的父亲提供合理的路面警醒限制,未尽到其安全保障的义务,所以老年公寓应承担相应责任。原告将其父寄养在老年公寓,是认定其父有一定的自理能力,故对摔伤也有相应责任,并支持原告老年公寓起诉时要求双方各按50%的比例承担相应责任的要求。案例二:2023年2月,在辽宁大连一家养老服务中心,老人因穿衣不配合遭到护工殴打。事发后,院方并未立即告知家属实情,而是称老人是在穿衣时不慎撞到导致受伤的,于是家属带老人去进行就医。经医生鉴定得出老人右
10、眼球破裂是人为故意伤害导致的,现右眼失明。后家属在查看当天监控视频,才知晓事情发生的经过,在2023年2月20日,当地警方以故意伤害罪立案,进行刑事侦查。1.2 案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案例一中的老年公寓由于没有在管理范围内尽到对老人的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夏女士的父亲踩空摔倒,具有一定的过错。而对夏女士父亲具有自理能力这个认知,所以需要承担摔倒骨折后果的相应责任,因此要与老年公寓各自承担一半的费用。这个案件值得讨论的是,老人的拥有的自理行为能力与养老机构的过失是否具有关系呢?案例二中养老机构虐待老人隐瞒事实,因为不配合就殴打老人的行为可以看出其护理的服务态度差,并试图通过掩盖事实去应付家属。在这之中,
11、因为老人的自身原因也没有说出真实情况,使得事情的真相变虚,会导致事件查明的进度缓慢,1,173岁痴呆老人被养老院护工打爆眼球?hup:2养老机构中老年人权益保障的理论基础中国社会已经处于人口老龄化的进程中,我国的老龄化有着人口基数大、增长速度快以及社会负担重等特点,因此如何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老年人权益保障体系就变得异常艰巨。老年人作为社会上的一个弱势群体,他们在养老机构中的合法权益该如何进行保护也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重视。2.1 老年人权益和养老机构的定义2.1.1 老年人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规定超过65岁以上的为老年人,我国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条中规定老年人为60周岁的公民。在此基础上,又可以按
12、照需要护理的程度将入住的老人分为自理老人、介助老人和介护老人三类。养老机构内每一类老人发生风险的可能性和风险类别都会有所不同,需要按照相对应的安全风险进行防范和护理,这样能更好保障老年人的安全。2.1.2 老年人权益老年人权益是指老年人依据宪法和法律应当享有的各种权益,学者通常认为老年人权益包含公民的基本权益和老年人享有的特殊权益两部分。基本权益是指国家规定公民普遍享有的权益,如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平等权、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等;特殊权益则是指老年人作为特殊群体,法律根据其自身特点和需要规定的特殊权益,如受赡养权、婚姻自由权、娱乐文化权等,我国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3条中就规定了老年人权益保障的目
13、标是“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2.1.3 养老机构养老机构,是指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机构。养老机构的类型有敬老院、养老院、老年公寓、福利院、护老院、护理院、护养院等。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快和养老需求的增加,2011年出台了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并提出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李敏.我国老年人权益法律保障问题研窕D.东北大学,2011.131谢嘉良.老年人权益保障视域下养老机构的法律规制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9.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目标。我国的养老机构按照经营性质,又可以分为公办养老机构和民办养老机构。为了发展养老服
14、务事业,基于本国的实际情况,政府正在积极地兴办公办养老机构,同时也鼓励发展民办养老机构,还出台一系列的法律政策,为设立养老机构和运营工作能够有所提升。在2013年9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了我国养老服务业的发展任务,是要“大力加强养老机构建设”以及“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在全国人口老龄化趋势加速增长的背景下,各省市的老龄化也是有所不同。其中,我国江苏省进入老龄化的行列较快,南通市、泰州市和扬州市已进入重度老龄化社会。据预测,“十四五”江苏全省老年人的占比将超过26%,2030年将超过30%,进入重度老龄化社会。面对老龄化进度的加快,江苏省的老年人口不断增加,
15、从而滋生出许多的养老机构,为养老服务事业提供了社会支持。目前对江苏来说,老龄产业发展的市场非常巨大。江苏对于进一步发展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在政策上要有所准备,补齐制度缺项,逐步消除老龄事业发展的制度空白。2022年9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的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本次法律修订重点是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础性、普惠性、自下而上的基本养老服务,加强重点老年弱势群体的养老保障,为养老事业提供制度支持。我国已步入老龄化社会,国内养老产业目前仍然存在很多问题,最突出的就是养老资源的供给不足。由于老年人口的增加导致养老机构的床位数缺口较大,老年的医疗救护资源紧张,部分养老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不健全。为了更好地应对老龄化社会,我国的养老产业要根据现实情况从众多方面着手,打造良好的养老护理服务体系,让老年人在养老中享受到应有的各项权利,让老年人能够老有所依。2.2 老年人权益保障的理论基础2.2.1 人权保障理论人权就是人的权利,是基于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应当享有的权利。人权是对人类尊严和价值的基本尊重,也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从历史上看,人权的确立,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公元前9世纪,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141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