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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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通过强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技支撑、宣传引导,激发秸秆还田、离田、加工利用等环节市场主体活力,着力构建政府、企业与农民三方共赢的利益链接机制,推动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综合利用,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产业化发展格局,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一)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9)3号)部署,各县(市、区)要建立科学的秸秆产生与利用情况调查标准和方法,参考农业农村部科教司更新后的秸秆草谷比和可收集系数,及时掌握农作物秸秆的产生量、还田量、离田利用量等基础数据,
2、以县为单元做好2020年度秸秆资源台账建设,搭建国家、省、市、县四级秸秆资源数据共享平台。(二)在全省选择秸秆资源量大、综合利用工作基础较好的浦城县、建阳区、建瓯市、宁化县、尤溪县、上杭县、武平县等7个县(市),作为整县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重点县(以下简称“重点县”),因地制宜确定秸秆综合利用的结构和方式,扶持培育一批秸秆还田、收储运和加工利用的市场主体,打通秸秆还田、离田利用障碍瓶颈。形成一批可持续运行的县域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和机制,梳理1套秸秆综合利用优惠政策清单,形成1套秸秆综合利用主要技术清单,开展1次主流媒体秸秆综合利用宣传,推动县域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或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
3、二、主要原则(一)农用优先,多元利用。坚持秸秆综合利用与农业生产相结合,抓好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等领域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的示范推广,合理引导秸秆燃料化、原料化等其他综合利用方式,推动秸秆处理利用向多元循环的方向发展。(二)典型示范,整体推进。支持秸秆资源量大和综合利用潜力大的重点县(市),实施“整县推进:通过组织实施重点项目建设、推广实用技术、总结典型模式,打造示范样板,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实现整体推进。(三)市场导向,政策扶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农民积极参与的长效机制。加大政策创设力度,完善秸秆收储运、加工利用等配套政
4、策,通过政府引导扶持,调动全社会参与积极性,建立利益链,形成产业链,实现多方共赢。三、扶持方向、补助对象和标准(一)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扶持方向主要包括:一是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原料化等“五化”利用重点领域;二是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培训、观摩推广和典型模式宣传推介;三是农作物秸秆还田、综合利用和收储运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所需的支出。其中用于开展项目补助(含作业补助、设备购置、设备维修(护)费、选点调查、采样费、实验费、检验检测费等)的资金不低于总资金的80%,其他业务费用控制在总资金的20%以内。(二)补助对象为在
5、重点县内从事农作物秸秆“五化”利用的农业企业、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个人,原则上采取先申报后补助,但不得与烟草部门的烟后稻还田项目重复补贴。(三)补助标准L农作物秸秆机械粉碎还田并深耕深翻作业按不超过60元/亩的标准补助,其中玉米、蕙米、油菜等高秆作物可按不超过80元/亩的标准补助,各地可根据秸秆种类和耕作的难易程度自行确定补助标准。2 .利用农作物秸秆栽培食用菌或作为其他生产基料、牛羊等动物饲料、以秸秆为主要原料生产其他产品或加工品、发展秸秆燃料化产业以及建立秸秆收储运服务主体等其他方面补助标准,由各重点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当地财政部门研究确定。3 .农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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