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原料等事项备案管理办法》.docx
《《河北省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原料等事项备案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河北省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原料等事项备案管理办法》.docx(4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原料等事项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市监规(2023)5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河北省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原料等事项备案管理办法已经省局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1月14日河北省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原料等事项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标签等事项的备案管理工作,保障婴幼儿配方食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北省行政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
2、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并获得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本办法所称的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原料等事项备案,是指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依照法定程序、条件和要求,将婴幼儿配方食品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标签等事项材料提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存档、备查的活动。第三条省内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标签等事项的备案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四条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原料等事项备案工作,应当遵循合法、便民、高效、完整、可追溯的原则。第五条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省婴幼儿
3、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原料等事项备案管理,负责组织对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备案事项实施监督检查。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负责辖区内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备案事项的监督管理,承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备案事项的监督检查工作。第二章备案实施第六条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在其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后30日内,按照要求将备案材料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备案。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标签等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企业应当在备案材料上签章,对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可溯源性负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河北省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原料等事项备案管理办法 河北省 婴幼儿 配方 食品 生产 企业 原料 事项 备案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