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教学建设与社会工作考核办法.docx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教学建设与社会工作考核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教学建设与社会工作考核办法.docx(4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教学建设与社会工作考核办法教学建设与社会工作是学校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提高教学质量和提升教学水平的基础。为加强对教师教学建设与社会工作的考核,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范围1 .考核对象:在编、在岗的固定编制和人事代理制教师。聘用制教师按相关管理办法执行,见习期教师可不参与考核。2 .考核年限:以年为单位,每年年底组织考核。二、考核内容教学建设工作,是指为保证教学正常运行或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软、硬件环境建设工作,主要包括各级各项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的申报、建设、验收工作,教学基本文件的制定以及教学改革与创新等,主要涉及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教师队
2、伍建设、校企合作及学术交流等。社会工作,是指教师在完成主要工作之外,兼任校内党政群团等组织的其他工作,如兼职科研秘书、兼职学报编辑、兼职档案员、工会小组长等。三、考核标准(一)年度定额标准教学建设与社会工作考核采取项目管理、量化考核的方式进行,各级教师年度教学建设与社会工作量定额标准如下(单位:分):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二级一哈四级-X二被*十级十一敦十二级6005004003002502001501201007050说明:(1)竞聘在教师岗七级和六级的承担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外语、体育、数学、大学语文等公共课程教学的教师,工作任务可以教学为主,其教学建设与社会工作量定额按相应岗位教师基本工作量
3、定额的80%执行。(2) 双肩挑人员和担任行政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教学建设与社会工作考核按学校文件规定执行。(3)按同层次专业技术岗位的较高级别兑现相关待遇的双肩挑教师,按其竞聘该岗位的条件进行考核。(二)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教学建设与社会工作所占的比例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15%10%5%四、教学建设与社会工作量计算教学建设与社会工作采取项目式管理,工作量以分为单位计算。(一)教学建设项目项目级别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工作曾(分)1800900400说明:(1)建设项目年得分:立项年得分二项目工作量x30%;未验收年得分(中期)=项目工作量x30%;验收合格年得分=项目工作量x20%;验收合格后续建设年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电子 信息工程学院 教学 建设 社会工作 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