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实名编制人员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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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实名编制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加强聘用人员的管理,规范办事程序,保障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的权益,更好地吸纳和使用人才,形成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奖罚分明、合理流动的用人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订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科室及部门。第二章招聘录用原则第三条广纳贤才原则。通过公共网站或公共渠道发布招聘告、参加人才交流洽谈会、内部职工推荐等等,采取多种形式招聘。第四条先内后外原则。招聘人才首先面向本单位,立足于在现有职工中发现、使用、培养人才,现有职工具有岗位竞争的优先权。第五条适用为主原则。对应聘人员的素
2、质和能力追求与现阶段的需求相匹配;不贪高(学历)求洋(留学),对学校未来需求的较高层次人才进行适当储备。第六条专业化原则。招聘对象与岗位相符的专业为主,对重要岗位的人员实行委派。第七条择优录用原则。人事科与招聘部门对招聘报名人员进行全面科学考评,择优录用,宁缺勿滥。第三章招聘录用基本条件第八条品行要求:有责任感,有爱心,遵守社会公德,无不良或违法行为。第九条形象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晰。第十条学历要求:具有与聘用岗位相应的文化和业务知识。工勤人员需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特殊岗位除外);教师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管理人员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条件优越者可适当放宽。第四章招聘申请第十一条职
3、工招聘必须有计划地进行。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未确定招聘人员的,用人部门填写编制外人员招聘意向表,经相关领导签署意见后,交人事科以此为依据,制订、实施招聘方案。第十二条人事科按行政会议决定对部门的人员实行总量控制,同时进行人员储备。第五章应聘人员的甄选第十三条人事科根据部门要求,发布招聘启事。第十四条应招人员填写报名表,提交身份证、简历、学历、学位证、技术职称/技能等级证书、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原件,负责资格验核的人员认真审查,并留下复印件。第十五条人事科配合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筛选,并做好面试前的准备。符合录用条件的由人事科约请面试。初试由人事科组织,用人部门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
4、组成面试评委,通过面谈、素质测评、或试讲、实际操作等方式对应聘者进行面试,重点考察综合素质、专业技能等。面试评委填写面试评分表及意见,定出拟聘人选。第十六条人事科对拟聘人员进行档案核查,调查结果将作为录用及岗位安排、待遇确定等的参考依据。第十七条人事科通知并组织拟聘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身体检查,检查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项目,体检所有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第十八条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将不予录用:1 .有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疾病将影响正常工作;2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尚未结案;3 .年龄未满18岁;4 .与原单位未解除劳动合同;5 .被本单位解雇(开除)或自动离职不到一年;6 .在本单位离职后,行为对本单
5、位声誉有不良影响;7 .因涉及退休办理养老金等事宜较为复杂,5860岁的灵活就业人员慎重考虑聘用。第十九条条件良好但未被聘用者,可依据其评估情况收入人事科人力资源库,作为人才储备。第六章聘用第二十条根据资质考察及体检结果,用人部门针对符合条件的拟聘人员填写编制外人员聘用确认表,经相关领导签署意见后,交人事科。第二十一条新录用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的日期内报到,如不能按时到位,将被取消录用资格,特殊情况需经批准后方可延期报到。职工报到时提供如下材料:1 .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三张;2 .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3 .最高学历及学位证明原件;4 .专业技术或技能等级证书原件;5 .外来人员现住所的
6、暂住证;6 .体检证明;7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职工调转表、调转介绍信、工资介绍信、失业人员须提供失业证。第二十二条办公室及相关部门为新职工办理各种证件,配发办公用品,引导其进行岗前培训。第七章试用期满续聘第二十三条新入职职工的试用期按本单位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四条职工在试用期满的前一周提出申请,递交试用期满续聘申请表。第二十五条用人部门对试用期满的职工进行工作业绩考核,作出同意转正或辞退的建议,并将续聘申请表经人事科审核后上报单位领导批准。第二十六条人事科将审批决定通知职工。对同意转正续聘的职工重新调整薪资并按相应规定执行其续聘待遇;对考察后不予聘用的职工进行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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