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化股份: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转让35万吨年尿素产能置换指标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docx
《河化股份: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转让35万吨年尿素产能置换指标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河化股份: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转让35万吨年尿素产能置换指标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docx(18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转让35万吨/年尿素产能置换指标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华鉴评报字(2023)第069号(共一册第一册)北京华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23年12月19日河化股份拟向新天煤转让35万吨/年尿素产能置换指标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目录声明1摘要2一、委托人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3二、评估目的5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5四、价值类型6五、评估基准日6六、评估依据6七、评估方法8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11九、评估假设12十、评估结论13十一、特别事项说明13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14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1
2、4十四、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签名和资产评估机构印章15声明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二、委托人或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三、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
3、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五、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六、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假设前提、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七、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八、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
4、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但不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做任何形式的保证。九、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对评估对象的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的专业意见,是经济行为实现的参考依据。本评估报告仅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在评估结论有效期限内用于评估报告中载明的评估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河化股份拟向新天煤转让35万吨/年尿素产能置换指标评估项目咨产评估报告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转让35万吨/年尿素产能置换指标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摘要华鉴评报字(2023)第069号北京华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就广西河池化工股份
5、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化股份”)拟向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天煤”)转让35万吨/年尿素产能置换指标事宜,对所涉及的35万吨/年尿素产能置换指标的投资价值进行了评估,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根据评估目的,本次评估对象是35万吨/年尿素产能置换指标的价值。评估范围为35万吨/年尿素产能置换指标,具体以盖章确认的资产评估申报表为准。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11月30日。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投资价值。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在评估前提和假设条件充分实现的条件下,采用收益法,得出如下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转让的35万吨/年尿素产
6、能置换指标的投资价值为9,528.62万元。本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1年,即从2023年11月30日至2024年11月29日止的期限内有效,超过1年有效期需重新进行评估。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提请相关当事方关注特别事项说明对评估结论的影响。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河化股份拟向新天煤转让35万吨/年尿素产能置换指标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转让35万吨/年尿素产能置换指标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华鉴评报字(2023)第069号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鉴资产评
7、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单位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就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转让35万吨/年尿素产能置换指标事宜对所涉及的35万吨/年尿素产能置换指标的投资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一、委托人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本评估项目的委托人为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产权持有单位为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方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无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一)委托人概况1.企业名称及注册情况企业名称: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股份 广西 河池 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 伊犁 煤化工 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 35 万吨年 尿素 产能 置换 指标 评估 项目 资产评估 报告
链接地址:https://www.yzwku.com/doc/7889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