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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技术规范固化稳定化行业标准内容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污染土壤固化/稳定化工程的污染物与污染负荷、总体要求、工艺设计、主要工艺设备、检测与过程控制、主要辅助工程、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施工、运行与维护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污染土壤固化/稳定化处理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可作为工程设计、施工、运行和维护的参考依据。本标准不适用于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土壤和放射性污染土壤,以及农用地污染土壤。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2、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T12801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4848地下水质量标准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889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T31962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5001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9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5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T50123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50187工业企业总平面布置设计规范GBZ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HJ25.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
3、导则町25.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HJ25.5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HJ/T299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硫酸硝酸法HJ/T300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醋酸缓冲溶液法HJ557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水平振荡法JGJ311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HJ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固化/稳定化solidification/stabilization将污染土壤与水泥等胶凝材料或稳定化药剂相混合,通过形成晶格结构或化学键等,将土壤中污染物捕获或者固定在固体结构中,从而降低有害组分的移动性或浸出性的过
4、程。固化通过采用结构完整性的整块固体将污染物密封起来以降低其物理有效性,而稳定化则降低了污染物的化学有效性。3.2 原位固化/稳定化i-situsolidification/stabilization不移动土壤,直接在发生污染的位置进行固化/稳定化的过程。1. 3异位固化/稳定化e-situsolidification/stabilization将受污染的土壤从发生污染的位置挖掘出来,搬运或转移到其它位置或场所进行固化/稳定化的过程。2. 4浸出测试leachingtest按照规定的浸出程序和方法,采用液态物质对土壤进行浸取,并测定浸出液中污染物浓度或浸出总量的过程。3. 5无侧限抗压强度un
5、confinedcompressionstrength,UCS固化块在无侧向压力条件下,抵抗轴向压力的极限强度。4. 6渗透系数permeabilitycoefficient饱和土壤或固化/稳定化体在单位水压梯度下,水分通过垂直于水流方向单位截面的速度。4污染物与污染负荷5. 1一般规定5.1.1 固化/稳定化技术适用于半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和其他无机物导致的土壤污染治理。4. 1.2重金属主要包括铅、锌、铜、镉、铭、汞、碑、镇等;半挥发性有机物主要包括多环芳烧、多氯联苯、长链润滑油(C28)和二嗯英等;其它无机物主要包括氟化物和石棉等。4.1. 3原位固化/稳定化适用于不宜进行土壤挖掘、缺乏
6、储存和作业空间的地块,或污染区域无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施工的地块,一般用于深层(5m)污染土壤的处理。4.1.4异位固化/稳定化适用于固化/稳定化质量控制要求高的地块,或污染区域需要开发利用或施工的地块,一般用于浅层(W5m)污染土壤的处理。4.2原位固化/稳定化技术应用条件4.2.1场地条件和地层结构满足原位药剂注入或搅拌混合施工。4. 2.2质量控制难度不大的地块。1 .3异位固化/稳定化技术应用条件4 .3.1具备土壤开挖和基坑支护条件及地下水止水和降水条件。4. 3.2处理后的土壤有安全可靠的处置和利用途径。4.4固化/稳定化处理过程中产生的二次污染4. 4.1原位固化/稳定化处理过程中
7、产生的二次污染主要包括:a)废气: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等;b)废水:场地排水及设备和车辆清洗废水等;C)固体废物:场地清理出来的石块和渣土,药剂注入和混合搅拌过程中产生的溢流泥浆等;d)噪声: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等。5. 4.2异位固化/稳定化处理过程中产生的二次污染主要包括:a)废气:预处理车间产生的含尘废气和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等;b)废水:清洗废水和基坑降水等;c)固体废物:挖掘或场地清理出来的废渣、渣土和混凝土块,污染土壤预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和除尘器的粉尘等;d)噪声: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等。5总体要求6. 1一般规定6.1.1 应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场地水文地质勘察报
8、告、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及污染土壤修复技术方案等作为固化/稳定化工程设计的基础,固化/稳定化技术设计所需信息参见附录A0信息不足时,应按照HJ25.1等进行必要的补充调查。6.1.2 异位固化/稳定化处理宜采用筛分、淋洗等技术进行减量化。6.1.3 固化/稳定化处理后土壤中目标污染物的浸出浓度和固化体渗透系数等应满足场地修复和风险管控目标的要求,并按町25.5进行地块修复和风险管控效果评估。6.1.4 固化/稳定化处理后的土壤在保证人体健康风险和环境风险可以控制的前提下宜优先考虑资源化利用;需要送一般工业固废等填埋场处置的,应符合该类填埋场的污染控制要求。5. 1.5应按照HJ25.2、HJ2
9、5.5以及其它国家、地方、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对固化/稳定化处理后土壤的潜在环境影响进行长期监测。长期环境监测发现影响地下水和地表水的水质、污染物浸出量明显升高及风险控制工程措施损毁等风险,经评估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5.1.6应对固化/稳定化处理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等进行妥善处理,并达到GB8978GB16297等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噪声控制应符合GB12348的要求。5.1.7固化/稳定化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运行除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相关规定。5.2工程构成5.2.1固化/稳定化处理工程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和配套设施组成。5.2.2原位固化
10、/稳定化主体工程主要包括药剂配置、搅拌/注入和养护等。5.2.3异位固化/稳定化主体工程主要包括筛分等预处理、药剂配置、搅拌混合和养护等。5.2.4辅助工程主要包括给排水和消防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配电室、控制室、检测分析室、处置车间、化学品仓库、围墙、道路、磅秤和周边绿化工程等。5. 2.5配套设施主要包括办公室、休息室、卫生间、浴室、更衣室及其它生活设施等5.3总图布置5. 3.1总平面布置应满足GB50187的要求。应根据工艺和施工流程、场地内运输、安全和二次污染防控等的要求合理布置,保证工艺流程顺畅,物料运送便捷,施工、维护和检修方便。处置设施应与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隔离建设,化学品库应单
11、独布置。6. 3.2异位固化/稳定化处理工程应按照污染土壤挖掘区、储存区、搅拌混合区、养护待检区、药剂储存区、运输道路及办公区等功能区划进行布置。异位固化/稳定化处理工程宜在污染地块内进行,需要转运异地处理的,场址应尽量远离居民区、水源保护区等敏感点。7. 3.3原位固化/稳定化处理工程应按照施工区、药剂储存区、道路及办公区等功能区划进行布置。8. 3.4当固化/稳定化处理工程为地块修复方案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时,其平面布置应作为总体工程的一部分纳入总体工程平面布置。6工艺设计6. 1一般规定6.1.1 固化/稳定化处理工程的工艺设计应遵循技术可靠、经济适用和环境安全的原则。6.1.2 当固化/稳
12、定化处理工程为地块修复方案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时,其设计和实施应同其它修复工程协同考虑。6.1.3 3宜通过调研、小试和中试等方式确定固化/稳定化处理工程的工艺技术参数和设计内容。6.1.4 工艺设计内容主要包括预处理或场地清理、药剂配置和给料、搅拌混合、养护和二次污染控制等。6.1.5 5选用的固化/稳定化材料和药剂对污染物的固定应长期有效、绿色环保。6.1.6 固化/稳定化处理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检测主要包括处理后土壤的浸出测试、固化体的物理测试及运行工艺参数监测,检测不达标的固化/稳定化土壤需重新处理达标或采取额外补救措施。6.1.7固化/稳定化后土壤需资源化利用的,还应满足资源化利用的要求。6
13、.2工艺选择6.2.1固化/稳定化工艺包括原位固化/稳定化和异位固化/稳定化工艺,工艺流程分别见图1和图2。6.2.2应根据地块状况、地层结构、污染分布和土地利用等适用条件选择固化/稳定化工艺。材料和药剂污染土壤土质分析深层搅拌养护处理后土壤计量注入浅层搅拌图1原位固化/稳定化工艺流程图材料和药剂污染土壤挖运暂存筛分搅拌混合养护计量处理后土壤计量图2异位固化/稳定化工艺流程6.3工艺设计要求6.3.1固化/稳定化材料和药剂的选择6.3.1.1固化/稳定化材料和药剂的选择应根据土壤污染物种类、污染程度和土壤理化性质等指标确定。6.3.1.2固化技术以筛选胶凝材料为主,辅以稳定化药剂和外加剂的选择
14、。稳定化技术以选择适合的稳定化药剂为主。固化/稳定化材料和药剂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a)达到设定的污染土壤固化/稳定化处理目标;b)满足污染土壤固化/稳定化处理后利用和处置的要求;C)使用过程和使用后产生的环境影响和风险可以接受或可以控制;d)材料和药剂用量少、高效、价格适宜。6.3.1.3固化胶凝材料可以采用水泥、粉煤灰、高炉矿渣和石灰等,常用胶凝材料的优缺点参见附录B06.3.1.4稳定化药剂可以采用氧化钙、氢氧化钙和氧化镁等碱性材料,零价铁、铁盐和铁氧化物等含铁材料,磷酸盐、骨炭、磷矿石等含磷材料,粘土、沸石、活性炭和生物炭等吸附剂。常见重金属污染土壤适用的稳定化药剂参见附录C06.3.
15、1.5六价铭污染土壤的稳定化一般采用还原稳定化技术,还原剂可采用二价铁盐、零价铁、多硫化钙、还原糖和生物制剂等,具体参见附录C06.3.1.6多环芳煌等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土壤的固化/稳定化一般宜添加活性炭、膨润土、有机改性膨润土等吸附材料来增强固化/稳定化效果。6.3.2小试6.3.2.1可根据文献和已有工程经验,选择多种固化/稳定化备选材料和药剂,考虑药剂配比、水土比、搅拌速率和搅拌时间等因素,进行固化/稳定化小试研究。6.3.2.2结合不同养护条件和时间,采用固化/稳定化土壤的污染物浸出水平及固化体的无侧限抗压强度和渗透系数等参数进行小试效果评估,同时考虑处理后土壤的增容比率。6.3.3中试6.3.3.1应根据小试的结果进行中试设计,确定和优化材料和药剂配比、混合搅拌方式和工艺、预处理技术和工艺、养护方式和时间及费用,评估固化/稳定化效果和二次污染防控措施的有效性。6.3.3.2中试应反映实际工程状况,一般中试处理量不少于100nI3污染土壤。原位固化/稳定化要达到既定的最大深度,需要3个以上搅拌混合单元。6.3.3.3中试阶段使用的设备要与工程实施阶段保持一致,不能降低要求。6.3.3.4中试完成后要进行实施效果的评估,选择测定土壤污染物浸出水平、无侧限抗压强度和渗透系数等参数评估中试效果。6.3.4原位固化/稳定化6.3.4.1场地清理宜满足以下规定:a)原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