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后勤中心(实体)物资采购管理暂行办法.docx
《大学后勤中心(实体)物资采购管理暂行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学后勤中心(实体)物资采购管理暂行办法.docx(12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大学后勤中心(实体)物资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物资采购的管理,规范后勤中心(实体)采购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和经济效益,结合后勤服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资采购,是指后勤中心(实体)在生产和服务中,利用协议经营或代收代支的经费,以合同或非合同方式有偿取得各种形态和种类的原材料,包括后勤中心(实体)原材料及日常消耗用品等(固定资产、办公用纸除外)。第三条后勤中心(实体)物资采购要严格执行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评选和诚信择优原则。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后勤中心(实体)物资采购管理机构及职责(一)学校采购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有关采购项目采购招标工作重大事项和重大
2、变更等问题;学校纪委监察处、审计处、财务处、校采购招标中心负责后勤中心(实体)物资采购的监督工作。(二)后勤处采购项目招投标小组负责制定后勤各中心(实体)的采购工作规程,指导后勤中心(实体)物资采购项目的采购招标工作。各中心实体分管副处长负责审批后勤中心(实体)物资采购方式。后勤处负责后勤中心(实体)物资采购计划汇总、集中招标项目的组织实施。(S)后勤各中心(实体)成立物资采购小组,负责本中心(实体)物资采购工作。采购小组成员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经后勤处采购项目招投标小组批准后,分别报校采购招标中心、审计处和财务处备案。采购小组具体负责审核本中心物资采购计划申报、中心(实体)招标文件等,
3、组织实施中心物资采购、合同签订、货物验收和付款等工作。(四)后勤各中心(实体)设立采购部或任命相对固定的采购员(采购员每两年轮岗一次),报后勤处备案,按照各中心(实体)制定的采购计划,在其权限内执行采购及其相关事务。第五条审计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实施审计监督。第六条监察处依法依规对学校后勤中心(实体)物资采购活动有关的监察对象实施监察。第三章采购程序第一节采购计划第七条物资采购计划的编制应根据全年预算方案或使用需求,结合库存定额、消耗周期、供货周期及市场供求情况及价格而制定。第八条编制采购计划的要求(一)各中心(实体)编制季度采购计划报后勤处备案。在每季度首月5日前报后勤处工程与服务采购科,在季
4、度的第二、三月5日前可各追加采购计划一次。确需临时增加的采购计划报分管副处长审批后实施。(二)编制采购计划、招标文件时要明确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和标准,内容包括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单位数量、需求日期、预计费用、建议供货单位,对备品配件应注明设备名称及生产厂家。(S)各中心(实体)物资采购结果,每季度报后勤处工程与服务采购科备案。第二节采购方式第九条集中招标用量大、规格统一、种类较少或单一项目、货源充足、能有较多满足需求的合格供应商应标等符合招标条件的大宗物资,采用集中招标的方式采购,主要有大米、冻品、鲜肉、食用油、蔬菜等采购项目。集中招标项目由后勤处负责组织实施。第十条竞争性报价货物种
5、类繁多、单项货物价值低、批量采购金额较大的大批常用物资,采用竞争性报价的方式采购。主要有主食(面粉、河粉类等)、副食(禽类、豆制品、半成品、海鲜、西餐专用冻品、鲜鱼、鲜牛肉、鲜菇等)、干货调料类、易耗品、部分饮料、五金水电材料、建筑材料等采购项目。竞争性报价采购项目由各中心(实体)物资采购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第十一条高校联采和农校对接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广东高校后勤协会组织的广州地区高校联合采购方式采购和农校对接采购,后勤各中心(实体)根据物资品质、价格、供需等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参与,由后勤处采购项目招投标小组审批。高校联合采购和农校对接采购项目由中心(实体)物资采购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第十二条厂家直供
6、少部分指定牌子的原材料及其他用品(如同一品牌/厂家的调味料、饮料、清洁剂、维修配件、汽车轮胎、汽车油料等),或须国家特许经营的原材料(如食盐、烟酒等),经中心主任批准后,可以采用厂家直接供货方式购买。厂家直供采购项目由中心(实体)物资采购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第十三条自行采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各中心(实体)可进行自行采购。(一)中心(实体)厂2个食堂的蔬菜等原材料。(二)单价在IooO元以下、紧急需用、规格特殊复杂、用量较少、种类繁多的零散物资(如易耗品、日常办公用品等),且每批次采购总金额在20000元以内的采购项目。(S)以围餐标准出品,日常经营需用到的部分高级干货、高级调味料、高品质三鸟、海
7、鲜等副食,每月采购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0元;如遇大型聚餐或接待,需增加自行采购金额的除外。(四)应急抢险材料。自行采购由中心采购部(采购员)通过市场询价方式,按照货比三家、价低质优的原则,经中心主任批准,由采购员实施采购。第三节采购实施第十四条集中招标采购的程序(一)各中心(实体)采购部提出需求并编制招标文件,由后勤处审核。(二)后勤处在采购招标中心网页、后勤处网页发布招标公告。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公示期不得少于10天。(三)开标、评审和定标1、评标委员会由后勤处采购项目招投标小组成员及中心(实体)主任组成。监察处、审计处、财务处、校采购中心派人监督。2、投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大学 后勤 中心 实体 物资 采购 管理 暂行办法
![提示](https://www.yzwku.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