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推动文化旅游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扶持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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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肇庆市推动文化旅游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深入实施旅游振兴战略,加快建设文化强市,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文旅名城,根据关于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肇庆市深入推进旅游振兴实施方案(2022-2026)肇庆市支持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奖励扶持资金由市本级财政资金安排,每年不超过2000万元,连续安排3年。第三条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具体实施,包括受理、核验、公示、给付等。第四条奖励文旅宣传推广。自媒体在其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抖音及小红书等平台上发布有关肇庆旅游攻略游记、特色美食、景点介
2、绍、民俗文化等正能量文旅宣传推广作品(文章、音视频等,非原创作品不得涉及版权问题),传播度达到以下标准的,可以申请文旅宣传推广奖励。(一)自媒体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作品,自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每条阅读量10万、5万、3万以上(含本数),分别给予0.5万元、0.3万元、0.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扶持。(二)自媒体在微信视频号、抖音发布的作品,自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每条点赞量1万、0.6万、0.2万以上(含本数),分别给予0.5万元、0.3万元、0.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扶持。(三)自媒体在小红书上发布的作品,自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每条点赞量1万、0.3万、0.1万以上(含本数),分别给予0.5万元、0.
3、3万元、0.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扶持;(四)文旅宣传推广奖励扶持每月封顶15万元,奖完即止。第五条扶持举办大型户外运动赛事。经营主体与市、县级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签订合作协议,在肇庆策划举办大型户外运动赛事并持续打造成品牌,单场赛事参赛人数达到以下规模的,可以申报举办大型户外运动赛事奖励。(一)参赛规模100O人以上(含本数),且市外参赛选手占比超过70%的,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扶持。(二)参赛规模2000人以上(含本数),且市外参赛选手占比超过60%的,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扶持。(三)参赛规模5000人以上(含本数),且市外参赛选手占比超过50%的,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扶持。(四
4、)参赛规模20000人以上(含本数),且市外参赛选手占比超过40%的,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扶持。(五)每个县(市、区)、肇庆高新区最多奖励1个品牌赛事。第六条奖励旅游饭店提升服务质量等级。在肇庆市依法设立、经营的星级旅游饭店、特色文化主题饭店、精品酒店,取得以下建设成效的,可以申报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奖励。(一)新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旅游饭店的,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二)新评定为金鼎级、银鼎级特色文化主题饭店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三)新评定为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肇府人家”品牌精品酒店的,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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