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学院大剧院使用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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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息学院大剧院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合理地使用学校XX大剧院(以下简称剧院),充分发挥剧院使用功效,为教育教学提供优质服务和条件保障,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剧院由学校实验实训中心负责管理,主要为学校教学、重要会议、大型讲座、文艺演出等提供活动场地和条件保障。第三条大型活动前做好舞台、灯光、音响、显示屏、空调、会议桌、活动登记等准备工作;活动期间做好设备设施运转保障工作;活动结束后做好现场设备设施检查归位工作。第二章使用审批第四条申请流程剧院的使用一般由申请人根据活动时间提前一周在OA系统中提交申请,并及时跟进审批意见。第五条使用条件(一)校级活动、重要会议与院系级大型活动且使用人数达
2、到600人以上者,均可申请使用剧院。(二)剧院活动安排原则为教学活动、重要会议优先,如遇时间冲突,由管理部门统协调。(三)申报使用剧院的部门应活动负责人及安全责任人。(四)活动现场组织秩序工作由申请部门负责。第三章使用规定第六条为节约能耗,安排在剧院举办的活动,彩排次数不得超过2次,且每次彩排时间不能超过4个小时;各使用部门可在使用开始前的半个工作日内进行会场布置,晚上使用时间不得超过12点(特殊情况除外)。第七条举办活动的单位或部门必须有专门的负责人在现场负责安全监督、组织管理工作。第八条剧院内所有物品均属公共财产,在使用过程中须保持场内清洁卫生,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操作相关设备。第九条入场要求
3、(一)严格遵守约定使用时间,除特殊情况外不得随意取消或延长使用时间。(二)活动现场负责人对场内设施、环境进行检查确认后,做好现场使用登记,方可入场。(三)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化学品进入剧院,不得在场内吸烟、吃零食;严禁穿拖鞋、露背装进行剧院。(四)布置场地时,不得使用泡沫胶、透明胶、双面胶等。(五)遇到停电等突发情况时,场内所有人员应听从工作人员指挥,配合现场指挥工作人员迅速、安全离场,严禁借机喧哗闹事。(六)严禁在幕布上挂重物或强行拉动幕布,未经许可不得在舞台、墙上进行钉、贴、画、挂等有损剧院基础设施的不良行为。(七)严禁在剧院内私自实施使用大功率电器、乱接乱拉电源、改动线路等恶意违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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