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民政局关于2017年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等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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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汀县民政局关于2017年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等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根据长汀县财政局关于开展部门2017年度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汀财绩(2018)4号)精神,现将我局2017年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情况考评工作报告如下:一、专项支出项目概况(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长汀县民政局共有12个职能股室:办公室、计财股、优抚安置股、双拥办、救灾救济股、低保股、老龄办、社团与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股、社会事务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区划地名股、婚姻登记办。年末在职人数24人。主要工作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各类优抚对象的审
2、核报批及优抚政策的组织实施,组织双拥工作;负责退役、转业、复员、军休等人员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和城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负责社会福利事业工作;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本县内行政区域的划分、调整;负责全县社会团体、民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管理;负责全县婚姻登记、儿童收养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指导全县革命老区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民政计划财务工作。(二)项目基本情况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老年人高龄津贴的通知(龙政综2014260)要求,我县在2014年10月份开始实行老年人高龄津贴,逐
3、步提高老年人的保障水平,到目前为止高龄津贴的发放工作逐渐进入正轨,做到在册对象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总体目标:建立多层次的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老年人的保障水平,对符合要求的80周岁以上对象,纳入保障范围,发放80-89周岁、90-99周岁高龄津贴和百岁老人慰问金,实现“应保尽保二二、项目实施基本情况(一)项目组织管理情况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老年人高龄津贴保障工作的精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各项制度,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改善保障老年人生活、健康、安全以及参与社会发展的条件。2017年度全县纳入保障对象:80-89周岁9319人、发给高龄津贴每人每月50
4、元;90-99周岁1469人、发给高龄津贴每人每月100元;百岁老人53人,发给老年节慰问金每人500元。(二)项目资金使用状况2017年县本级财政投入老年人高龄津贴资金479.15万元,省市专项资金统筹使用,资金全部到位,全年共支出老年人高龄津贴资金703.19万元。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做到专款专用。三、项目绩效分析(一)项目绩效评价开展情况项目评价共采用三级指标,对照市评审标准条件,从资金落实情况、实际支出情况、项目产出与效益、项目管理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价。针对项目完成情况,通过现场现场勘验、检查、核实,该项目的投入、产出与效益及项目管理情况等方面效果显著。(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17
5、年累计实施发放老年人高龄津贴80-89周岁106463人次、90-99周岁16928人次、百岁老人616人次。落实了老年人的优待政策,提高了老年人优待水平,逐步改善和保障老年人生活、健康、安全,实现“应保尽保”的目标。(三)项目绩效分析该项目绩效通过设置三级指标和评分标准进行评价分析。一级指标(目标分类)有投入、过程、产出与效益3个指标。二级指标(分类细化)有:“投入”指标下设置有时效情况、项目立项、资金落实等3个细化指标,“过程”指标下设置有业务管理、资金使用管理等2个细化指标,“产出与效益”指标下设置有产出数量、产出质量、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6个细化指标。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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