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调差方案(合同期外80%)2019.3.12.docx
《建议调差方案(合同期外80%)2019.3.12.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议调差方案(合同期外80%)2019.3.12.docx(8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西安市公路工程管理处2016-2019年度建设项目材料调差方案(讨论稿)2016年以来受国家去产能政策影响,钢材、水泥价格大幅上涨,2017年以来受环保整治和违建治理活动影响,地材价格大幅上涨,导致我处各建设项目施工成本加大,为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本着实事求是、风险共担的原则,拟对施工单位进行材料价格调差补偿,具体方案如下。一、主材调价差方案(一)调差时段:2016年1月以后在建或新开工的项目,若合同文件已明确调价差,则执行合同;若合同文件约定”按相关规定执行”或“不调差”或未明确调差还是不调差,则一律执行调差。(二)调差内容:对钢材、水泥材料价差进行补偿。(三)调差公
2、式:当材料价格上涨超过10%时,对超出10%的部分进行调差,补偿比例取80乐调差公式为:某月计价钢材或水泥数量X初期基准价X(末期基准价一初期基准价)/初期基准价一10%)X80%X税(1+3%)。(四)各因素取值1.初期基准价为投标截止期前28天所在月份省交通厅定额站发布的西安地区材料市场指导价格(含进项税价格)。的前两个月省交通厅定额站发布的西安地区材料市场指导价格(含进项税价格)。3 .消耗的钢材工程量以批准的计量支付报表中当月计价工程量为准。4 .消耗的水泥工程量以批准的计量支付报表中当月混凝土工程量、水泥稳定类基层工程量和监理办批复的配合比进行计算取得。5 .调差时材料价差按3%的税
3、率计取税金。6 .以上主材调差方案与市工发201821号文件内容一致。二、地材调价差方案(一)调差时段:若合同文件已明确调差,则执行合同;对于2017年4月以后在建或新开工的项目,若合同文件约定”按相关规定执行”或“不调差”或未明确调差还是不调差,且实际工期超过施工合同约定工期的,则对超过合同工期以后的时段执行调差。(二)调差内容:砂、碎石、块片石。(三)调差公式:当材料价格上涨超过10%时,对超出10%的部分进行调差,补偿比例取80%,调差公式为:某月计价地材数量义初期基准价义(末期基准价一初期基准价)/初期基准价一10%)X80%税(1+3%)o(四)各因素取值1 .初期基准价为投标截止期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建议 方案 合同期 80 2019.3 12
